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处理提车时间是什么时候

随着车辆的日益剧增,越来越多的人都会驾驶车辆,随着而来的交通事故也在逐渐增加,一方面,我们在开车的时候应该避免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我们还应该了解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现场应该怎么处理以及交通事故处理提车流程和时间。我们今天就为您讲述一下关于此类的问题。

一、 交通事故发生后现场处理流程

(一)立即停车,避免危险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车,马上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如果是晚上还要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车辆没有撤离到安全区域时,应该在车身后方50-10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避免二次事故发生,危机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二)查看现场,拍照取证

查看事故现场,是否有车辆受损,人员伤亡。

如果双方只是轻微的碰擦,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双方可以将事故现场进行拍照保留证据,自行协商解决进入快速理赔流程。

在拍照的过程中尽量从不同的角度(前、后、左、右)进行拍摄,不能只拍摄自己财产受损的位置,确保照片能直观的反应出车辆的位置、标志标线、周围建筑物。

(三)事故报警,保险报案

如果事故较为严重,自己无法处理的,如:有人员的伤亡,事故起因复杂,责任确定双方有争议的,或者其他情形认为有必要交警处理的,应尽快拨打122交通报警电话,同时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如果事故存在人员伤亡的,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确保伤员人员得到及时的救治。

(四)撤离现场,确保安全

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确保车辆的正常同行,事故车辆可以安全移动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并且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保留相关证据后,将车辆移动到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五) 事故发生,解决纠纷

1、自行协商,达成协议

事故中,机动车一方与机动车、非机动车或者行人之间只有财产损失,双方当事人对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成因没有争议的,或者其他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的情形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就事故产生的财产损失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的,可以填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

(1)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的效力

双方就损害赔偿自行协商所达成的协议,与一般的民事合同的效力是一样的,在不违背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

(2)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的内容

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

②当事人姓名;

③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

④事故形态、碰撞部位;

⑤ 赔偿责任;

2、事故轻微,简易程序

仅造成人员轻微伤或者没有争议的财产性损失的交通事故,可以由一名交警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处理,但是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除外。

①交警固定现场证据,当事人撤离现场;

②交警根据现场证据和当事人、证人的叙述,记录事故状况;

③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签名;

④当事人请求调解的,交警应当场进行调解,并记录在调解结果中,当事人签名调解书生效;

3.事故严重,一般程序

如果事故较为严重,有人员的伤亡,事故起因复杂,责任确定双方有争议的,简易程序无法解决或者双方不愿以简易程序解决的,当事人需要通过一般程序来解决交通事故。

① 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责任认定。

② 受害人进行伤残鉴定。

③ 双方对事故达成和解。

④ 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调解。

⑤ 受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 交通事故处理提车时间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的期限为20日;

20日内无法完成检验、鉴定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扣留10日。

被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

检验、鉴定完成后2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

交通事故检验鉴定期限为20天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需要,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对交通事故的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人体损伤、尸体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进行检验、鉴定。

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和前款规定的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不是说只有交通事故处理或者赔偿完之后才能进行提车的,只要相关的手续完善了之后,检验和鉴定之后没有大的问题是可以提前提车的。交通事故处理提车时间最长也就在一个月左右。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应该是每个驾驶人都需要了解的内容。

·一、公司没给交社保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公司没给交社保可以随时辞职吗?可以随时通知单位辞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人伤未处理好可以先赔车损吗
      这个是可以的。具体情况可以咨询投保的保险公司客服,然后再进行理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


·子女委托监护协议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子女委托监护协议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子女委托监护协议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办理委托监护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监护人、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2)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关系的证明; (3)被监护人的基本情况的证明; (4...


·一、交通事故医治无效死亡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医治无效死亡赔偿项目有哪些?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主要包括以下赔偿项目: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2、丧葬费,按照受...


·交通法追尾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交通法追尾责任认定是怎样的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退休人员遭遇车祸有误工补助吗
      退休人员遭遇车祸有误工补助吗我国相关法律并没有规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遭受人身损害时就不能主张误工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A父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虽然已经过了退休年龄,但他在发生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误工费包括亲属的吗
      交通肇事误工费包括亲属的吗一、交通肇事误工费包括亲属的吗?误工费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中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及有关的赔偿权利人向赔偿义务人要求支付的从受害人遭受损害到恢复治愈,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或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入,是对受害人所失利益的赔偿。误工费包括两部分:1...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在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之后,认定书是一个重要的法律依据,在进行赔付的时候,是十分有效的证据。那么,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呢?交通事故认定的法律救济途径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一、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者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一、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者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4、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


·劳务合同需要交印花税吗?
      劳务合同需要交印花税吗 般来说是不需要的。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交通肇事罪赔偿死亡赔偿金吗
      其实在开车的时候,只要您遵守我国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那么在正常情况下,肯定不会有什么大型的交通事故的。但是往往就是有一部分的司机在开车的时候,只顾自己的方便,不注意他人的生命安全问题,一不小心就酿成了交通肇事。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交通肇事罪赔偿死亡赔偿金吗? 一、交通肇事罪赔...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