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青海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相关规定

青海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相关规定

青海省作为我们西部省份,因为拥有青海湖,所以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比较多。青海省为了规范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特别出台了青海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相关办法,下面我们就通过我们整理的资料做个具体了解。

一、《青海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总说明》(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青海省新建、改建、扩建的水利水电工程。

本定额分上下册,上册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砂石备料工程、疏浚工程共四章及有关附录。下册包括砌石工程、混凝土工程、基础处理工程、堤岸防护工程、临时建筑工程共五章及有关附录。

二、本定额主要用于以下工作:

(一)编制施工图设计预算的依据

(二)作为实行招标承包制的工程,编制报价的基础。

(三)编制计划及考核成本的依据。

(四)编制预算定额和有关扩大指标的依据。

(五)作为国家财政、银行部门进行财政监督的基础文件。

1、本定额不适用于施工企业内部编制施工预算和集体、班组、个人作为评奖、计件的标准。

2、本定额不包括冬、雨季等等气候影响的因素和增加的设施费用。

3、本定额按一日三班,每班八小时工作制拟定。若部分工程项目采用一日一班或两班制的,定额不做调整。

4、本定额不包括允许的超挖、超填量和合理的施工附加量,编制预算时,这部分工程量不要漏列。

5、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仅扼要说明个章节的主要施工过程和主要次序,次要的施工过程、施工工序和必要的辅助工作,虽未列出但已包括在定额内。

6、定额中的人工是指完成一项定额字母内容所需的工日数,包括主要用工和辅助用工的技工和普工,编制单价预算时,人工工资标准按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工日定额内容,包括基本工作、准备与结束、辅助生产、不可避免的中断、必要的休息、工程检查、交接班、班内工作干扰、夜间施工工效影响、常用工具和机械的小修、保养、加油、加水等全部工作在内。

7、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是指完成一项定额字母内容所需的材料耗用量。料定额中,未列示品种、规格的,均可规定设计选中的品种、规格计算,但定额数量不得调整。材料定额中,凡一种材料名称之后,同时并列集中不同型号规格的,表示这种材料只能选用一种型号规格的进行计价。凡一种材料分几种规格于材料名称并列的,则表示这些名称相同而规格不同的材料,都应同时计价。材料场内运输所需工人、机械和费用,已包括在相应定额之中,除另有规定外,不予调整。

8、定额中的机械台班定额,是指完成一项定额字母内容所需的机械台(组)班数量。定额台班内容,包括基本工作、准备与结束、辅助生产、不可避免的中断、必要的休息、工程检查、交接班、班内工作干扰、夜间工作干扰、夜间施工工效影响、机械维修及养护、加油加水等全部工作在内。机械定额中,凡数量以“班组”表示的,其机械数量等,均按设计选定计算,定额量不予调整。机械定额中,凡一种机械名称之后,同时并列几种型号规格的,如运输定额中的自卸汽车,这种机械只能选用一种型号规格的定额进行计价。凡一种机械分几种型号、规格与机械名称同时并列的,这些名称相同而规格不同的机械定额都应同时进行计价。

9、定额中所列的“其他费用”是指完成一项工作内容所需耗用未列数量的次要零星材料,次要或辅助机械、机具所发生的一些费用。

由此可见,青海省关于青海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规定非常详细,其主要用于编制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计划及考核成本等工作。编制预算定额有利于水利工程建设中成本控制,也使的国家财政部门能够更好的进行财务监督

·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金是多少
      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金是多少 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2、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


·甲方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甲方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每当一个工程完工之后,甲方就要给乙方清算工程款项,但是,实际情况却是很多时候因为种种原因,导致甲方拖不能及时结清工程款,这样的不仅侵犯了广大普通民工的利益,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治安的稳定。那么您知道如果遇到甲方拖欠工程款怎么办吗?就这一问题,...


·技术投标文件应该如何制作呢 众所周知,现在的工程一般都是需
      技术投标文件应该如何制作呢 众所周知,现在的工程一般都是需要通过招投标才可以进行的,早已不是当初的无须招标直接拿活的模式。在招投标中,投标者比如一些建筑公司的投标文件一定是最为核心重要的了。那么,技术投标文件应该如何编制呢?律师我们为您解答。 一、技术投标文件编制基础工作 ...


·劳动合同住址应该怎么填劳动合同住址在填写时写的必
      劳动合同住址应该怎么填劳动合同住址在填写时写的必须是职员的经常居住地,必须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填写,户籍所在地一般与身份证上的地址一致。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上住址怎么填首先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建筑工程项目范围管理程序是什么?有哪些
      建筑工程项目范围管理程序是什么?有哪些限制程序一、建筑工程项目范围管理程序是什么 1、启动阶段--督促项目管理组织开始着手项目下一阶段的工作。 2、范围规划报告--写出一份书面报告,作为未来项目决策基础。 3、范围界定--把主要的项目工作细目分解成更小、更易管理操作的单元。 4、...


·一、订立劳动合同证明书是否必须备案?
      一、订立劳动合同证明书是否必须备案? 在人社局备案的劳动合同证明书,是证明劳动者工作情况,但法律没有强制个人的劳动合同必须去劳动部门备案 法律没有强制个人的劳动合同必须去劳动部门备案,即使不备案也不影响合同效力。对于集体合同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


·武汉劳动合同中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武汉劳动合同中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应当载明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和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住所等基本情况,并必须具备以下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即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是判定劳动合同是否有效、何时有效的重要依据。 2、工作内容。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有效期...


·工伤鉴定10级赔多少钱,工伤赔偿有什么标准
      在当今社会,由于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经济结构的转型改善,广东地区是劳动力需求很大的市场,很多农民工为了生计打工奔波,但是在建筑施工、车间设备上很容易发生意外事故,那么如果发生意外事故受伤,进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10级赔多少钱,工伤赔偿又有什么标准呢,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工...


·职工入职当月工伤如何鉴定
      职工入职当月工伤如何鉴定 一、职工入职当月工伤如何鉴定? 入职当月因公受伤的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上班中因病死亡属不属于工伤
      如果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为了保障劳动者尤其是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的合法权益,国务院颁布了《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设立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应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


·劳务合同期没满辞职要扣工资吗?
      劳务合同期没满辞职要扣工资吗?如果劳动者提前30日向公司请求了劳动辞职是不应该扣除工资的,如果在这样的情况下,公司依然克扣了劳动者的工资是属于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行为,该劳动者可以进行仲裁,但要是劳动者没有提前30日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那么公司可以扣除劳动者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