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挪用资金罪的数额巨大的标准是多少钱?

挪用资金罪的数额巨大的标准是多少钱?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四)其他严重的情节。第十一条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第七条、第八条第一款关于行贿罪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二、挪用资金罪的刑法条文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综合上面所说的 ,挪用资金罪就是属于挪用公司的财物而构成的犯罪,对于此行为一般会承担刑法的责任,而对于判决的情形就会按照挪用资金的大小来进行处理,所以,在判决之前一般要认定到金额的多少才能依法的给出相应的判决结果。


·刑事诉讼法中有关回避的理由都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中有关回避的理由都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法中有关回避的理由都有哪些 一般理由: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勘验人或者诉讼代理人。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


·新刑诉法81条具体规定是什么?
      一、新刑诉法81条具体规定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3、可能毁灭、伪...


·法律对于玩忽职守罪定罪标准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定罪标准,玩忽职守就是国家公职人员对工作不负责任,严重违反国家规定的规章制度,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尽职尽责,从而给国家和集体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他危害了国家机构的安全,侵害了国家或集体的财产,以及公民的人身或财产,情节严重的,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客体要件 此罪侵犯...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一万元怎么判刑?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一万元怎么判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1、数额较大(数额标准1万元-5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故意伤害罪赔偿标准附带民事诉讼提出才获得赔偿?
      根据故意伤害罪赔偿标准附带民事诉讼提出才获得赔偿?根据故意伤害罪赔偿标准并不是必须附带民事诉讼提出后才获得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但是被害人的损失不仅仅限于物质损失,往往还包括精神上所...


·新刑诉法保证金数额如何确定?
      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的时候,会根据被告的犯罪情节做出判决,比较轻微的犯罪分子,可能会处以拘役。这样,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如果没有担保人的话,当事人需要缴纳一笔保证金,等刑罚执行完毕后,保证金可以退还给当事人。那么,新刑诉法保证金数额如何确定?下面请看我们带来的这篇文章。 一...


·非法集资罪在哪里受理?
      随着社会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是与此同时犯罪案件也屡屡发生,非法集资案件更是频频登上社会头条,对公民的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威胁。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一旦遇到非法集资案件,应该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那么报案之后,非法集资罪在哪里受理呢?下面就由我们带领您了解相关知识...


·刑法修正案九受贿数额是多少?
      刑法九受贿金额估计数额方面的规定是什么(刑法第385条)(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1.多次索贿的;2.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


·被告人同意认罪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有时一念之差可能就会让我们堕入到犯罪的深渊当中,但犯罪并不是代表着就没有自我救赎的机会了的,有些犯罪嫌疑人可能就是在案发以后自觉主动投案自首,并且在庭上对于公诉方的所有指控也全部都认罪,被告人的这种做法其实就充分体现了其已经对这种所作所为是后悔了的。下面我们要了解的内容就是被告人...


·有高血压能行政拘留吗?
      在生活工作期间,因为很多特殊情况导致了互相之间小的摩擦,对于行政拘留很多人抱有疑问有高血压能行政拘留吗?以及拘留的条件是什么?对于高血压的情况不是确定的,会因为不同情况产生不同的结果。下面就有高血压能行政拘留吗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解释。 一、 有高血压能行政拘留吗?犯罪嫌疑人有高血压...


·团伙敲诈勒索罪如何进行认定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日趋复杂,重大犯罪多以团伙型出现。而敲诈勒索作为侵犯财产类犯罪的一种,随着社会各类矛盾的激化,不断向团伙型转变。但在司法实践中,各级法院只会以《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作为敲诈勒索罪定罪量刑的依据,并不存在团伙敲诈勒索罪的罪名,而团伙敲诈勒索只是敲诈勒索罪...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