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婚姻法非婚生子女

婚姻法非婚生子女


(一)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二)在离婚之诉中,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三)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及有关法律规定,从子女利益最佳原则出发予以妥善解决。


具体意见可参照最高法院法发(1993)30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有关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性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1)以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以准许。


四、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个是父母没有合法结为夫妻,另一个是父母是拥有合法的夫妻关系的,非婚生子女在生活中一般都会有被歧视的情况,所以我国法律规定了任何人不可以有歧视轻视非婚生子女的情形。否则也要得到相应的处罚。



·关于彩礼返还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


·每年选择诉讼途径离婚的夫妻比比皆是
      每年选择诉讼途径离婚的夫妻比比皆是,各家也都有实际性的原因就必须要离婚的。诉讼离婚再怎么说也就是俩个人之间对婚姻关系期间的一些事情通过法律的途径得到妥善的处理,可是起诉离婚这是我们特定的情形下才会接触到的,因此起诉之前自己也了解一下诉讼途径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诉讼途径起诉离...


·离婚案件关于抚养权的解决方式是什么?
      离婚案件关于抚养权纠纷的解决方式是什么?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


·双方离婚给孩子多少抚养费
      一、双方离婚给孩子多少抚养费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2、有固定收入的,给孩子的抚养费根据其月收入20%~30%的比例,给孩子抚养费...


·新婚姻法补充24条内容是怎么样的?
      现在中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人们自由恋爱,自由结婚,当然也包括自由的离婚,丝毫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再也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时代。所以现在的再婚率也逐步的提高,离婚之后再结婚,对于这样的现象,法律有明确的规定。那么新婚姻法补充24条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新婚姻法补充24...


·离婚有抚养权带孩子办理签证可以吗
      离婚有抚养权带孩子办理签证可以吗如果你拥有孩子抚养权的话直接在国内做关系公正认证,然后准备签证资料递交签证,批下来就可以了。抚养权确定以后,法律规定发生以下特殊情况,未取得抚养权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


·结婚半年离婚财产怎么分男方要钱
      在选择结婚对象的时候,必须要小心谨慎。不过离婚的原因也是因为各种各样的,有些夫妻在结婚以后很短的时间内就提出了离婚,这其中的原因我们先不讨论。但是不管怎样,即使结婚半年,那么离婚的时候也会涉及到夫妻财产的分割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的就是结婚半年离婚财产怎么分男方要钱? 一、结...


·一、夫妻间特有财产包括什么?
      一、夫妻间特有财产包括什么?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特有财产包括:1、 一方的婚前财产。男女双方结婚前的财产,无论是动产、不动产,在婚后均归原财产所有人个人所有。即使离婚也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2、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


·事实婚姻的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一、事实婚姻的处理方式对事实婚姻关系的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事实婚姻关系具有婚姻的效力。凡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实际是确认其为合法有效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关系适用婚姻法中有关夫妻权利义务的规定。(2)审理事实婚姻案件,当事人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裁定或应判决准予离婚...


·抚养费计算标准是多少,怎样支付?
      抚养费的支付标准问题是离婚夫妻需要考虑的问题,虽然抚养孩子是双方共同的义务,但在离婚后谁也不想对方借由孩子抚养费的问题来骗取自己的钱财,所以对于离婚夫妻来说,了解当地的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十分有必要的。具体来说,抚养费计算标准是多少? 一、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由于社会分工不同...


·一、离婚后个人财产转移合法吗?
      一、离婚后个人财产转移合法吗?如果夫妻没有约定婚姻财产的归属的协议,且法院在没有做出夫妻财产的分割判决,那么在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归双方共有。任何一方恶意转移财产,都是不允许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在法院判决时,可针对转移财产的一方进行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判决。二、离婚对方故意转移财产怎...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