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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案件是怎样办理的


一、商标侵权案件是怎样办理的


(一)商标权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商标权人为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公民的,其授权委托书需在中国公证处进行公证或在其所属国/所属地区进行公证后,再在中国进行认证。


(二)民事诉讼状;


(三)如果商标权人觉得有必要对侵权人的侵权证据进行诉前证据保全,需提交证据保全申请;


(四)如果商标权人觉得有必要对侵权人的财产(如侵权人的注册商标等)进行保全,需提交财产保全申请,并缴纳相应担保金;


(五)商标权人的权利证明,


主要包括:


1.商标注册证(如指定颜色的须提交商标注册证的原件)及续展手续。如果是国际商标注册,则需由国家商标局发布该国际注册在中国有效的证明;


2.如果是驰名商标,需提供驰名商标认证书。


(六)被告实施侵犯商标权行为的证据,主要包括:被告生产的被控侵权产品及销售发票、买卖合同、视听资料等。在原告不能获得被控侵权产品时,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发票、合同也可以作为直接证据使用;


(七)有关侵权人情况的证据,包括侵权人确切的名称、地址等情况;如果侵权人是法人,需要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工商登记资料。


二、具体程序


立案→证据保全、文件送达被告→财产保全→被告在15日(30日)内答辩→证据交换→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现行政策法规存在缺陷且执法力度不够。近几年来,为规范市场,虽然我国政策法规立法数量逐渐增多,但至今尚未有一部完整、系统的法律法规来确认市场执法和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地位、取权与体制。


商标的持有人一旦发现自身的商标被侵权时,可以提出相关的异议。对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相应的维护。我国的法律规定,这类人员可以根据相关的规定,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相关的诉讼,办理这类侵权的案件,停止其他企业对自身的商标侵权案件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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