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故意杀人犯罪构成包括什么内容

故意杀人犯罪构成包括什么内容(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 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的前提。(二)、客观要件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 作为均可构成。以不 作为行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杀人的方法多种多样,可以借助一定的凶器,也可以是徒手杀人,但是如果使用放火、爆炸、投毒等危险方法杀害他人,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对于教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去杀害他人的,对教唆犯应直接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其次,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既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执行死刑、正当防卫均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经受害人同意而剥夺其生命的行为,也构成故意杀人罪。对所谓的“安乐 死”,仍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当然,量刑时可适用从轻或减轻的规定。第三,直接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间接故意杀人罪以被害人死亡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才能断定行为人负罪责。(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本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故意杀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和错综复杂的。常见的如报复、图财、奸情、拒捕、义愤、气愤、失恋、流氓动机等。动机可以反映杀人者主观恶性的不同程度,对正确量刑有重要意义。二、故意杀人不民事赔偿可以吗故意杀人是刑事案件,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被告人没有财产或赔偿能力的,可暂不赔付,但赔偿义务不会免除,受害人家属可申请民政部门困难救助。故意杀人罪不是一定就是既遂的情况,杀人行为最终没有造成死亡结果的,一般就按照故意杀人罪(中止、未遂或者预备)进行处理。成立故意杀人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有剥夺对方生命权的故意,若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伤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伤害结果的发生,即使由于伤势过重,出乎其意外地导致死亡的应定故意伤害罪。


·在哪些情况下醉驾会入刑
      自《刑法修正案八》开始,我国就明确将醉驾行为入刑了,但实践中也要区分不同情况下的醉驾,而不是说所有的醉驾都会被入刑。那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究竟在哪些情况下醉驾会入刑呢?酒驾与醉驾之间又有什么不一样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一)饮酒驾驶机...


·拘留五日不执行是怎么回事
      拘留五日不执行是怎么回事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


·刑法关于未成年犯罪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刑法关于未成年犯罪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酒驾申请缓刑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酒驾申请缓刑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一)犯罪分子被判处的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只要被判处的刑罚不是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刑期超过3年,就不符合适用缓刑的对象条件,不能适用缓刑。这是缓刑的对象条件。(二)犯罪分子有无真实的悔罪表现要看犯罪分子有无真实的悔罪表现,是否真诚悔过自新,...


·哪些罪犯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具体对罪犯判处怎样的刑罚,其实法官并没有自由裁量的权利,此时需要严格按照《刑法》中的规定,同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判断对罪犯处哪一种刑罚。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哪些罪犯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些罪犯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可以适用于犯各...


·未成年犯罪怎么处理
      未成年人犯罪怎么处理,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1、不满十四周岁的,不负刑事责任,不判刑,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但已满十二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


·未成年犯罪为什么不判刑?
      由于网络越来越发达,信息的传播速度越来越快,我们能够看到外界发生的更多事情,一些需要我们深思的问题也出现在我们眼前。未成年犯罪问题是我们在新闻中常能看到的现象,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我国的未成年人不受伤害,那么,未成年犯罪是否收到保护呢?我们看到,很多犯罪案件未成年人并没有受...


·同罪累犯刑期一定比第一次长吗
      不一定。判刑刑期的长短,与犯罪次数没有直接关系,主要取决于犯罪的罪名和犯罪性质。但多次犯罪构成累犯的会从重处罚。例如盗窃罪,在适用数额较大的情况下,判刑标准都在一个档次,根据具体数额上下浮动。《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


·抢劫罪与寻衅滋事罪有哪些不同
      说到抢劫罪与寻衅滋事罪,其实很多人都是无法准确进行区分的,因为在一些具体的表现形式上面,其实这二者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不过再怎么相似毕竟不是同一个犯罪,因而多少还是有一些不同点的。那么抢劫罪与寻衅滋事罪之间有哪些相同点,同时又有哪些不同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抢劫罪与寻...


·律师在诉讼过程中该怎样争取缓刑
      要是罪犯在判刑的时候可以同时适用缓刑的话,此时至少可以暂时不用执行所判刑罚,这是很有利的。因此很多罪犯在诉讼过程中会选择聘请专业的刑事律师来提供辩护,看是否能够争取缓刑。那究竟实践中律师该怎样才能争取缓刑?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律师在诉讼过程中该怎样争取缓刑 1、适用...


·寻衅滋事罪中的凶器要怎样定义
      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凶器,应从两个情况予以确认:一、国家管制类器械,即器械本身属于国家管制类,如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必然属于凶器。二、为实施犯罪而携带的其他器械,如砖头、菜刀等。这些器械并非国家管制类器械,要认定其是否属于...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