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分析与处理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建筑工程我们都应该知道的,就是我们城市中经常看见的一些高楼大厦都是属于建筑,在建设过程中需要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进行建筑质量的检测等等措施才可以投入到市场上使用,因为涉及到非常多的人的人身利益,所以这方面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关于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分析与处理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分析与处理

(一)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界定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在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使用过程中,由于当事人的过错,使得建筑物在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方面存在较大的缺陷,给建设单位(或业主)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事件。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事故鉴定暂行规定》第2条:凡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工程,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由此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为工程质量事故。

(二)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

建筑工程按事故的性质及严重程度划分为三类:1.一般质量问题。由于施工质量较差,不构成质量隐患,不存在危及结构安全的因素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为一般质量问题。2.一般质量事故。由于勘察、设计、施工过失,造成建筑物、构筑物明显倾斜、偏移、结构主要部位发生超过规范规定的裂缝、强度不足,超过设计规定的不均匀沉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寿命,需返工重做或由于质量低劣、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且改变了建筑物的外形尺寸,造成永久性缺陷的质量事故,同时,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为一般质量事故。3.重大质量事故。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列为重大质量事故:工程倒塌或报废;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三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

(三)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特点

总结建筑工程出现工程质量事故的实例,我们可以发现工程质量事故呈现出复杂性、严重性、可变性和多发性等特点。1.工程质量事故的复杂性。众多工程质量实例充分证明,为满足各种特定的使用功能要求,适应自然环境的需要,建筑工程的产品种类繁多。2.工程质量事故的严重性。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不仅会影响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而且会影响建筑物的安全使用甚至不能使用,最为严重的是使建筑物发生倒塌,造成人员伤亡和巨大的经济损失。如温州中银大厦因质量不合格被炸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6000万元。3.工程质量事故的可变性。建筑工程中的质量问题,多数是随时间、环境、施工条件等变化而发展变化的。

二、建筑工程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

(一)建筑材料及制品质量方面的原因

使用不合格的钢材。一些施工企业看重效益,不看重质量,低价购买一些不合格的钢材如地下小炼铁厂、黑工厂生产的螺纹钢或圆钢,或者是从废品回收站买来生锈钢材,致使钢结构强度和韧度达不到要求。使用的砂子杂质含量大。一些施工企业为省工钱赶进度,一是以次充好,该用石砂时不用石砂,而用价格稍低的石粉代替或掺杂部分石粉。二是砂子不上铁筛,连大带小,一齐拌入混凝土中。三是砂子中泥土含量太高,不经水洗,直接用于施工。

(二)施工方面的原因

建设前期的工作问题。建设前期的某些工作是极其重要的工作,如果不认真按有关规定去做,很可能就决定了建筑工程质量的先天性不足,如项目可行性研究、建设地点的选择等。违反施工要求。通过在工地上的调查,发现在工地上常常看到搅拌站砂、石严重混堆,在配混凝土时,水泥、砂、石、水和外加剂根本不过秤。有的工地甚至根本没有秤,现场的混凝土配比例牌只是摆设。

(三)施工技术人员方面的原因

建筑产品的优劣,除了建筑材料全部合格外,最根本是人员的素质问题。提高施工一线技能工人的职业技能和基本素质是提高施工企业整体素质、保证施工质量、增强企业竞争力的关键。但在中国建筑施工领域,农民工己经名副其实地成为工程建设的“主力军”,而这支主力军的素质却令人担忧。

(四)监理方面的原因

建设工程监理直接负责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尤其是隐蔽工程和分部分项目工程验收,全靠现场监理人员质量把关。因此监理工作对建筑工程质量来说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但目前我国监理工作存在许多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建筑工程质量,为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埋下了隐患。

三、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一)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当发现工程出现质量缺陷或事故后,监理工程师首先应以“质量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并要求停止有质量缺陷部位和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需要时,还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防护措施。同时,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二)事故处理方案:

