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

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的履行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协商未果的话,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目但注意的是,法院强制执行一般只会采取排除妨碍措施,而不会对孩子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

二、离婚后如何行使探视权

子女探望权行使是指离婚后,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

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扶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

如果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离婚判决没有涉及子女探望权的,最高人民法院在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4条提供了法律救济的途径:“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间接扶养方在行使探望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

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在实际的履行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协商未果的话,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如果你有其他问题,可以向本站的律师进行咨询。

离婚后不给探视孩子怎么办?离婚之后,获得孩子的抚养权的一方应该给予另一方探视孩子的权利,如果在现实中出现一方不愿意给另一方探视孩子的行为的,那么另一方是可以向有关部门求助的,甚至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一、两人离婚孩子抚养费要多少
      一、两人离婚孩子抚养费要多少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


·一、离婚时婚内财产的定义是什么?
      一、离婚时婚内财产的定义是什么?婚内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


·离婚没有写在协议里的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没有写在协议里的财产如何分割?离婚没有写在协议里的财产可以重新的签订协议来进行分割,离婚协议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也就是说,在离婚协议中,必须要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约定。当然,实践中,因各种原因,在离婚协议中不予约定或者一方隐匿等情形而没有分割也是存在的。离...


·离婚财产转移包括哪些?
      离婚财产转移包括哪些情况1、直接隐瞒对于当事人一方名下的银行存款、不动产、公积金、股票基金债券等,在另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己方往往采取隐瞒的方式,拒不申报也不告知己方的财产状况,致使对方无法分割到应有的夫妻共同财产。2、私自转移未经配偶同意,私自转移各类资产,包括:(1)转移存款...


·子女改姓还要支付他抚养费吗
      在我国,子女的姓氏一般都是跟随父亲的。不过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要是子女跟随母亲生活的话,则有可能出现女方更改子女姓氏的情况。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子女改姓还要支付他抚养费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子女改姓用支付其抚养费吗子女改姓也需要支付其扶养费。《民法典》(自2021年1月...


·一、夫妻离婚后财产分割怎么办?
      一、夫妻离婚后财产分割怎么办?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


·一、离婚一方举证财产为私有合法吗?
      一、离婚一方举证财产为私有合法吗? 夫妻有对财产进行约定时,实行约定财产制,否则夫妻财产适用法定共同财产制!夫妻双方是否存在婚姻财产约定,在离婚财产分割中是首先要考虑的内容。夫妻对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


·上海打离婚官司的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当今中国离婚率呈上升趋势增长并将持续走高,社会离婚率高已成我国社会的一大问题。年轻人婚前不了解冲动闪婚和家庭矛盾都是离婚的主要问题,离婚就要面临着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等问题出现。这一系列的问题就需要律师出面解决,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几位上海打离婚官司的律师大致的收费标准。 上海离婚...


·以子女名义起诉抚养费的依据是什么?
      以子女名义起诉抚养费的依据是什么? “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对子女抚养费作出了以下规定: 1、抚养费的内容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故未成年子女成长所必须的费用都属抚养费的内容...


·离婚时哪些情况可以要求赔偿
      离婚时哪些情况可以要求赔偿(一)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它不仅包括法律婚姻,还包括事实婚姻。(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同居是指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的两个异性不以夫妻名义但在一起共同生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重婚的...


·一、一方起诉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处理?
      一、一方起诉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处理?可以直接诉讼到司法机关来进行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