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量刑是多久?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量刑是多久?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这里要注意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所谓“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2、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解释》,“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但刑法理论上对“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形成了诸多不同的观点。本书认为,“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心理态度应限于过失,因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为保持犯罪构成的纯洁性,其加重构成的心理态度也应是过失。故《解释》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232条、第234条第2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逃逸致人死亡这是最恶劣的一种情形,相对于驾驶员直接驾车逃跑的,还有情节更为恶劣的是驾驶员把被撞人转移到了其他的地方,从而间接性的导致了被撞人的死亡。类似于这种恶劣的情节都是要在七年以上的范围之内考虑刑期长短的,在重大的是非对错面前,不能因为自己一时的怯懦就忽略他人的生命。


·车祸人伤诉讼时效是多久?
      车祸人伤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车祸人伤诉讼时效是多久?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二、理赔标准: (一)人身损害赔...


·一、交警大队处理交通事故流程是什么?
      一、交警大队处理交通事故流程是什么?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


·一、交通事故住宿费赔偿金的条件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住宿费赔偿金的条件是什么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交通事故住宿费赔偿标准,各地标准不一,可以到当地 保险公司和交通部门查询。其计算公式为:住宿费=国家要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


·怎样才构成交通事故五级伤残
      交通事故中的五级伤残,属于评级中中等的损害程度,此时需要根据五级伤残的赔偿标准来对伤者作出赔偿。那么您知道实践中怎样才构成交通事故五级伤残吗?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明显受限,需要...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自首怎么处理?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自首怎么处理? 一、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自首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


·交通肇事罪入罪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入罪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


·故意对机动车牌照损坏的处罚
      故意对机动车牌照损坏的处罚很多车主认为自己的机动车牌照不小心损坏了,挂上一个其他的机动车牌照或直接不挂,更甚者自己设计一个牌照上去,尽管号码还是一样,车主也不是故意违反交通规则,但这些行为已经构成对机动车牌照损坏,新交通规则会对这些损坏机动车车牌行为进行处罚。一、故意对机动车牌照...


·怎样预防汽车购销合同欺骗行为的发生?
      怎样预防汽车购销合同欺骗行为的发生? 一、在关于购车投诉中,合同文本投诉居汽车类榜首 记者走访发现,近年来新车销售中,合同问题上升为焦点。订车条文模糊、口头承诺不兑现等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在去年的投诉中,合同文本投诉甚至超过了质量和售后问题,位居投诉榜首,更占汽车类消费投诉的1...


·死者全责交通死亡事故死亡方的交强险还赔付吗?
      死者全责交通死亡事故死亡方的交强险还赔付吗?在事故中如果是死者全责,交强险是否赔偿需要结合两种情况来确定,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死者负全责的,交强险无赔偿;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非机动车方死亡负全责的,交强险承担10%的赔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连云港五险一金交的比例是多少?
      在江苏连云港工作的人们,几乎都会接触到五险一金,这是劳动者享受的基本劳动保障。五险一金是有一定缴纳比例的,具体每个城市规定不大一样。知道缴纳比例和缴纳基数后,人们就能计算出五险一金账户情况。那么连云港五险一金交的比例是多少?下面我们给广大连云港市民介绍下相关内容。 一、连云港五...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起诉谁?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起诉谁?如果由于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入院治疗不能够正常工作的,肇事者还需要赔偿给受伤者一定金额的误工费用,如果双方可以进行沟通协调,就不用经过法律程序;但是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就需要诉诸法律。起诉可以将责任方和投保的保险公司一并列为被告。1、只要标的车在交通事故中...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