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买卖合同应如何签字盖章

买卖是商品社会的基本社会行为。无论是作为公民个人、法人还是其他组织,均要通过买卖行为来满足自己的生活及生产需要。商品买卖要签订买卖合同,那么签订买卖合同应注意什么呢?合同签字盖章虽然只是一个小环节,但对整个合同有着重要的影响,买卖合同应如何签字盖章呢?请看下面的具体内容。
一、签订买卖合同应注意什么
1、合同主体名称和签订人名字首尾须保持一致。出卖方应该注意买受方合同尾部的单位名称须与合同首部的单位名称一致、所加盖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上的单位名称须与书写的单位名称一致,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名字是否与真实名字一致,不能有错字、别字、漏字或简称。2、对代理人签订合同的应对其代理权进行审查。对于对方业务员或经营管理人员代表其单位订立的合同,应注意了解对方的授权情况,包括授权范围、授权期限、介绍信的真实性,对非法定代表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如副总经理、副董事长等,应了解其是否具有代表权。才能避免无权代理的情形。3、防范合同恶意履行。合同恶意履行的情况比较复杂,但在订立合同时如能进行积极的事前防范将极大的减少合同风险。对对方资信有质疑的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另外在合同履行中保留相关证据,出现纠纷时,积极行使诉权通过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权利,以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蒙受损失。4、合同订立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使用比较标准的合同范本。尽管我国《民法典》允许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等各种形式,但非书面形式在发生纠纷时不好确定双方责任,容易被人利用进行欺诈。因此,订立合同应尽量采用书面形式。同时,订立合同时应尽量参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布有标准的合同范本,并结合具体交易情况可以适当调整合同部分条款内容,内容应尽量详尽、明确。如果有疑问的还可以咨询有经验的专业律师或工商局。保证买卖合同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
二、买卖合同应如何签字盖章
买卖合同签字盖章过程中有很多陷阱,例如:1、不注意写明签名人是法人代表,还是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其他委托代理人。2、不盖公章;或盖的不是公章,用没有备案的合同章甚至业务章,或盖上了分公司或公司下属部门的印章。买卖双方要注意:一定要盖公章,有些单位的合同专用章是经过备案的也可以,但这难于判断。签字的一定要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持明确授权书的代理人,但相对方要把该授权书留件备查。买卖合同是财产流转的基本法律形式,它为商品社会的最基本行为——买卖,披上了法律的外衣,确立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了买卖这种市场行为,使其规范化,降低了社会交易成本。买卖合同双方应了解签订买卖合同应注意什么以及买卖合同应如何签字盖章,确保买卖合同有效,及时避免纠纷。


·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是怎样的
      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是怎样的 一、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是怎样的 如果合同双方对违约金有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


·没签合同一告一个准吗?
      没签合同一告一个准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建立用人关系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能举证证明劳动关系已经建立满一个月的,那么主张相应的权利一般会得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的支持。对于为何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是用人单位不愿意签订的,那么在建立用人关系起超过一个...


·技术转让合同模板怎么样?
      技术转让合同模板怎么样?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智力成果属于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而财产有一个特征就是可以转移。技术开发,自然是属于个人的智力成果,所以技术转让是被允许的。当事人就技术转让这一行为需要签订转让合同,通过双方的商讨,约定合同的内容。那么技术转让合同模板怎么样? 技术...


·什么情况下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什么情况下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收益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


·合同履行的原则包括什么
      合同履行的原则包括什么 一、合同履行的原则包括什么 (一)适当履行原则 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应依合同约定的标的、质量、数量,由适当主体在适当的期限、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这一原则要求: 1、履行主体适当。即当事人必须亲自履行合同义务或接受履行,不得...


·租赁合同上没有违约金吗?
      租赁合同上没有违约金吗?有的,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至于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赔偿问题,如果租赁合同未对此约定,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由承租人赔偿出租人的损失。一般来说,剩余租期超过3个月的,赔偿数额按3个月租金计付;剩余租期不满3个月的,赔偿数额以剩余租期的租金计付。因此,就你的情况而言,你需...


·合同没写违约金怎么办
      合同没写违约金怎么办您应该都知道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重要性,合同违约金的设定是为了确保合同能够更好地履行,当出现合同难以履行的时候保障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但是有些时候由于疏忽合同可能并没有约定违约金,这个时候该如何处理呢?下面我们为您总结一下合同没写违约金的情况下该如何处理。 一...


·合同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的怎么处理
      合同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的怎么处理?同时约定仲裁和诉讼的,对仲裁的约定无效,双方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提交仲裁,无法达成仲裁协议的,应当到法院起诉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水路运输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水路运输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水路运输是用船作为运输工具,用港口等地作为运输基地,在水域中活动运输的方式。签订水路运输合同时,需要注意:双方都应遵循国家法法律政策规定;双方平等协商后签订详细合法的有偿合同;完成运输后,应及时结清款项;除费用日期和双方信息外有其它商定事项可在合同中...


·合同违约金过高的标准是怎样的
      合同违约金过高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合同违约金过高的标准是什么 对于这个问题,以往的法律法规均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和解释。 不过,2003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第16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