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合同违约金定金可以同时适用

合同违约金定金不能同时适用依据《担保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可见,定金和违约金都是为了防止合同当事人在交易中违约给合同相对人造成损失而设置的弥补损失的方式。又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因此,定金和违约金不可以同时适用,守约方只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或者违约金来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二、定金与违约金的区别在于什么(1)违约金是以违约为生效要件的,不需要预先给付,而是在违约行为发生后才进行给付;而定金是以预先给付为条件的,定金交付之日起定金条款即生效。(2)责任承担方式不同。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条款的,一方违约时,应当按照该约定支付违约金;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的,则要按照“定金罚款”来处理。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3)数额规定不同。约定的违约金以实际损失为基准,但对于占总价款的比例没有规定,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而对于定金,和实际损失没有关系,只是规定不能高于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大部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时候,为了最大限度的保障自己的利益,往往约定的条款就比较多。因而,也就可能出现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的情况。虽然,当事人之间有这样的约定,但是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操作,在一方违约的时候对方当事人仅仅只能从中择一选择适用,却不能同时适用定金和违约金。


·如何签订购销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如何签订购销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名称要正确填写,不要写习惯名或自命名。管理的标准化要求。凡使用品牌、商标的产品,应特别注明品牌、商标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参考相应的物资目录,设备目录。产品数...


·如何对待提前履行债务
      对于合同的履行,当事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履行,既不得迟延履行,一般也不得提前履行。因此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务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合同履行基本原则有哪些
      合同履行基本原则有哪些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使债权人的债权的得以实现。合同履行的原则,是指法律规定的所有种类合同的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一般准则。合同的履行除应遵守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民法基本原则外,还应...


·保管合同自成立时就生效了吗
      保管合同自成立时就生效了吗 一、保管合同自成立时就生效了吗 (一)保管人须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 保管人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表明保管人对收到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事实进行确认。保管人未签字或者盖章的仓单说明保管人还没有收到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故该仓单不发生法律效力。当保管人为法人...


·书面合同生效的条件具体有哪些
      书面合同生效的条件具体有哪些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人们从事民事交往、商事交易活动的主要工具。合同的订立,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合同进行协商、达成一致的过程。法律上,把双方当事人订立的合同的意思表示,分别称为要约和承诺。合同...


·代课老师签完合同毁约可以起诉吗?
      代课老师签完合同毁约可以起诉吗?可以起诉,对于毁约的行为已经涉及到违反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代课教师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未到期辞职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同意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提前一个月告知用人单位后,解除劳动合同。只要不存在用人单位培训员工等情况,是不许要缴纳违约金的。因为...


·解除合同与违约金能否并存
      解除合同与违约金能否并存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由上述规定可知,违约金并未在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中直接予以明确。采取其他...


·合同法撤销权效力如何认定
      合同法撤销权效力如何认定民众法律意识的增强使得我们在民事交易过程中,更倾向于选择签订合同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但如果是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我们基于错误的意思表示而签订合同,损害自己的权益,此时若想行使撤销权,合同法里关于撤销权的效力是如何规定的呢。为了解决这一困惑,“”在此为您解答关...


·合同违约怎么赔偿?
      合同违约怎么赔偿? ?一、合同违约怎么赔偿? 依照我国《合同法》规定,如果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发生违约的情况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强制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责任。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个人和个人签保密合同生效吗?
      个人和个人签保密合同生效吗?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常常会签订一些保护自己利益的合同,当我们进入一个公司时,会和公司,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自己的合法的权利,当然,我们个人与个人在交往时,有时会涉及到私人利益,有时会签订个人与个人的保密合同,那么,有人会问,个...


·合同违约金的性质是什么
      合同违约金的性质是什么 合同违约金的性质是什么 关于违约金的性质,一般认为,现行合同法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