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劳动合同法的目的

说到劳动合同,相信您一定不会陌生,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是为了保障我们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一种合同。那么,劳动合同法的目的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劳动合同法的目的
1、完善劳动合同制度。
劳动合同制度是全面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行为的法律制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合同制度是我国协调劳动关系的基本制度,也是用人单位依法进行劳动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虽有相关劳动合同法律规定,但全面规范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法一直没有制定。《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的条款也只有17条,远远不能满足现实协调劳动关系的需要,有必要制定专门法律。《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劳动合同的形式,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的条件和程序,无效劳动合同及其法律后果,并规定实施劳动合同法的监督检查制度以及违反劳动合同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极大地完善了劳动合同制度。
2、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劳动合同就无法正常履行,发生纠纷也难于确定劳动者。《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各阶段的权利义务,并要求双方必须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3、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就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规定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有知情权;规定用人单位在行使单方解除权时受到法律的一定限制;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就都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从经济上制约用人单位的解雇权;规定用人单位违法劳动合同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等等。这些规定充分体现了劳动合同法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手段。
4、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实行市场经济以来,我国已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协调机制,即国家确定最低劳动条件和劳动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确认双方具体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工会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规范集体劳动关系,以及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执法,劳动争议处理机构解决劳动争议等一系列协调机制。但由于经济体制的变化,国家经济政策的调整,劳动法律的不健全,劳动执法的问题,以及我国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状况,资本追求利润最大化时不可避免的侵独劳动者利益,在新型劳动关系建立、运行过程中,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
劳动领域中劳动关系不和谐的现象比比皆是,就用人单位一方而言,用人单位压低劳动力成本,使劳动者所获劳动报酬与其实际付出不符;拖欠工资严重;拒为劳动者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任意降低或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不为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措施,造成劳动者劳动环境恶劣,工伤事故频发;用人单位随意制定规章制度,侵蚀劳动者利益;甚至出现打骂、侮辱劳动者,限制劳动者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的现象。就劳动者一方而言,也出现不辞而别,“跳槽”频繁,盗窃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甚而给原用人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现象。
可以说,我国目前劳动关系的不和谐、不稳定是前所未有的。《劳动合同法》的制定充分考虑了我国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情况,针对“强资本、弱劳工”的现实,侧重于劳动者权益的维护,对弱者施以援手,使劳动者能够取得与用人单位地位的相对平衡。同时也不忽视用人单位权益的维护,既规定了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也规定劳动者的权利义务,既规定用人单位的违法责任,也规定劳动者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这种权利义务的对应性,有利于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发挥《劳动合同法》建立和维护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基础性法律作用。
综上所述,关于劳动合同法的目的,我们要注意,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以及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都是劳动合同法的目的,但是如果只有好的想法和初衷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强有力的执行和监督才可以

·九级工伤旧伤复发待遇怎么规定的?
      九级工伤旧伤复发待遇怎么规定的?九级工伤旧伤复发的工伤待遇规定:被保险人工伤医疗终结或被鉴定残疾等级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属旧伤复发的,可享受工伤医疗期待遇;未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的,不能享受工伤医疗期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残疾等级发生变更的,从鉴定生效之...


·员工劳动中没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在当今社会中,同学们从学校走向社会,我们面对琳琅满目的工作岗位,除了要选择一个合适的工作岗位以外,认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最重要的还是要看劳动合同的签定。很多刚步入社会的同学不免有这个疑问没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该怎么处理以及其后果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给您讲讲。 一、没和公司签订劳动合...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法律规定是什么?
      对于很多上班族来说,都盼着在国庆长假好好休息一下。可是有的工厂在假期也是不停工的,会安排职工加班。按照规定,工厂要支付给职工加班工资,像国庆加班的,按照工资基数的三倍计算。那么,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法律规定是什么?我们跟随本站我们做个大致了解。一、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法律规定是什么?...


·委托施工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委托施工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在实践中,有时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一方会将工程项目委托给另一方。经过双方的协商之后会签订委托施工协议书,这样可以将具体的内容以及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形罗列成条有。那么委托施工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委托施工协议书 发包方(甲...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的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的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索贿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索贿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1、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


·门窗工程质量保证时间是多长?
      门窗工程质量保证时间是多长?工程从施工到工程验收合格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是双方按照合同或着法律规定约定的保修期进行履行质保期义务的期限。质保期内工程发生任何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门窗工程质量保证时间是多长?详情参考下文。一、门窗工程质量保证时间是多长门窗工程的保修期...


·劳动法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是否有经济补偿?
      劳动者在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之后,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由于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现拟定劳动合同的,所以需要劳动者在签署劳动合同前仔细阅读,若发现不合理之处及时提出。在劳动合同中。一般有确定的劳动期限,劳动法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是否有经济补偿?一、新劳动法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是否有经济补...


·先工伤后参保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
      先工伤后参保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 一、先工伤后参保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 不享受工伤待遇,工伤保险仅仅保障在参保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如果发生时还未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应该由单位承担工伤费用。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亡职工父母符合供养亲属标准的,可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30%,如果是孤寡老人的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40%,可领取直至二老去世。 2、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可参考劳保部18号令《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三条第三项...


·辞退员工如何降低风险?
      辞退员工如何降低风险?1、想辞退员工还不想赔偿,试着通过对其使用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过错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需提前通知劳动者,不需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风险最少,成本最低,只需要固定搜集强有力的证据即可。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