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获得国家赔偿权利的情形有哪些?
一、受害人获得国家赔偿权利的情形有哪些?
违反程序或超时拘留都需赔偿
在实践中,对违法刑事拘留赔偿中的“违法”存在不同的认识,《司法解释》明确对公民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无论是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还是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抑或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国家都要承担赔偿责任。
刘合华解释说,这样的规定不仅进一步对“违法”进行了明确,而且确定了在处理赔偿案件时应当对刑事拘留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实质审查,而非形式审查,以便确定是否违法。此外,《司法解释》还明确,对于“符合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刑事拘留的人身自由赔偿金自拘留之日起计算。
对于数罪并罚的案件经再审改判部分罪名不成立,实践中存在监禁期限超出再审判决确定刑期的情形。对此,有观点认为个罪改判无罪但非完全无罪,不属于无罪被羁押,不符合“无罪羁押赔偿”原则,不应予以赔偿;有观点认为应予赔偿。
《司法解释》明确,尽管被超期监禁的公民并非完全无罪,但由于其中的部分罪名已经不成立,针对这类具体个罪而言的超期羁押行为构成无罪羁押,应当予以赔偿。“这样规定也是对刑事赔偿司法实践发展的回应,如‘萧山五青年案’中的部分赔偿请求人就存在‘再审改判部分罪名不成立,监禁期限超出再审判决确定的刑期’的情形。”刘合华说。
二、疑罪从挂案件受害人可获国家赔偿
据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刘合华介绍,《司法解释》共23条,内容涵盖侵犯人身权和侵犯财产权的刑事赔偿两大类型,具体包括对“中止追究刑事责任”的认定、侵犯财产权的赔偿审查范围、违法刑事拘留赔偿、再审无罪赔偿、免责条款的适用、赔偿法律关系主体、赔偿标准、赔偿金的确定、赔偿决定的效力等多个重要问题。
“一句话,《司法解释》的最大亮点就是明确了特定情形下疑罪从挂案件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刘合华说,具体而言,当国家机关对公民的人身羁押或者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的,在解除、撤销强制措施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或者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后虽未解除、撤销强制措施,但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以及未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措施,国家机关对财产进行查封、扣押、解冻的立案后超过两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赔偿请求人有权依法申请国家赔偿获得权利救济。
“这一规定不仅保障了受害人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而且能充分发挥刑事赔偿制度的倒逼功能,将有效防止权利的滥用。”刘合华说。
三、赔偿义务机关如何认定
谁以有罪方式作出过最后处理谁来赔
公安机关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后,检察机关又采取逮捕措施的,或者对公民采取拘留和逮捕措施后,审判机关曾作出有罪判决的,在公民最终确定无罪的情形下,由谁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实践中存在不同认识。
为了方便赔偿请求人申请刑事赔偿,规范刑事赔偿处理程序,《司法解释》明确采取赔偿义务机关后置设定方式,即以有罪方式作出过最后处理的国家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刘合华解释说,如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后又采取逮捕措施,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又如对公民采取拘留和逮捕措施后,法院一审判决有罪,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同时,《司法解释》还明确,赔偿义务机关以公民存在故意虚伪供述、伪造其他有罪证据或自伤、自残等行为为由,主张免除赔偿责任的应承担举证责任。
四、赔偿标准如何确定
最大限度给予受害人以权利救济
在确定赔偿标准方面,《司法解释》不仅借鉴了民事侵权的赔偿标准,而且还考虑到刑事赔偿的特殊情况,最大限度给予受害人以权利救济。
《司法解释》对民事侵权赔偿标准的借鉴,如医疗费赔偿标准、护理费赔偿标准、残疾生活辅助具费赔偿标准、误工减少的收入赔偿标准、身体伤残赔偿标准、抚养费赔偿标准等;又如财产损害赔偿标准,借鉴《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进行了相应的规定。
如对于扶养费赔偿标准,“能够确定扶养年限的,生活费可协商确定并一次性支付。不能确定扶养年限的,可按照二十年上限确定扶养年限并一次性支付生活费,被扶养人超过六十周岁的,年龄每增加一岁,扶养年限减少一年;被扶养人年龄超过确定扶养年限的,被扶养人可逐年领取生活费至死亡时止”;
又如残疾赔偿金标准,“有扶养义务的公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赔偿金可以根据伤残等级并参考被扶养人生活来源丧失的情况进行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陈现杰表示,残疾赔偿金适用的标准是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作为一个基准标准。而民事侵权案中,是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作为赔偿指标,要远远低于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这两年国家职工工资标准达到四万多,但是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大概两三万,农村居民纯收入更低。《司法解释》规定可以达到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0倍,充分体现了国家赔偿法救济人权、保障人权,充分保障受害人利益的立法理念。
五、7种终止追刑责情形可获赔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公民申请赔偿应当以“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为前提。刑事诉讼过程中,久拖未果的案件在各地普遍存在。《司法解释》将七种特殊情形认定为刑事赔偿中的“终止追究刑事责任”:
(一)办案机关决定对赔偿请求人终止侦查的
(二)解除、撤销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措施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
(三)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法定期限届满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
(四)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超过三十日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五)人民法院决定按撤诉处理后超过三十日,人民检察院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六)人民法院准许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撤诉的
