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法律规定行政拘留是否折抵刑期?

法律规定行政拘留是否折抵刑期?如果行政拘留的原因与后边判处刑罚属于同一个犯罪行为,可以折抵刑期,否则是不可以的。相关规定如下:1、如在故意伤害行为,先进行的行政处罚,后因某种原因将伤害案件转为刑事案件,那么前期进行的行政拘留就可以折抵故意伤害罪的刑期。2、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拘留日期应否折抵刑期等问题的批复》,如果被告人被判处刑罚的犯罪行为和以前受行政拘留处分的行为系同一行为,其被拘留的日期,应予折抵刑期;如果被判处刑罚的是另一犯罪行为,则其被拘留的日期当然不应折抵刑期。3、被告人被处以行政拘留,而且行政处罚执行地是在拘留所,实际上剥夺了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同时,被告人受到的行政处罚与其所犯的犯罪行为又是同一行为,在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期限的计算时,应该扣减被告人被行政处罚期间的天数。行政拘留法律依据中国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规定了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政拘留作了更加详细的规定。行政拘留 政拘留随着《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治安管理处罚法》取代,行政拘留制度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该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3、七十周岁以上的;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该条对于适用对象作了消极性的排除规定,即对于符合某些特定情形的人员,行政拘留对其不适用,以体现人文关怀。 《治安管理处罚法》直接关于行政拘留制度的规定就是上述几个条文,其他都是针对某种具体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能否适用行政拘留的规定。综合上面所说的,行政拘留可以说是我国最严重的一种行政处罚之一了,行政拘留一般都是针对于犯了很重大的事情才会给出这么重的处罚,在行政拘留期间如果查出的证据确实是此人做的,那么还会判刑,所以,一定要遵守法律,不要做出一些让自己后悔的事情。


·刑事证据种类中的物证是什么?
      刑事证据种类中的物证是什么? 一、刑事证据种类中的物证 1.物证。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和痕迹。物证包括实物和痕迹两类。前者指与案件事实有联系的客观实在物,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等;后者包括两个物体相互作用所产生的印痕和物体运动时所产生的轨迹,...


·根据法律的规定妨害公务罪无罪的辩护思路是什么?
      根据法律的规定妨害公务罪无罪的辩护思路是什么? 您都知道的是,公务行为是一种非常严肃的行为,作为中国公民对于公务行为应当支持,而不是妨碍,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妨害公务罪,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妨害公务罪无罪的辩护思路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法...


·寻衅滋事罪能不能适用缓刑
      寻衅滋事罪能不能适用缓刑寻衅滋事罪是可以适用缓刑的,只能犯罪嫌疑人符合缓刑的适用标准就有有机会争取缓刑。当然如果寻衅滋事的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刑期在三年以上或者多次进行寻衅滋事犯罪的话,肯定是不能争取到缓刑的。适用缓刑的条件要求:1、对象条件: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


·法院判监外执行的刑满去那办手续?
      法院判监外执行的刑满去那办手续?法院判监外执行的刑满去监狱或者是看守所办手续,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刑期届满的,由监狱、看守所依法为其办理刑满释放手续。《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假释或者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


·没有构成诈骗罪怎么处理
      没有构成诈骗罪怎么处理根据2010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监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最新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起点。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不足3000元的公安机关也应当受理,并积极开展工作,及时向上级公安机报告,开展串...


·逃个税有判刑的吗
      有判刑的。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


·犯罪中止和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区别有哪些?
      犯罪中止和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区别有哪些?1、概念不同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滥伐林木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滥伐林木罪,这是破坏国家林业资源的一种犯罪行为,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及自然生态平衡,具有严重的危害性。而现实中要对行为人以此罪定罪处罚的话,则就需要先做出认定,那么滥伐林木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滥伐林木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区分本罪与盗伐林...


·取保后法院又批捕会判缓刑吗?
      一、取保后法院又批捕会判缓刑吗? 取保后法院又批捕会判缓刑,只要满足缓刑的执行条件就有可能。取保候审和被检察院逮捕不是判处缓刑的决定性因素,缓刑需要符合缓刑条件。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订卷阅卷从什么时候开始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订卷阅卷从什么时候开始 一、刑事案件审查起诉订卷阅卷从什么时候开始 1、检察院审查起诉知,律师就可以开始阅卷了;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八条 【辩护人的查阅案卷权】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道对案件审查起诉之版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故意伤害罪犯罪类型具体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犯罪类型具体是什么故意伤害罪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故意伤害行为必须致受害人轻伤以上后果,才构成故意伤害罪,理由是:第一,虽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未对具体的伤害后果作出...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