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劳动合同上会有违约金么?

劳动合同上会有违约金么?劳动合同上应当有违约金的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中可以设定违约金的情形进限于两种:(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设定违约金。而用人单位设定服务期的情形只限于一种情形,即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配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设定违约金。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二、违约金的标准《劳动合同法》在规定劳动合同中可以设定违约金的两种情形的同时,还规定了两种情形下违约金支付的具体标准: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可以设定违约金,具体的违约金数额法律没有做出限制,需要当事人事先明确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法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劳动合同是属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有关工作情况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在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是需要支付违约金的,具体情况下可以按照法律上规定的标准来进行合法的处理,对违约金的标准有异议的,可以起诉来重新认定。


·加班不给加班工资去哪里投诉
      加班不给加班工资去哪里投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二、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的责任有哪些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


·受了工伤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吗
      受了工伤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吗工伤没有办理提前退休一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因公受伤,达到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逐月享受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后按相关政策办理;若劳动者经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作出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在满足其他条件下,可以办理因病提...


·员工上下班自摔算不算工伤
      上下班自摔算不算工伤走路上下班的,作为一个行人,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如果发生意外,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这个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首先自己不小心摔倒了,这个是肯定不能构成工伤的,因为行人自己摔倒自己没有注意到相关环境,且此时也是同样没有处于交通环境这个大前提之下的。其次如果被车撞到了...


·一、员工辞职可以随时辞吗?
      一、员工辞职可以随时辞吗?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试用期内需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正式合同期的需提前天30天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存在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劳动者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


·公司老员工辞退赔偿金说明内容有哪些?
      公司老员工辞退赔偿金说明内容有哪些?应当主要对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以及赔偿清算情况进行详细说明。补偿标准是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具体规定如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1、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


·在什么情况下应当中止工伤认定
      不同的主体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法律中规定的时间不同,而当事人一定要按照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否则的话就有可能出现不利的后果。而实际认定工伤的时候,也有可能出现中止工伤认定的情况,那到底哪些情况下应当中止工伤认定呢?我们为你分析解答。 一、哪些情况下应当中止工伤认定 劳动保障...


·公司和员工补签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公司和员工补签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的劳动合同,只要是不存在《劳动合同法》26条规定的情况的,是有效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


·一、员工醉驾被拘役开除赔偿吗?
      一、员工醉驾被拘役开除赔偿吗? 员工醉驾的,构成危险驾驶罪,会被判拘役,而拘役属于刑事责任,无论是事业单位,行政编制还是一般的企业这种情况都要被开除的,而且没有经济补偿金。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用人单位...


·实践中怎么办理工伤认定
      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受伤职工或其家属,其实在事故发生之后都是可以向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只有确认构成工伤事故的,那之后才能据此作出处理。不过实践中,要怎么办理工伤认定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办理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


·工厂倒闭后所欠债务要怎么办
      工厂倒闭后所欠债务要怎么办?法人承担什么责任?越来越多的人希望通过自主创业来发家致富,这些人中,有的人因为经营得当,把自己的公司运营的越来越好,也有的人缺乏经营手段或者其它因素,导致公司运营不善,面临倒闭的境遇。当工厂倒闭后所欠债务要怎么办呢?工厂法人代表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接下...


·施工方是工程质量的什么?
      施工方是工程质量的什么? 在城市,很多时候都会有很多建筑性的机器在我们的头顶上工作,会有很多公共建筑在建设,关于公共建设的工程质量等问题也一直都是人们关注的问题,因为他的质量问题毕竟涉及到很多人的安全。那么关于施工方是工程质量的什么? 一、施工方是工程质量的什么 施工方 ...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