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雇佣童工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雇佣童工如何处理
一般来说年满18周岁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我国法律还规定,年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查验劳动者是否年满16周岁,否则可能会因使用童工而被罚。禁止使用童工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做法,我国也明确禁止使用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劳动者。《劳动法》第94条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中规定,单位擅自使用童工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如下法律责任:
(一)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有劳动保障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国务院制定的《使用有毒物品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之日起,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0000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三)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
(四)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赔偿金额按照国家工商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
(五)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者造成童工死亡或者严重伤残的,依照《刑法》关于拐卖儿童罪、强迫劳动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如果发现童工怎么处理
如果工厂招了童工。就应该迅速采取童工补救措施!不然后果将非常严重,无论任何一家认证或验厂对童工的使用的处理都十分严格!
公司因证件原因而错雇用童工,一经发现,应立即通知行政经理或者人事主管,同时填写《童工﹑未成年工登记表》外,并采取下列补救措施:
1、公司行政人事部先上报当地劳动部门,待劳动部门再复核证实。
2、立即停止其工作,并送医院进行体检,保证其健康未受到工作影响,体检费用由工厂承担。
3、如果劳动部门确认属实,根据劳动部门意见公司将作以下安排:
a、额发放所有薪资。
b、派人护送其回家,并交其监护人,一切旅程费用由工厂承担。
c、对于介绍童工进入工厂的个人或者团体,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
d、严查误用童工事件原因,对于疏忽职守者,公司将按厂规作出相关处理
e、如果该童工还未完成义务教育,应该还要支付其义务教育费用,帮助其完成义务教育
第一步:修改人事招聘规范;
第二步:宣导或张贴上墙;
第三步:由人事部给历史性童工办理离职及入职手续以防后续被查出;
第四步:开具纠正措施单并回复。
先给他体检,以后每半年要安排一次,知道成年的时候也要做一次体检未成年期间不能安排其加班制定童工和未成年工保护政策,如果要做离职的话先做好体检,再结算工资,完了最好有护送回家的证明(车票记录)。
根据发现童工怎么处理我们发现,禁止使用童工是如今世界各国的共识,我而且我国的劳动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童工。如果不小心招了童工,就应该迅速采取补救措施,不然后果将非常严重,所以希望各单位以后对用人的制度一定要严格要求,千万不能招收童工,法律规定是非常严格的
公司,单位或者是其他的用人单位童工如何解决?,使用童工,从很多资料上可以看出,因为童工身体还没有发育成熟,进行一些体力劳动之后,身体变得又小又瘦,有一种难民的感觉,所以对于行为人来说,属于严重的确实社会道德的,应该严惩行为人。
·己满18岁算不算童工该,如何定义
己满18岁算不算童工该,如何定义
已满18岁算不算童工呢,劳动法仅禁止单位招用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法律上被称之为童工。年满16周岁就可以参加工作,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以自己的工作作为生活来源的,可以视为成年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
·人防工程如何招标,前期工作是怎样的
人防工程如何招标,前期工作是怎样的? 一、人防工程如何招标
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与承包,实行招投标制度。实行招标发包的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的采购,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国家和省重...
·施工现场监护人是什么意思?
施工现场监护人是什么意思?施工现场监护人是指在安全技术人员和单位领导的指导下,项目负责人、安全监护人负责检查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检查现场是否达到施工条件,发现异常情况有权及时采取措施或停止施工。要求安全监护人佩带红袖标,不得私自离开现场。安全监护人员在监护过程中,要严格履行监护职...
·为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罪责是什么?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许多农民放弃了传统的耕种生活,选择到城市务工劳动,但从近几年的媒体报道看,许多被雇佣的农民工都有过被拖欠工资的经历,极端情况下还会出现跳楼讨薪、投河讨薪等事件,那么,为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罪责是什么呢?
一、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构成犯罪吗?
一般情况...
·劳动合同法孕妇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孕妇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2、《劳...
·员工得癌症能辞退吗
在医疗期内是不可以的,如果医疗期已满但是劳动者不能从事原来工作的,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30天之后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在我国如何把控工程质量
在我国如何把控工程质量建筑工程的关键就是工程的质量。工程质量如果存在问题,会给企业、广大人民群众和国家带来无法估量的损失。为了彻底杜绝工程质量出现任何问题,我国对于工程质量的监管一直都在不断的更新中。秉着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态度,决不允许工程质量出现任何损失。下面我们就为您介...
·劳动诉讼时效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诉讼时效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不会强制的干预劳动关系纠纷,也就是说,发生了劳动矛盾以后,如果作为受害者的员工都不寻求法律的帮助的话,那就只能任凭用人单位对自己的相关处置。所以我们才要提醒劳动者,只要自己合法,公司是无理的,一定要相信我国公检法的力量。不过劳动者也需要知道,...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何办理,是必须的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何办理,是必须的吗?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虽然不是必须的,但是最好还是办理一份,办理的方式为: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之后,签离职单;按照公司的离职交接流程办理;办理妥当后原单位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解除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内容并没有严格的限制,只需要将事情表...
·工伤赔偿协议私了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国《劳动法》第
工伤赔偿协议私了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国《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事故,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协商解决。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法律是允许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纠纷(包括工伤纠纷)协商调解的;法律之所以允许协商调解是因为这种协商既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意思...
·一、劳动合同终止不包括劳动合同解除吗?
一、劳动合同终止不包括劳动合同解除吗?
劳动合同终止不包括劳动合同解除,但是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是存在差异的,具体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
2、效力不同
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