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承包范围是什么?

一,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承包范围是什么?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成承包二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万元一下建筑防水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额600万元以下的各类防腐保温工程的施工。承包工程范围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工程的施工。二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万元以下建筑防水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额600万元以下的各类防腐保温工程的施工。(1)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和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5人,且结构、材料或化工等专业齐全。(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等人员齐全。(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防水工、电工、油漆工、抹灰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二、企业工程业绩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承包工程范围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工程的施工。二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万元以下建筑防水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额600万元以下的各类防腐保温工程的施工。近5年承担过下列2类中的1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1)单项合同额200万元以上的建筑防水工程1项或单项合同额150万元以上的建筑防水工程3项;(2)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防腐保温工程2项。现在,我们发现很多的开发公司不仅仅涉及到房地产的建设与销售,把自己的发展业务进行延长,进行精装修的房屋出售,把家装及建设相关的利润都进行攫取,不断提升自己的利润空间。因此,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承包范围以及具体相关的流程,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


·右手食指断了工伤找那个机构鉴定?
      右手食指断了工伤找那个机构鉴定? 劳动者要申请工伤鉴定,必须先领取到工伤认定,然后在病情稳定或者出院时到设区市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通常是将申请鉴定的资料交给所在地劳动局工伤科,由工伤科代为申请,然后伤者接通知到指定医院做检查,最后回家等待鉴定结论),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


·上海社保工伤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工伤鉴定是指劳动者已被认定为工伤,在其医疗结束时,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劳动者工伤状况开展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时应提出申请、提交材料,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过后,给出最终鉴定结论。关于上海社保工伤鉴定流程怎么走,我们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提出申请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


·孕妇解除劳动合同保险赔偿多少?
      女性在职场上总是处于弱势,因为女性除了工作还要承担着家庭生育的责任。所以我国法律对女性有特殊的保护,尤其是作为孕妇的劳动者更是受到了法律的特殊关注。当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仍生效的情况下,孕妇解除劳动合同保险赔偿多少呢? 一、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


·哪些情况下工伤认定中止
      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工伤认定部门才会受理认定申请,但在实际认定的过程中其实也是有可能因为其他的一些原因而导致认定被中止的,那从法律中的规定来看,一般哪些情况下工伤认定中止呢?而工伤认定的程序又是怎样的?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1、工伤的...


·承揽合同劳动关系之间的区别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不断完善,劳动力契约化也变得越来越常见。劳动力契约化的普遍,出现了很多形式的劳动力使用方式,就比如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承揽合同、雇佣合同等都是表示劳动力价值的使用方式。在这几类常见了劳动力使用方式中,一般承揽合同与劳动关系最容易弄混淆,那么承揽合同劳动关系...


·一、工伤鉴定超期限怎么办?
      一、工伤鉴定超期限怎么办? 超过法定期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对于用人单位、职工及其近亲属来说,其法律后果将使其丧失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权利,同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的精神,对已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职工及其近亲属而言,也将丧失要求工伤保险经办...


·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单位可以随时辞退员工吗?
      通常对于初次入职的劳动者,用人单位都会与之约定一个试用期,这段期间可以说就是双方相互考察的一个期间,彼此在试用期内的权利相对来讲也是比较薄弱的。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能会觉得工作不太适合自己,因此就想要辞职。那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试用期可以随时辞...


·一、工厂关闭劳动合同是自动解除吗?
      一、工厂关闭劳动合同是自动解除吗?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其中第四十六条也有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


·劳动法五年辞退员工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法五年辞退员工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劳动法五年辞退员工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需要赔偿五个月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自己的劳动合同书丢了咋办?
      自己的劳动合同书丢了咋办?劳动合同丢失是可以补签的,可以跟单位协商下,因为一开始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是劳动者跟单位至少一人一份的,如果丢失了可以跟单位协商再补签一份的,一般一式三份,由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如果劳动者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


·不签合同无故辞退员工应该怎样办理
      不签合同无故辞退员工应该怎样办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同时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法律给了一个签订的期限,就是自用工之日起一...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