根据事故的性质、常见的处理方案有:封闭保护、复位纠偏、结构卸荷、结构补强,限制使用,拆除重建等。例如,结构裂缝,根据其所在部位和受力情况,有的只需要表面封闭保护,有的需要同时作内部滋浆和表面封闭,有的则需要结构补强等。在确定处理方案时,必须掌握事故的情况和变化规律。如裂缝事故,只有待裂缝发展到最宽时,进行处理才最有效。同时,处理方案还应征得有关单位对事故调查和分析的一致意见,避免事故处理后,无法做出一致的结论。

(三)事故处理的鉴定

事故处理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是否留有隐患,需要通过检查验收来做出结论。事故处理质量检查验收,必须严格按施工验收规范中有关规定进行;必要时,还要通过实测、实量,荷载试验,取样试压,仪表检测等方法来获取可靠的数据。这样,才可能对事故做出明确的处理结论。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分析与处理是怎么样的?建筑工程的质量是需要进行检测的,需要相关部门进行监督管理的。建筑如果投放到市场涉及到非常多的人,我们都知道在一些市中心的商场里面,人流量都非常的大,如果没有好好检测质量,那么会产生很严重的后果。



·工伤认定带评定需要多长时间了
      工伤认定带评定需要多长时间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申请,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申请鉴定时应当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材料。二、什么是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是在申...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建筑项目也越来越多。由于建筑工程的质量关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建筑项目也越来越多。由于建筑工程的质量关系到后续使用过程中是否会发生工伤质量问题,对群众的经济和生命造成威胁,所以工程建设完成之后的质量检测就十分重要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最新版对工程质量检测的问题作了具体的说明,一起来看一看该规定的具体内容吧。 建设...


·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是什么?
      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是什么 任何类型的工程都是有严格的质量标准的,为了确保质量标准,也会出台相应的管理和鉴定办法。公路工程也不例外,国家对于工程工程出台了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明确了鉴定的途径和依据,对于合格的标准进行的明确,接下来我们就详细给您说说具体的鉴定办法的内容。 一...


·员工签了劳动合同离职证明还需要吗?
      员工签了劳动合同离职证明还需要吗?需要;1、辞职者一人亲自填写"辞职申请表"一式四份,交于所在单位相关职能部门。2、单位接到辞职申请后,根据情况进行审核或审批。对于不需经过批准的辞职申请,单位应在"辞职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内填写对申有关情况是否属实的审核意见;对需要经过批准的辞职...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流程是怎样的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流程是怎样的 近年来我国各省各市都在加强公路建设,道路四通八达,为人们的生活和工作都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也存在有些道路建好没有多久就变得坑坑洼洼,要进行修补才能正常使用。因此在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确保工程质量是很重要的一个指标。那么,我们就来看看公路工程质量管理流...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要点? 一、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该怎样划分?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是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检验批、分项五程、分部或子分部工程进行的。当钢结构单独做为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时,属分部工程;当主体结构同时含有钢筋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时...


·解除劳动关系分为辞职辞退两种吗?
      解除劳动关系不只分为辞职和辞退两种,还有开除、裁员等形式。具体有以下几种形式:1、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按照《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协议解除...


·工作服破损可以扣员工工资吗
      工作服破损可以扣员工工资吗?理论上是不可以的,扣劳动者的工资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只能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能扣劳动者工资,工人工服不在允许的扣劳动者工资范围之内。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


·单位不上报工伤不补偿职工如何维权
      单位不上报工伤不补偿职工如何维权 单位不上报个人可以到企业所在区县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但是时限是一年。超过一年的,到法院起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


·解聘证明的格式是怎样的?如何解聘?
      作为一家企业,不仅需要领导的领导才能,也需要员工的配合能力。但是不是所有的员工都适合自己所在职位的工作的能力。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就需要做出果断的决定,那就是解聘。今天,我们就给您讲述一下解聘的原则以及解聘证明的书写格式。 一、解聘证明的格式与样本 ? ? ? ? ? ? ...


·经济补偿金要计算加班工资吗?
      经济补偿金要计算加班工资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如果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对比,可以看出,此法条特意把(五...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