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交通事故受伤后十级工伤怎么赔偿残疾赔偿金?

一、交通事故受伤后十级工伤怎么赔偿残疾赔偿金?工伤十级伤残的残疾赔偿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其他的赔偿标准如下:(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四) 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五) 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六)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七) 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八)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工伤事故中残疾赔偿金的计算依据和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的计算依据是不一样的,但是,交通事故属于工伤的,对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来说,自己仍然需要支付相应的赔偿,在某些赔偿项目上,受害者是可以索要双份赔偿的。


·交通肇事罪公诉是公诉案件吗?
       我们都知道在驾驶员违规的情况下驾驶,而超成了重大事故的,超成人受害人的人身和财产的损失,一般在法律上都会被认定人肇事原罪,那么交通肇事原因是公诉是公诉案件吗?造成他人重伤、而且情况严重的话,在法律上是认定为公诉案件的,那下面就来听听小编的看法。 1、交通肇事致一人重伤,负事故...


·注册法人股东投资公司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注册法人股东投资公司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一、注册法人股东投资公司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1、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 2、公司申请登记的委托书 ; 3、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 ; 4、章程 ; 5、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


·如何计算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
      交通事故要是造成了人员伤残的话,那此时作出的赔偿项目里面就会包括伤残赔偿金,但现实中计算这个伤残赔偿金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要是计算不准确的话,肯定是会有所影响的。那到底如何计算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计算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


·汽车租赁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汽车租赁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汽车租赁合同违约金上限一般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


·起诉交通事故赔偿时需要什么证据
      若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在遇到相关纠纷的时候,不清楚要怎么处理的话,我们建议此时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而起诉交通事故赔偿时,也就是需要实际打官司,这就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否则就会对起诉的一方不利。那通常起诉交通事故赔偿时需要什么证据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证...


·如何认定车祸构成工伤,怎么认定交通事故导致工伤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那实践中,应该如何认定车祸构成工伤呢?而只有在认定构成交通事故工伤的情况下,交通事故赔偿不足的,才能申请进行工伤赔偿。下面我们为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认定车祸构成工伤 1、认定条件...


·尽管国家三令五申,严禁酒后驾车。但是,一些事业单位人员喝酒后
      尽管国家三令五申,严禁酒后驾车。但是,一些事业单位人员喝酒后存在侥幸心理,想自己开车回家。如果一旦被交警发现,其要承担法律责任。而事业单位的人员都是有正式编制,没有特殊情况,单位是不能开除的。那么,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醉驾会被开除吗?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撤销重作的条件有哪些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进行责任划分的一个重要的依据,但是,如果我们对于结果表示不服,是可以重新认定的。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撤销重作的条件是什么呢?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撤销重作的条件是什么? 《道路交通...


·一、交通事故保险可以先赔偿车损吗?
      一、交通事故保险可以先赔偿车损吗?交通事故保险可以先赔偿车损,但是即使是先赔偿车损也是有前提条件的,具体的前提必须是进行责任认定,否则的话保险公司也不会予以赔付。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要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具体责任认定要有交警部门结合现场情况以及双方的违章程度确定。根据责任比例确定赔偿...


·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一定要交定金吗?
      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一定要交定金吗 所谓二手房定金是在二手房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又称保证金。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交通肇事逃逸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一,交通肇事逃逸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有哪些第一,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第二,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客观因素...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