(七)人民法院决定对刑事自诉案件按撤诉处理的
六、7种侵犯财产权情形也可获赔
《司法解释》还明确侵犯财产权的刑事赔偿审查范围。根据2012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将七种侵犯财产权的情形纳入刑事赔偿审查范围,保证了财产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进入国家赔偿程序并依法取得国家赔偿。
(一)赔偿请求人有证据证明财产与尚未终结的刑事案件无关,经审查属实的;
(二)终止侦查、撤销案件、不起诉、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措施,在解除、撤销强制措施或者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
(四)未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措施,立案后超过两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
(五)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超过三十日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六)人民法院决定按撤诉处理后超过三十日,人民检察院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七)对生效裁决没有处理的财产或者对该财产违法进行其他处理的。
国家赔偿是国家为了对公民受到行政、司法机关都于侵害公民自身的财产权或者是人身权的时候所作出来的相关赔偿,这也是国家为了受害者提供合法途径来对其帮助而进行的相关帮助,也是为了维护和帮助公民自身所有的权利。
·离婚损害赔偿金的确定,需要根据以下的标准来确定:
离婚损害赔偿金的确定,需要根据以下的标准来确定:
第一,加害人过错程度。可以作为对加害人制裁轻重的指标。过错严重的,给受害人造成情绪伤害,造成受害方严重精神利益损害的,应酌情增加抚慰金的数额;如果加害人只有轻微过失,抚慰金数额也可相应减轻。
第二,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可以考虑...
·新婚姻法 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句话,好像运用到当代人的婚姻关系上来说,能够做到的真是非常不容易。大多数的夫妻往往都是走到一半就因为各种原因离婚了。在离婚的时候,对于夫妻财产的分割问题,大多数情况下夫妻双方都协商不好。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新婚姻法 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新...
·夫妻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如果还没有起诉离婚的,对方已经有转移财产的迹象,你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申请财产保全最好要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有转移、隐藏、变卖财产的行为,因为如果保全错误的,申请人需要赔偿因保全错误带来的损失,因此,申请财产保全,一般情况下法院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财产保全后,应在财产保...
·夫妻离婚后可否变更其子女抚养关系?
夫妻离婚后可否变更其子女抚养关系?
可以变更,可以协商解决,可以另行起诉。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就应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所以,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且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进行变更。...
·女方出轨离婚孩子归谁抚养?
女方出轨离婚孩子归谁抚养?现社会婚外情已是较为普遍的现象,由此原因导致的离婚在离婚案中占比最大。现如今女性出轨要求离婚的也不在少数。很多人认为女方出轨是犯了极大错误,不可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女方出轨离婚孩子归谁在法律的层面上一般又如何去判定呢?下面我们就为您你分析一下:女方出...
·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
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
一、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确定。
1、哺乳期内的子女归母亲抚养。《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
·男友和前妻离婚财产没分割怎么办?
男友和前妻离婚财产没分割怎么办?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离婚后仍可要求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此外,《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也规定:“离婚后,...
·起诉无效婚姻的证据有哪些?
起诉无效婚姻的证据有哪些?(一)以重婚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要材料为结婚证和双方的身份证,以及能够证明该婚姻属于重婚的证据等等。(二)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要提供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和其他能证明夫妻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等。(三)...
·离婚对财产有异议怎么办?
离婚对财产有异议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之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同时第九条还规定:...
·协议离婚的法律条件包括哪些协议离婚又称自愿离婚或登记离婚
协议离婚的法律条件包括哪些协议离婚又称自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我国协议离婚的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双方是合法登记的夫妻,即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
·男人出轨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
男人出轨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
1、法院会根据离婚诉讼案件的审理原则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过错方对过错方的过错给予谅解,过错方也也愿意接受调解,则双方存在调解的基础,法院会调解处理。2、如果双方确实矛盾无法调和,或一方坚持要求离婚,则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3、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会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