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两次补充侦查后又发现新罪怎么办?

依法律规定,补充侦查两次为限,如果还不达不到侦查终结或者起诉的标准,要么由公安撤销案件,要么检察院作不起诉处理。那么,两次补充侦查后又发现新罪怎么办?一起阅读下文了解一下吧。

两次补充侦查后又发现新罪怎么办?


首先,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也就是说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  

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

补充侦查对检察院来说只能两次,到法院审理期间,如果起诉证据不足,法院应该可以做出无罪判决,但是实践中检察院认为自己起诉证据有问题,会撤回起诉,变更强制措施,案件退还公安机关处理,如果公安机关没有新的证据,会在一定的期限内做成撤销案件的处理,

补充侦查期间属于继续侦查阶段。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1、补充侦查的形式

(1)退回补充侦查,在审查起诉阶段,如果是公安机关移送的,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如果是本院侦查部门侦查终结的,则退回本院侦查部门)

2、退回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每次1个月(无论退回哪里,只要是退回);如果是自行补充侦查的,必须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侦查完毕。

3、补充侦查后的处理:

(1)退回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2)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也就是说,案件经过一次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经过两次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3)人民检察院对已经退回公安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已经查清的犯罪事实,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综上所述,两次补充侦查后又发现新罪后,应该对其进行刑事拘留,这实际上与判处缓刑后又发现新罪的问题,有多相同,补充侦查是指岁犯罪嫌疑人所犯案件再次进行追查,是否可以发现新的案点,一般来说,两次是上限。当再次发现新罪,应该分开判定刑罚。

·虚假诉讼罪如何报案
      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有的当事人往往会进行虚假诉讼,这是破坏司法秩序的,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我们发现有人要进行虚假诉讼,你知道该怎么报案吗?我们下文做了讲解,详情请阅读下文。一、虚假诉讼罪如何报案我国刑法上并没有明确规定虚假诉讼罪这个罪名,一般而言,进行虚假诉讼,往往会根据触...


·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如何处罚
      我国对构成故意伤害犯罪作出了较为严格的要求,此时必须是故意伤害行为造成了被害人轻伤或重伤或死亡的情况,然后才能以此罪定罪处罚。而实际在此的损害情况不同,最后的处罚也是不同的,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如何处罚吧。 一、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如何处罚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


·受贿罪量刑标准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对受贿罪的处罚是参照贪污罪的处罚进行的。而在《刑法修正案九》当中对贪污罪的量刑作出了相应的修改,换言之也就是对受贿罪的量刑标准作出了调整。下面我们提供受贿罪量刑标准内容,供你参考了解。受贿罪量刑标准2018的相关内容有哪些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对...


·行为构成抢夺罪怎样处罚
      抢夺罪可不是抢劫罪,其强度相对要轻一些,详细的实际的处罚也就比对抢劫罪的处罚要轻一些。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构成抢夺罪怎样处罚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本文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构成抢夺罪怎样处罚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


·信用卡诈骗罪谁立案都有哪些规定?
      我国的经济日益繁荣相应的金融工具也在越来越多的方便我们的现实生活,为我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一定的便利性。我们在享受这一便利的同时由于不能控制自己的欲望,很可能触发我国的法律。那信用卡诈骗罪谁立案都有哪些规定呢,下面我们就为你进行详细的解答。一、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


·盗窃罪与贪污罪的区别都有哪些
      可以说盗窃罪与贪污罪都是将不属于自己的财物,通过一定的手段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但实践中具体构成的罪名却不一样。其中,我国对贪污罪的处罚自然是要比对盗窃罪的处罚严重一些的,那实践中究竟盗窃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盗窃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有哪些侵吞、窃取、骗...


·触犯了毁容罪会判处几年?
      一、触犯了毁容罪会判处几年?没有单独的什么毁容罪,必然是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


·如何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进行认定
      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利用其影响力进行受贿,构成犯罪,即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那具体来说应该如何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进行认定?也就是说,认定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标准是什么?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 一、如何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进行认定 1、客体要件 ...


·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区别
      所谓公诉案件,亦即刑事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
      自诉是公诉案件的对称。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刑诉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又叫刑诉法,刑诉法主要是在侦办刑事案件的时候,才会运用到的一道程序法。由于刑事诉讼法当中的法条十分多,对刑事案件当中任何一项程序的规定都十分明确,因此您需要涉及到具体的案件,在查询刑诉法当中的相关法条的规定。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刑诉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是什么? ...


·醉酒肇事刑事处罚量刑起点是什么?
      醉酒肇事刑事处罚量刑起点是什么? 一、醉酒肇事刑事处罚量刑起点是什么? 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