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犯罪故意有哪些类型

我国的犯罪具体可以分为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其中对故意犯罪的处罚是要严厉一些的。而在故意犯罪之中也是有更为详细的分类,那究竟犯罪故意有哪些类型和形式呢?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犯罪故意有哪些类型
我国《刑法》第14条第1款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根据这一规定,所谓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主观心理态度。犯罪的故意是罪过形式之一,是故意犯罪的主观心理态度,故意犯罪是在故意心理支配下实施的犯罪。犯罪故意包括两个要素,即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实施危害行为的行为人在主观方面必须同时具备这两个方面的要素,才能认定他具有犯罪的故意而构成故意犯罪。犯罪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二、犯罪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区别?
二者的相同之处在于,从认识因素上看,二者都明确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从意志因素上看,二者都不排斥危害结果的发生。二者不同之处在于:
(1)从认识因素上看,直接故意的行为人是认识到危害结果的必然发生或可能发生;而间接故意的行为人是认识到危害结果的可能发生。
(2)从意志因素上看,直接故意是希望即积极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而间接故意是放任结果发生。有观点认为,明知结果的必然发生而持放任态度时,也应属于间接故意。我们认为不存在行为人认识到结果必然发生而加以放任的情况,因为放任是对危害社会的结果采取了听之任之的态度,其前提是危害结果存在发生与不发生这两种可能性时,只有如此,行为人才可能存在发生也可以不发生也可以的心理态度。根据上文的讲解,犯罪故意又可以分为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但在对犯罪分子量刑处罚的时候,其实并没有严格区分究竟是属于哪一种故意,最后的处罚是一样的。当然,从实际出发,直接故意是要更严重一些的。但是最后的量刑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受贿多少钱可以判刑?
      一、受贿多少钱可以判刑? 根据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规定(试行)》 有关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应予立案: 1、人受贿数额5000元以上;(注:具体数额标准只要行人人受贿数额累计达5000元上应当立案侦查) 2、人受贿数额满5000元具有下列情...


·刑事诉讼法中近亲属包括哪些
      刑事诉讼法中近亲属包括哪些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参考法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二、刑事案件亲属可以出庭作证吗《刑事诉讼法》...


·山东诈骗罪数额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法院关于诈骗罪的量刑通常都是根据诈骗数额决定的,在最后量刑的裁决结果书当中也是分为诈骗数额较大,诈骗数额巨大等,所以在刑法当中关于诈骗罪的数额认定标准就有着明确的规定。诈骗数额是和立案以及最后的量刑都是紧密相连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山东诈骗罪数额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诈骗罪的...


·法院判决时如何从死刑立即执行和死缓进行选择?
      法院判决时如何从死刑立即执行和死缓进行选择? 像杀人、强奸等恶性刑事案件,法院受理后会展开审理,如果性质十分恶劣,犯罪嫌疑人可能面临死刑或者死缓的判罚。近年来,最高检提倡少杀慎杀,将死刑复核权收回。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判决死刑要慎之又慎。那么,法院判决时如何从死刑立即执行和死缓进行...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能抗诉吗
      一、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能抗诉吗?可以,《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人民检察院对于下列案件可以提出抗诉:1、对于认定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足的案件。如人民检察院认为第一审人民法院的...


·肇事逃逸肯定都会拘留吗?
      肇事逃逸肯定都会拘留吗?对于肇事逃逸案件,公安机关一般都会进行拘留,但也不是一定会进行拘留,而且所处的拘留是行政拘留。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死刑的执行程序是怎样的,变更死刑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刑事处罚中最严重的刑罚就是判处死刑,而在死刑里面具体又分为了死刑立即执行与死刑缓期执行。如果是死刑立即执行的话,则就需要了解具体的死刑的执行程序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吧。 一、死刑的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死刑命令的签发 执行死刑判决,必须有执行死刑命令才能进...


·共同过失犯罪不能确定犯罪人怎么办?
      共同过失犯罪不能确定犯罪人怎么办?共同过失犯罪不能确定应当认定为无罪,按照疑罪从无原则进行无罪宣判,一般共同犯罪,简称一般共犯,又称非集团性共犯,指没有特殊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对这种形式的共同犯罪而言,共同犯罪人一般是为实施某种特定的犯罪而临时结合,一旦完成特定的犯罪后,其犯罪联...


·网络介绍卖淫需要哪些要件定罪
      网络介绍卖淫需要哪些要件定罪?(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了男子。“他人”可以是单个人,也可以是多人,介绍对象的数量和介绍次数不影响本罪的构成。(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拘捕关押的时间最长是多久
      拘捕关押的时间最长是多久?1、最长是37天,最短是3天。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2、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


·批捕拘留手续是怎样的?
      批捕拘留手续是怎样的?1、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2、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被逮捕人拒绝在逮捕证上...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