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夫妻共同债务免除债务人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免除债务人责任的情形有哪些?夫妻共同债务免除债务人责任的情形主要有:(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自然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夫或妻共同债务并不仅限于此种情形。但其他那些债务还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为弥补这一疏漏,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作出过二次司法解释。一是法发(1993)32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称旧解释)第17条的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清偿。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在法释(2013)1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称新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对比新旧司法解释,显然两者不尽相同甚至冲突。其一、旧司法解释先概括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然后采列举法的方式明确个人债务。概括方式过于笼统,不易操作,明确列举又难免挂一漏万。新司法解释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作出推定性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同时列明两种例外情形:第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第二,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其二,旧司法未明确举证责任,新司法解释明确将法定例外情形分配给夫妻一方,即“夫妻一方能够证明……的除外”。夫妻债务最新司法解释: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综上所述,夫妻在法律意义上可以说是一个整体而在财产的问题上必须共同处理,不管是有利的财产所有还是财产上的债务问题都应该共同负担的,但是夫妻二人实际上也是独立的个体也应该有合法的权益,所以只要是对方隐瞒的债务就需要自己承担。


·欠债不还法院怎么执行
      采取强制执行。执行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债权债务中抵押物通常包括哪些?
      债权债务中抵押物通常包括哪些? 一、债权债务中抵押物通常包括哪些? 指已作为抵押担保的财产。按我国<担保法>第34条规定,下列财产可作担保物: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


·债务人欠钱不还律师怎么办 一、债务人欠钱不还律师怎么办?
      债务人欠钱不还律师怎么办 一、债务人欠钱不还律师怎么办? 1、先协商处理。 2、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支付令的条件是: 1)有权提起督促程序的,只能是债权人. 2)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4)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


·法人借钱给公司怎么写借条?
      法人借钱给公司怎么写借条? 借款人: (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贷款人: (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是一家注册资本??????? 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项目的实施临时需要资金,乙方有闲置资金。为此,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


·伪造公司债券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伪造公司债券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一、伪造公司债券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伪造公司债券罪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公司破产倒闭后如何追债
      

在我国企业大量的拖欠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欠款时间很长,有的甚至长达四五年。随着时间的推移,债务人的状况会发生各种变化,多数情况会越来越差,常常会出现如下情况:债务人公司转入其他行业、破产倒闭、原业主成立新公司继续经营等等。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债务人新成立...


·长沙债权债务纠纷律师的职责有哪些
      长沙债权债务纠纷律师的职责有哪些 长沙债权债务纠纷律师 职责 1、与委托人的关系规范 (1)在与当事人签署委托协议时,应本着谨慎、诚实、客观的精神如实地告知当事人在委托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并依据法律和道德的准则,在规定的时间,建立档案,实现委托人的目的。 (2)律师必须遵...


·私自借高利贷犯法吗?
      违法,发放高利贷是属于违法的行为,超出规定的利息不受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虽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事实的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数额巨大的怎么判罚?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数额巨大的怎么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概念――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责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指出,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什么时候生效一般我们向别人借钱或者借钱给别人时,都会写一个借条,这个借条就是一个简单的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欠条何时生效呢,是否是写下借条就在自然人之间产生了债权债务关系呢?本文将对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