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协议离婚程序怎么走(一)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

协议离婚程序怎么走(一)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①户口证明;②居民身份证;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④离婚协议书;⑤结婚证。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二) 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应查明:①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②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③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④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⑤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如登记机关发现离婚的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违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防止轻率离婚和假离婚,工作人员应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和好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久拖不决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冷静的进行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三)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婚姻法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男女登记离婚后,一方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翻悔时,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但应告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二、协议离婚手续要哪些材料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应持:本人的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结婚证、离婚协议书(a4纸打印一式3份)、双方各2张2 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同一底板)、《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这其实都需要夫妻根据实际的情况做出选择,毕竟不同的离婚方式下,法律中规定需要满足的条件不同,如果随意选择一种方式离婚,那很有可能最终并不能达到离婚的目的,反而还会耽误当事人的时间,严重的甚至还会引发一些其他的问题。


·子女赡养老人协议范本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成年子女有经济能力的,是要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同时,赡养父母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很多时候为了避免就赡养问题产生纠纷,当事人之间都会签订一份协议。那么这个赡养协议该如何写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子女赡养老人协议范本 赡养老人协议书,可以按...


·哪些条件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哪些条件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如果妇女婚后怀孕是因婚外的第三人所致,而且确认,或者妇女隐瞒与婚外第三人所致怀孕而在分娩后确认,男方均可以提出离婚。但以下三种情况男方不得提出离婚:1、女方在怀孕期间,是指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一段时间;2、分娩后一年内,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一年内不...


·法院判不予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法院判不予离婚的条件是什么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2)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第一次起诉离婚的。2、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3、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


·离婚后男方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男方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怎么办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百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度子女抚育费。(2)如果一方拒...


·过错导致感情破裂如何提出离婚诉讼?
      夫妻一方有过错或感情破裂,如何提出离婚诉讼?要进行诉讼离婚,可到法院递交起诉状,也可直接咨询律师,律师可撰写起诉书、寻找证据、代理诉讼,几乎可包办一切法律相关事项并提供专业解答。法院一般会先进行调解,调解之前还要等待开庭时间的通知。要注意法院有不受理的情况,有疑问可咨询的专业律师...


·存疑不起诉给予国家赔偿之合理是否可行
      一、存疑不起诉给予国家赔偿之合理是否可行存疑不起诉给予国家赔偿是可行的。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存疑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40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条...


·新婚姻法 外遇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怎样的?
      近年来,我国各地离婚案件频发,案发缘由有很多,诸如感情破裂、夫妻双方长期处于异地或者是发现一方有外遇。在离婚时无一例外的需要进行财产的分割,根据司法实践我们可以知道,不同的离婚缘由的财产分配原则是不一样的,你是否知道民法典 外遇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方出轨,离婚财产的分...


·对离婚财产纠纷判决上诉的时间是多久
      对离婚财产纠纷判决上诉的时间是多久?1、对离婚财产纠纷判决上诉的时间是15天,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3、最高人民法院...


·一、夫妻吵架打架造成伤害怎么处理?
      一、夫妻吵架打架造成伤害怎么处理? 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属于治安案件,一般会进行调解。 主要看造成的伤害后果,如果造成轻伤就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造成轻微伤就不构成犯罪,只能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时,出租方应该返还押金吗?
      1. 租赁押金是合同履约金的一种。合同履约金是指为合同的履行所提供的一种金钱保证,不是法定的债的担保方式,并在双方合同到期或者依法解除时才予以退还。 2. 之所以出租人要收取押金,是因为出租人把自己的房子和相关附属物品交给承租人使用,为确保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给租赁物造成的损害能...


·男方第二次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判离吗
      我国离婚案件每年会发生许多起,离婚率也是居高不下。有些夫妻第一次起诉离婚没离成,就会提起第二次离婚,那么男方第二次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判离吗?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男方第二次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判离吗 一般情况下,第二次起诉,法院会判准许离婚的,不判离婚...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