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摩托车有醉驾处罚规定吗?

一、摩托车有醉驾处罚规定吗?


“醉驾”不仅指醉酒驾驶汽车,还包括摩托车。《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行驶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指出机动车的范围,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则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动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可见,摩托车也是刑法危险驾驶罪中机动车的范畴。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在当今的社会中,拥有车辆的公民也是越来越多,为了确保公民都能够遵守交通法规,国家也是制定了相关的规定,当做出违反规定的行为后,也会扣除驾驶员的驾照分数,如果在一年的周期内,驾照分数会扣满后,则不可以继续驾车,需要重新进行学习和考取驾照。



·对车辆超载的处罚是怎样的
      对车辆超载的处罚是怎样的 一、对车辆超载的处罚是怎样的 超载扣分和处罚规定,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客车超载 客车超载扣分标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处罚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处罚是怎样的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规定,“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但应依法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视情决定对其是否从宽处罚以及从宽处罚的幅度”。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由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


·外地车进京限行时间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外地车进京限行时间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众所周知,作为首都的北京在交通上一直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所以外地车进入北京有着非常严格的交通管控措施,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外地车进京限行时间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外地车进京限行时间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根据《关于对部分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


·2020湖北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2020湖北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


·疫情期间交通违章如何处理?
      疫情期间交通违章如何处理?出现事故需要出险怎么办? 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建议广大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处理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确实需要到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的,请关注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窗口服务公告,也可以登录“交管12123”查询暂停处理交通违法...


·一、买房子交首付注意什么?
      一、买房子交首付注意什么? 1、核实开发商五证 要核实开发商的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销售许可证这五证,主要的是看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两证看准确了,一般原则上没有问题,特别是预售许可证。 2、注意阅读合同条款...


·一、交通事故身亡后赡养费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身亡后赡养费怎么赔偿?交通事故身亡后赡养费如何赔偿就要看被扶养人实际的情况;根据《最高法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


·离婚有交抚养费但对方不让探望该怎么办?
      离婚时会涉及到子女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的问题,不论是通过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的方式,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一方,另外一方需要支付子女的抚养费。也就意味着在离婚后没有拿到抚养权的一方是不能经常看到孩子的,如果离婚有交抚养费但对方不让探望该怎么办? 一 、离婚有交抚养费但对方不让探望该怎么办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纠纷怎么处理
      由于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车辆故障以及违法交通规则等原因,都会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我国的交通事故发生率较高,在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也面临着压力。为了公正合理地处理交通事故,需要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交通事故双方责任判定的依据,并就责任大小来进行赔偿。但是,在现实生活中...


·一、交通事故63岁误工费有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63岁误工费有赔偿吗? 交通事故63岁误工费,如果确实有证据证明老人确实有收入,而因误工减少了收入,可以主张误工费,应该会得到支持。 没有单位的,而且确认参加劳动有一定收入的,可以参照上一年地方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几倍,有这方面的规定可以参照一下。但是这个岁数理论...


·一、交通事故误工期的规定?
      一、交通事故误工期的规定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实践中,误工期一般也是以实际的住院时间和必要的休养时间组成的,在伤害或疾病的医...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