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后复婚财产怎么算离婚又复婚

离婚后复婚财产怎么算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根据新的司法解释,离婚时所分割的财产,在生效后即属于个人所有,除非当事人自愿,否则在下一个结婚的婚姻关系中依然为个人所有。而复婚实际上就是第二次结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复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婚姻关系的变更是人生大事,在此建议您在婚姻中不要意气用事,做出一些不理智的行为。二、办理复婚需要什么条件?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的行为。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说明双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双方重新确立婚姻关系。对于这种情况,根据《婚姻法》规定,当事人双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曾有夫妻关系并已按法定程序离婚;2、离婚后未再婚;3、自愿恢复夫妻关系。除了上述三个条件,《婚姻法》还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复婚登记设置任何形式的附加条件。在复婚的时候也是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否则的话也不能顺利的办理手续,自然双方就不能复婚成功。而之后只会按照同居关系处理,而不能认定为婚姻关系。不过,在复婚之后虽然双方的婚姻关系会恢复,但是之前分割的夫妻财产,只能按照一方个人财产来处理,而不会又变成共同财产。


·新县抚养费标准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新县抚养费标准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最新抚养费标准2018年是多少?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


·引起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包括什么
      引起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包括什么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三:一是配偶一方死亡。二是离婚。三是宣告婚姻被撤销。其中死亡分为: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1、因配偶自然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2、因配偶一方宣告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我国以宣告死亡之日起婚姻关系即行终止);3、配偶一方被宣告失踪只能经判决...


·实践中起诉离婚用请律师吗?
      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都是需要当事人交纳一定的费用,其中起诉离婚虽然是由原告垫付案件受理费,但最终却不一定就是由原告承担。除此之外,当事人还需要支付所聘请的律师的费用,那起诉离婚用请律师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对于起诉离婚到底需不需要找律师,这还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


·一、老公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老公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


·应该如何分割夫妻离婚财产
      离婚夫妻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一般需要对这三个问题作出处理,就包括财产分割、债务承担以及子女抚养。但其中,自然是有存在的情况才需要作出处理。那实践中,应该如何分割夫妻离婚财产才好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应该如何分割夫妻离婚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


·轮流抚养子女协议样板是怎样的?
      轮流抚养子女协议样板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离婚时,相信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是他们最关心的问题。很多夫妻在离婚时会商量由双方轮流抚养子女,在法律上这种做法是得到认可的。双方可以签订一份轮流抚养协议书,在协议书中将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约定,如抚养费怎么支付、轮流抚养的时间怎么安排等等...


·女方离婚了现在想要回抚养权可以吗?
      女方离婚了现在想要回抚养权可以吗?离婚了也是可以要回抚养权的;(一)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当另行起诉。(二)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


·胁迫结婚怎样撤销2023
      胁迫结婚怎样撤销根据《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据以上法条规定,撤销婚姻可向...


·非法同居属于重婚吗,同居是否构成重婚
      ,同居现象在中国社会越来越普遍,这属于公民的自由,国家无权干涉,但是其中非法同居破坏了合法夫妻之间的感情,一直为社会舆论所谴责,而大众也容易将非法同居理解为重婚,那非法同居属于重婚吗?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非法同居属于重婚吗 非法同居之所以容易与重婚混淆,是因为法律承认事...


·家庭特殊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吗
      家里的特殊情况,基本不予考虑。监外执行,是基于罪犯自身身体原因,家庭其他情况不是监外执行的法定理由。《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


·如何收集家暴离婚证据?
      在因为家庭暴力的原因下导致夫妻离婚的情况也不少,而家暴正好属于《婚姻法》中规定的离婚过错行为,不过实际离婚是时候受害一方需要提供有效证据来证明遭受过家庭暴力对待才行。那此时应该如何收集家暴离婚证据呢?若各位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旦遭受家庭暴力,作为受害者应当...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