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利用网络寻衅滋事适用什么罪?

利用网络寻衅滋事适用什么罪?

一、利用网络寻衅滋事适用什么罪?

《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二、刑法条文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三、寻衅滋事罪与其他聚众扰乱的区别

本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界限

三者都是破坏公共秩序的犯罪,但存在明显区别。

1、犯罪动机不同。寻衅滋事罪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后二者的犯罪动机是为了实现个人的某种不合理要求,用聚众闹事的形式,扰乱机关、团体、单位的正常秩序,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对有关单位、机关、团体乃至政府施加压力。

2、犯罪形式不同。寻衅滋事罪不要求聚众,后二者必须是多人以上以聚众形式出现。

3、客观方面不同。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后二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4、犯罪主体不同。寻衅滋事罪的所有参与者都要以本罪追究刑事责任;后两者只追究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的刑事责任。

在近几年中,我国的网络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大部分的公民都会使用到网络,但是因为网络的一些特性,也会有许多不法分子会利用网络来散步不真实的信息,造成社会恐慌,那么此类行为也是触犯了寻衅滋事罪,当事人也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受到相应的处罚。

·刑诉法扣押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我们知道在一个案件的侦查过程中,可能会发现一些物证对案件的调查和侦破有着重要的作用。这个时候,对于这些物品,司法机关可以依据刑事诉讼的有关要求对这些物品进行查封或者扣押。但是,如果想要扣押这些物品,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那么,刑诉法扣押时间是如何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就跟您一起来了...


·传销罪的概念是什么意思
      传销危害很多人很多家庭,不仅造成了财产损失,也造成了部分家庭的破裂,为此国家法律对传销行为进行了定罪,但是很多人仍然不清楚传销罪的概念是什么意思。传销罪的概念以及确立标准在法律上都是有明确规定的,这样也是为了打击传销犯罪,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传销罪的有关内容...


·构成诽谤罪怎么起诉呢?
      构成诽谤罪怎么起诉呢? 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


·刀砍老师后被群殴死亡构成什么罪?
      近年来,新闻报道中时常出现校园暴力案件的介绍,这说明我国的法制教育还有待加强。那么,就法律层面而言,在这些暴力案件中,刀砍老师后被群殴死亡构成什么罪呢?为了解决您的疑问,我们特意为您搜集了以下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案例介绍 3月11日晚7点多,某地高级中学一名高二学生与...


·被行政拘留的都是什么人?
      拘留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措施。在我国,拘留的类型包括了行政拘留、刑事拘留以及司法拘留。许多人对于这几种拘留形式的区别不是特别了解,对于各种拘留方式所针对的对象也太清楚,那被行政拘留的都是什么人?请跟随本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被行政拘留的都是什么人? 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


·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多少年
      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多少年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手段极其残忍造成严重残疾的情况,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在伤害致人死亡后,立马就自首是法定上从轻量刑的一个情节,不过至于量刑还得由法官依据案件的情况来决定。其中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因一些过激的行为而致人死亡的情况,一般不会...


·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盗窃罪量刑标准2018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对于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会造成危害,也极易诱发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行为,对于维护社会治安,净化社会空气,保护人民的身心健康,促...


·聚众斗殴罪中的持械怎么认定?
      聚众斗殴的情节严重,可以构成犯罪。参与的人员会被处以一定的刑罚。我国法律规定了聚众斗殴罪如果有较为严重的情节,在量刑时应予以加重,其中就包括了持械斗殴。但实践中,持械的认定却不太容易把握,什么样的情况构成持械在实际法院审理过程中又有各种不同的标准。我们为您整理了法律人士对聚众斗殴...


·规范的犯罪构成要素包括哪些?
      规范的犯罪构成要素包括哪些?(一)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数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数人。根据刑法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犯罪的,构成单位犯罪,因此,单位也可以成为犯罪主体。...


·刑事诉讼法收缴,扣押的区别是什么?
      扣押在实际的含义中有拘禁和扣留两层意思,而收缴有扣留缴获财物的意思。虽然二者的释义中有重合的部分,但代表的意思却是截然不同的,很多人对于两者在刑法中代表的意思混淆不清,那么刑事诉讼法收缴、扣押的区别是什么呢?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刑事诉讼法收缴,扣押的区别是什么? 1、性...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