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的区别
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的区别
民间借贷是在法律上是被认可的,但是非法集资则是属于刑事犯罪类型的行为,二者虽然都是向他人借贷满足自己的资金需要,但二者很多方面都是有本质上区别的。我们需要对二者的区别进行深入的了解,才能更好地规范自己的行为。那么,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的区别是什么呢?请阅读下文了解。
一、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
1、民间借贷
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一条的规定,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除外。由此可见,只要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民法典》《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中关于无效合同的规定,即可认定民间借贷有效。
2、非法集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非法集资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非法集资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的区别
由此可见,虽然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都表现为向别人借钱,出具借条等凭证,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但二者却有很大的不同。具体分析如下:
1、借款目的不同
民间借贷吸收资金的目的是用于生产、生活,一般来讲借款方具有还款意愿,能够及时清退集资款项;而非法集资的目的通常是将吸收的资金用于发放贷款来谋利。
2、行为对象不同
民间借贷行为一般是出借人向亲戚、朋友、邻居等自己熟悉或认识的人借款,借款范围相对比较窄。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既有一定的利益关系,比如说存在一些高利率,更多的则是人情关系,出借人基于对借款人的信任而把钱借给借款人用;非法集资的行为对象是社会不特定的对象,其往往通过媒体、网络、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虽有熟悉的人,更多的则是不认识的人,借款范围非常广,出借人是出于获取利益而借钱。
3、所造成的危害结果不同
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行为,即便借款人因客观原因最后无力还款,那也是合同违约行为,侵害的是合同相对人的债权;而非法集资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个人或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必然影响国家对金融活动的宏观监管,损害金融机构的信用,损害存款人的利益,扰乱金融秩序,最终会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这也是刑法将其入罪的重要因素。
4、客观表现形式不同
民间借贷的借款方是因生活、生产一时周转不过来,借钱是为了救燃眉之急,因为所借对象为亲友熟人,约定的利息不高,而且大部分没有约定利息,贷款方一般都有一定的还款能力,基本上能按时还款;而非法集资者,通常表现为前期按约定支付利息,然后逾期支付利息,最后到不能支付利息,支付的利息都是拆东墙补西墙,不具备还款的履行能力,带有一些欺骗的成份。
综上,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的区别是很明显的,首先民间借贷是往往是普通群众为了基本的生活,而非法集资是为了单纯的放贷收取高额利息。其次,民间借贷大多针对具体的公民个人,而非法集资针对大量的人民群众。此外,要注意的是,二者的危害结果和表现形式也有所不同,主要的是非法集资,该行为直接触犯刑法的犯罪的。
·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方式有哪些股票的流动性较好,可以在二级市场上进行买卖,也可以进行转让。在股票转让的过程中会涉及转让款的交收,那么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方式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我来给您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希望对您的疑惑有所帮助。一、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方式有哪些股权转让是新股东与原股东之间的股权...
·怎样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
怎样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法律对任何权利的保护都是有一定的时效限制的,也就是所谓的诉讼时效。在债权债务关系中,怎样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呢?实践中不少债权人因错过了诉讼时效而产生了欠款追不回的后果。具体来说,除了欠款追不回的后果,如果借款过了诉讼时效有哪些后果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
·婚前存款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存款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前存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
·借款人在监狱是否中断诉讼时效?
一、借款人在监狱是否中断诉讼时效?法律没有规定权利人服刑期间属于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法律情形,目前,部分法院根据中止的自由裁量权认定服刑属于时效中止的事由,但部分法院判决服刑不属于时效中止事由,因此,为更好的维护自身的权利权益,建议权利人还是在服刑期间里,按正常的法律时效委托律师...
·借款合同到期不还怎么办?
通常在借款合同当中,当事人都会就还款的时间做出明确的规定,也就意味着在约定的期限到了之后,那么作为借款人自然应当履行自己还款的义务才行。但现实中却经常出现借款合同到期了之后不还款的情况,那这样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办才好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借款合同到期不还怎...
·债权转让通知生效时间怎么确定,通知如何送达?
债权转让后,
债权转让通知生效时间怎么确定,通知如何送达?
债权转让后,在原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需要签订的一份债权转让协议,以此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法律规定债权转让的需要通知债务人,那么债权转让通知生效时间该怎么确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债权转让通知生效时间怎么确定
合同成立...
·怎样通过诉讼的方式讨债
怎样通过诉讼的方式讨债在欠款发生后,如果债务人拒不偿还欠款时,债权人可选择损诉讼等法律方式来追讨债务。以诉讼为例,债权人应该怎样通过诉讼的方式讨债?债权人在起诉讨债时,如果证据不足,则会败诉,也就意味着追不回欠款。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债权人起诉讨债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接下来,就...
·签订的高利贷借条有效吗?
签订的高利贷借条有效吗?一、签订的高利贷借条有效吗?对于民间借贷的合法性问题,首先我国法律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但借条载明的利息如果过高,且已经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36%,则借条关于利息约定的部分无效,即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36%的利息部分无效,但在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36%以内...
·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根据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
·什么是无因管理之债 无因管理之债有哪些特点
什么是无因管理之债?我们已经知道,要构成无因管理,是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即必须是没有法律上的义务,为他人的利益,管理他人的事务。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而所谓无因管理之债,是指由于无因管理而在管理人与被管理人之间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无因管理人虽然没有受他人的委托,但是在特定情况下,当...
·别人欠钱不还起诉他跑了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起诉他跑了怎么办?被告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如果由于被告缺席,导致有利于被告的证据未能举证和质证,那么被告可能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如果被执行人逃跑了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强手手段执行,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