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北京市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暂行规定

北京市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暂行规定

实践中人防工程可以建设在地下停车场、地下台球厅、地下商场,但并不是每个地下建筑物都能够建设人防工程,有一些符合条件的民用建筑物还需要建设审批。为了完善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流程,北京市公布了《北京市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暂行规定》,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请您阅读。

北京市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暂行规定

一、 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实施范围

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地区新建(含改建、扩建)民用建筑(不含工业厂房中的生产车间及附属设备用房)必须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严格履行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手续:

(一)中心城区(包括城八区、回龙观地区、北苑北地区);

(二)新城规划区(包括十个远郊区县、亦庄开发区);

(三)乡、镇规划区(政府所在地);

(四)统一规划、集中建设的新农村项目中属商品房开发性质的部分。

二、 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指标标准

(一) 人防工程建设规划指标

目前,应严格按照我市《关于贯彻〈关于改变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的通知〉的实施细则》中的人防工程建设规划指标规定的比例对建设项目提出配套建设人防工程要求。

(二)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标准

人防工程的易地建设审批应严格按照国家四部委《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中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得擅自降低人防工程易地建设的条件,不得随意扩大易地建设费减免的范围。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收费标准应严格按照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制定我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标准的函》的标准收取,不得随意折减。

三、 人防工程建设审批职责分工

(一) 符合下列条件的建设项目应由市民防局负责办理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咨询服务、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及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查:

1、位于中心城区(包括城八区、回龙观地区、北苑北地区)的建设项目;

2、市级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重要经济目标区的建设项目;

3、国家及市政府折子工程、重点工程、机要工程;

4、地铁工程、指挥工程、医疗救护工程、驻京部队建设项目;

5、远郊区县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单体建筑或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区域建设项目。

(二) 市民防局审批范围以外的建设项目,由所在区县民防局负责办理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咨询服务、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查。各远郊区县民防局办理批准的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文件应报市民防局备案。

全市所有人防工程施工图备案均由市民防局办理;所有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专项技术审查均由市人防工程技术服务中心办理;所有人防工程认可均由工程所在地区县民防局办理(亦庄开发区的人防工程认可办法另行制定);所有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均由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防工程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国家出资建设的人防工程,一类是符合条件的民用建筑物经过审批建设人防工程。《北京市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暂行规定》包含了人防工程建设审批职责分工等内容,为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工作提供了可以参考的规范。

·股东属于劳动关系还是不属于劳动关系?
      一般来说,公司的股东在出了资或者其他要素之后,就可以参与公司的重大事项的决策,等着公司的分红,但是现实生活中也存在着股东在公司担任一定职务并且获得劳动报酬的情况,股东出于各种原因为公提供劳动的这种现象很常见。看起来这样也没什么不好,但是一旦涉及到劳动纠纷问题就来了,股东跟公司之间...


·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有哪些
      遇到纠纷就要想办法解决,对劳动纠纷也是如此,那么,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有哪些呢?此外,鉴于解决劳动争议的主要方式之一的劳动仲裁,被广泛适用,那根据经验来看,我们在申请劳动仲裁时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述。 一、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有哪些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违章操作算不算工伤?
      违章操作算不算工伤? 一、违章操作算不算工伤? 是否有违规操作,和认定工伤无关。工伤认定采取的是无过错原则,即使违规所致,符合工伤认定标准的也属于工伤。 如果发生事故,不论是否属于职工违规操作造成的,用人单位都应该给受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职工的行为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中...


·绿化工程承包合同的参考范文 绿化是为美化环境,近年来,很多
      绿化工程承包合同的参考范文 绿化是为美化环境,近年来,很多城市都在实施绿化工程,为市民营造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承包绿化工程需要签订绿化工程承包合同,合同中对于工程的质量和标准都做了明确的要求,但是承包工程的合同究竟该怎么写,很多人都拿不准,也可能根本没接触过。针对此类情况,我们...


·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限是多久
      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限是多久对于很多刚步入社会进行工作的年轻人来说,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时候,会有一个劳动合同试用期。试用期是针对在短的时间内一个适应过程的一个规定,在这过程当中有什么需要改正或者改进的,可以在以后对合同进行改正。那么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限是多长呢?我们将为您做出详细介...


·工程合同中不履行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
      工程合同中不履行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首先,违约金适用的一般原则性规定是: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没有约定处理。违约金的计算依据是合同总价。约定违约金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应注意不同时期的计算参...


·开庭前做什么准备工作?
      一、开庭前做什么准备工作?开庭前,为了保证案件审理顺利进行,当事人需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工作:(1)证据分析。当事人应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进行分析,为庭审对证据发表意见做好准备。(2)确认开庭时间、地点。人民法院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告知...


·单位单方解劳动合同的赔偿有吗?
      单位单方解劳动合同的赔偿有吗 用工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一定要给予劳动者赔偿的;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三种情...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合法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合法原则。合法是劳动合同有效的前提条件。所谓合法就是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首先,劳动合同的形式要合法,如除非全日制用工外,劳动合同需要以书面形式订立,这是本法对劳动合同形式的要求。如果是口头合同,当双方发生争议,法律...


·去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去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一、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一)《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二)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


·在我国工伤后怎样做工伤认定
      员工如果在用人单位意外遇到工伤,那么第一时间肯定是要到医院接受治疗的。并且在治疗的同时也不要耽误做工伤认定,如果有用人单位积极配合员工进行工伤认定的话,相对来说员工工伤认定的进展会比较顺利一些,如果用人单位不配合的话,员工个人也可以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在我国工伤后怎样做工伤认定?...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