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混凝土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施工要求


1.砼浇筑前对模板.钢筋.预留孔等进行检查:


检查模板.垂直.平整度.拼缝.刚度.稳固度。


检查钢筋保护层,负筋有没有垫好,负筋用铁马凳按规范要求垫起。


检查预留孔位置,尺寸.数量等有没有遗漏。


2.严格按配合比配料,安排有责任心,认真负责的振捣工人进行砼振捣,保证砼振捣密实不漏振,不过振。


3.砼浇筑完不准有露筋.蜂窝麻面.空洞.夹杂物.裂缝等缺陷。


4.柱子.梁.边.沿等不准有缺棱掉角,棱角不直。翘曲不平等现象。


5.砼板面必须挂线找平,用抹子抹平压光,严禁出现凹凸不平.麻面.掉皮.起砂等外表缺陷、卫生间下负部位、楼梯平台上浮部位必须将四周模板固定好,保证尺寸不移位,保证砼棱是棱角是角。(建议用方钢做模,能更好的保证砼外观质量)。


6.砼浇完后必须按要求进行浇水养护,保证砼表面湿润,砼柱拆模后必须包膜浇水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少于7天。


施工规范


1.在浇筑工序中,应控制混凝土的均匀性和密实性。混凝土拌合物运至浇筑地点后,应立即浇筑入模。在浇筑过程中,如发现混凝土拌合物的均匀性和稠度发生较大的变化,应及时处理。


2.浇筑混凝土时,应注意防止混凝土的分层离析。混凝土由料斗、漏斗内卸出进行浇筑时,其自由倾落高度一般不宜超过2m,在竖向结构中浇筑混凝土的高度不得超过3m,否则应采用串筒、斜槽、溜管等下料。


3.浇筑竖向结构混凝土前,底部应先填以50~100mm厚与混凝土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浆。


4.浇筑混凝土时,应经常观察模板、支架、钢筋、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情况,当发现有变形、移位时,应立即停止浇筑,并应在已浇筑的混凝土凝结前修整完好。


5.混凝土在浇筑及静置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产生裂缝。混凝土因沉降及干缩产生的非结构性的表面裂缝,应在混凝土终凝前予以修整。在浇筑与柱和墙连成整体的梁和板时,应在柱和墙浇筑完毕后停歇1~1.5h,使混凝土获得初步沉实后,再继续浇筑,以防止接缝处出现裂缝。


6.梁和板应同时浇筑混凝土。较大尺寸的梁(梁的高度大于1m)、拱和类似的结构,可单独浇筑。但施工缝的设置应符合有关规定。


对于混凝土工程的实施必须严格按照项目设计方的要求来进行设施,因为一个建设工程的基础工程是非常重要,不能出一点损失,所以施工方在实施混凝土工程的时候不能够出一点差错,这样会导致整个工程毁于一旦。



·工伤鉴定完毕赔偿金要多久才能拿到?
      建筑工人在工地上被机器设备砸伤后,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明确工伤后,再通过专业机构进行鉴定,确定伤残等级。等结果出来后,工人就可以向单位提出赔偿申请,赔偿项目包括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等。那么工伤鉴定完毕赔偿金要多久才能拿到?下面我们通过下文给您做个介绍。 一、工伤鉴定完毕赔偿金要...


·2023怀孕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续签?
      2023怀孕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续签? 女职工在三期内(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法定自然顺延至三期结束.不需要续签!   我国法律对女职工孕期特殊保护的相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


·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还有什么义务
      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还有什么义务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负有如下随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1)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为劳动者...


·一、法律规定劳动合同什么意思?
      一、法律规定劳动合同什么意思?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的的意思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


·突发疾病没有死亡算不算工伤
      突发疾病没有死亡算不算工伤 一、突发疾病没有死亡算不算工伤? 突发疾病没有死亡的一般不算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


·劳动仲裁和行政裁决之间是否有关系
      劳动仲裁和行政裁决之间是否有关系?劳动仲裁和行政裁决之间是没有关系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劳动争议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不属于行政裁决,而是属于准司法裁判;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服,只能就该劳动仲裁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依法裁决公民、法...


·公司有钱不发工资怎么办
      公司有钱不发工资怎么办 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发工资的时间,但一些不正规的公司违反约定,到了约定的时间有钱不发工资,严重损害员工的利益,员工可以积极采取措施维权。一般是采取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并且构成犯罪的可以直接报警处理。 具体而言,公司有钱不发工资,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


·一、三期女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可以吗?
      一、三期女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可以吗? 为了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法律明文规定了对女性劳动权利的保护,特别是针对女职工生理机能的变化,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给予特殊的保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非具备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


·工厂倒闭法人跑路会不会被立案坐牢?
      工厂倒闭法人跑路会不会被立案坐牢?公司亏欠倒闭法人跑路了,现在找到 如果是恶意欠薪的话,检察院可以以恶意欠薪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刑期一般是2到5年。作为用人单位应当合法经营,而不应当遇到纠纷时,就采取逃避、躲避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如果公司倒闭或者企业的法人,经营者逃逸的,劳动者的工...


·哪种情况员工不享受年假
      哪种情况员工不享受年假职工不享受当年的带薪休假的五种情形: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约定是否有时间限制?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约定是否有时间限制? 有,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