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死刑犯的立功,可以减刑吗?

我国刑法对“重大立功表现”是在68条、78条分别作了规定。《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根据《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一般立功“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重大立功“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说明一般立功与重大立功在量刑作用上存在两点不同。一是从宽幅度不同,重大立功的幅度大于一般立功,这主要是根据立功的大小而区分其量刑作用。二是重大立功有最低从宽幅度,说明重大立功是非任意的从宽处罚情节,一般应当从宽处罚;而一般立功没有最低从宽幅度,是任意的从宽处罚情节,特殊情况下可以不从宽处罚。为什么两种立功性质不同呢?首先,刑法第68条对一般立功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重大立功规定的是“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两者的量刑功能有所区别,因此体现在量刑幅度上也应当有所区别。其次,对重大立功“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正确理解是,一般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从轻处罚,但不宜理解为同时可以不从轻处罚。因为重大立功是一种对社会有重大贡献的行为,法官可以根据犯罪人的罪行确定重大立功的具体从宽比例,但不宜随意剥夺重大立功获得奖励的权利。当然,重大立功的犯罪人应当予以从宽处罚,是针对有期徒刑等案件而言,如果死刑犯有重大立功情节,是否必须执行死刑,还要结合死刑犯罪事实的社会危害性大小来综合判断。在服刑期间,只要认真悔改,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多为社会国家作贡献的。以刑法规定,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如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是可以减刑的。体现出我国对犯罪分子教育改造人性化的一面,无论判刑轻重,只要真心悔改,争取立功,是有机会减刑的。


·关于坦白情节量刑的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坦白情节量刑的规定是什么? 坦白虽然不是法定的从轻情节,但作为一种酌定的从轻情节。 我国刑法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即自首是法定从轻情节。但没有明确规定坦白是否可以从轻处罚。坦白虽然不是法定的从轻情节,但作为一种酌定的从轻情节在...


·羁押10个月判刑6个月规定是什么?
      羁押10个月判刑6个月规定是什么?羁押10个月判刑6个月规定是前期间是采取强制措施所导致的结果,判刑六个月既可能是拘役也可能是有期徒刑还可能是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


·如何对窝藏包庇罪量刑处罚
      窝藏、包庇行为帮助涉嫌犯罪人员逃脱刑事制裁,严重扰乱司法,所以必须加以规制。法律中规定窝藏包庇罪属于行为犯,即在明知道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就会构成此罪。那一般是如何对窝藏包庇罪量刑处罚的呢?我们马上为你作介绍。 一、什么是窝藏、包庇...


·醉驾处罚刑事责任包括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醉驾处罚刑事责任包括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


·教师醉驾被判拘役开除怎么办?
      教师醉驾被判拘役开除怎么办 可以向学校进行相关申诉醉酒驾驶,是指在醉酒状态下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吸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故意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即符合本罪的犯罪构成。...


·一、包头醉驾会在哪里服刑?
      一、包头醉驾会在哪里服刑?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一般在看守所执行,醉酒驾驶机动车将被处以拘役,并处罚金。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数量要求
      最近几年,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越来越强烈,但是社会上仍然存在着一些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非法获取公民信息情节严重的要受到刑事处罚的。主要包括以窃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且要达到情节严重。那么,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数量要求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一、“...


·集资诈骗罪处罚规定是什么?
      集资诈骗罪处罚规定是什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信用卡诈骗3000算犯罪吗?
      随着社会的进步,信用卡的普及,一些犯罪分子起了不法之心,对持卡人实施诈骗,当持卡人遭受到信用卡诈骗问题之后,消费者应该积极的通过法律起诉来维权,那么,信用卡诈骗3000应该怎么判罚?信用卡诈骗3000算犯罪吗?以下是我们整理出来的内容。1、金额达不到信用卡诈骗罪的起刑点,刑法规定...


·吸毒属于犯罪行为吗
      实践中,只要与毒品相关的行为,您部分人都以很自然而然的以为属于犯罪行为。其实,这样的看法太片面了。就拿吸毒来讲吧,这仅仅是属于违法行为,但尚未到犯罪的地步。下文中,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吸毒是否属于犯罪行为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吸毒属于犯罪行为吗 吸食毒品不构成犯罪,但...


·被行政拘留以后还有可能判刑吗?
      被行政拘留以后还有可能判刑吗 一、被行政拘留以后还有可能判刑吗 一般不会,两者性质不同。行政拘留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予以决定。而刑事拘留是触犯刑法被采取的强制措施。只有在治安拘留期间,案件性质发生转化的,才可转为刑事拘留。刑事拘留适用的是...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