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多少年

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多少年《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合同订立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是如果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要采用书面形式,否则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均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合同。二、租赁期限约定不明怎么办?租赁期限约定不明与未约定租赁期限不同,前者是指双方对租赁期限有约定,但仍然无法明确具体的租赁期限,而后者是指双方对租赁期限未作约定。二者所产生的法律效果相同,即视为不定期租赁,任何一方均可随时解除租赁合同。对于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一般较容易解决,然而对租赁期限约定不明实践中各类纠纷较多。要解决租赁期限约定不明所产生的纠纷,首先要判断哪些情况属于租赁期限约定不明。“期限”从其定义来看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一定时间,期限由事件构成,并以将来确定要发生的事实为内容。构成期限的事实,亦称为期限。根据该定义,举例来说,某一特定的自然人死亡这一事实可成为期限,因为,该自然人的死亡是将来确定要发生的事实。 回到本文所讨论的租赁期限问题,租赁期限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租赁关系终止的时间,终止时间如果能够被确定的,则租赁期限约定明确,不会产生约定不明的纠纷。笔者 认为,租赁期限是否明确的关键在于,双方约定的事项是否是将来确定发生的。在司法实践中,笔者曾多次遇到因租赁合同约定不明而引发纠纷的案件,较常见的是双方约定租赁期限至房屋动拆迁为止,如果房屋动拆迁是将来确定会发生的事件,那么租赁期限是确定的,如果房屋是否动拆迁是不确定的,则租赁期限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 约定的租赁期限终止的事件是否明确,则可能牵涉到举证和法官自由裁量权,在实践中表现形式较为多样。在租赁关系中,往往会涉及到两个比较重要的期限,一个是交付租赁物的期限,还有一个则是租赁关系终止后,承租人向出租人返还租赁物的期限。一般来讲,租赁双方应该在租赁合同中明确以上两个期限,并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或者返还租赁物。如果当事人对于交付或者返还租赁物的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首先由当事人协议补充,达不成补充协议的,根据合同相关的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在司法实践中有哪些
      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在司法实践中有哪些区别?现在社会中各种合同问题层出不穷,当我们面对着各种各样的合同纠纷事件,如果我们对于相关法律条文不了解的话,我们就会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承揽合同和买卖合同就是这样的问题。那么,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在司法实践中有哪些区别?下文将为您仔细解答。承...


·对方用假公章签订合同怎么办
      可以收集相关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据,写好起诉状,向法院起诉或者报警解决。该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


·签订赠与合同法律后果是什么?
      签订赠与合同法律后果是什么?当人们无偿将自己的财物送给他人时,为保证不会出现反悔现象,一般都会选择签订赠与合同。签订合同既然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行为,那就一定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那么,签订赠与民法典律后果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为您讲解一下赠与民法典律后果是什么? 一、赠与民法典律后果...


·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继续租赁的
      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继续租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租房时,很多人都是只签一次合同了事,即使合同期满了,双方时常也不会特意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通常是租客继续按照原合同交租用房,房东照常收租。这样的做法,让不少人疑虑原租赁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其实大可不必疑虑,当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签订新...


·合同旅行中的协作履行原则包括哪些内容?
      合同旅行中的协作履行原则包括哪些内容? 合同履行是合同管理流程的重要一环,有相应的履行原则。其中协作履行原则属于诚实信用原则的一种,那么合同旅行中的协作履行原则包括哪些内容?什么是协作履行原则?我们通过查阅相关资料,供您进行参考。 一、什么是协作履行原则,其包括哪些内容? ...


·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哪几种
      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哪几种 一、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哪几种 合同解除的方式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单方解除)。 1、约定解除的两种情况。 (1)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解除条件,一旦该条件成就,合同解除; (2)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解除条件,但在合同履行完毕前,经双方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


·没有签合同辞职可以随时走吗?
      没有签合同辞职可以随时走吗 当然,同时你可以向公司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最新文件柜购销合同完整版
      最新文件柜购销合同完整版 文件柜购销合同格式 甲方:(采购人)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乙方:(供应商) 签约时间: 第一条 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投标报价表”第号。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1、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


·在诈骗犯罪当中,比较常见的就是合同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但其
      在诈骗犯罪当中,比较常见的就是合同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但其实票据诈骗罪也属于诈骗犯罪当中的一种,并且在票据使用的过程中也很容易出现诈骗的情况。那么具体来说哪些属于票据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些属于票据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


·科室承包合同违约责任该怎么追究?
      科室承包合同违约责任该怎么追究? 一、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是买卖双方在经济活动中对基建产品约定的价格,由双方通过谈判,以合同形式确定;二是确定发包与承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受法律保护的契约性文件。 二、合同违约责任的追究 (一)继续履行 1、继续履行的概念。继续履行也称...


·不同效力的合同,法律后果有哪些不同?
      不同效力的合同,法律后果有哪些不同?我们都知道,合同成立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成立并不代表一定生效,有可能合同会出现效力待定,甚至是无效的情形。那么,合同效力不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了?请看我们下文详细介绍,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有效的合同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如果双方当事人签订的...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