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工伤鉴定后停发工资对吗?

工伤鉴定后停发工资对吗?
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工伤期间是有工资的。并不是一定要有劳动关系证明,您的工卡、考勤表、工资卡之类的都可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对于这样的企业您还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二、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如何计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标准按照原工资标准计算。  (一)、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二)、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三)、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根据伤情来确定。多数省份颁布《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对应具体伤情,确定停工留薪期长短。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关于停工留薪期的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各省、直辖市的地方关于停工留薪期的相关规定,一般由用人单位(如北京市、山东省)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如河北省)进行确定。停工留薪期的延长,统一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综合上面所说的,工伤鉴定后停发工资对吗?如果你是确定为工伤的用人单位停止了放发工资的话这样做就是不对的,你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诉,还可以要求赔偿双倍的工资,因此,遇到这种事,一定要按照劳动合同法来办,这样才会不让自己的权益受损。


·中国童工年龄是几岁?
      都说孩子是国家未来的希望,但是在世界各地这些希望正处于破碎中,童工的雇用就是希望破碎的因素之一。在我国明令禁止用人单位雇佣童工,不论是因何种目的介绍童工给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雇用童工都是违法行为。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中国童工年龄的标准,以便您对童工年龄有清晰地认知。 一、中...


·注册个体工商户需要注册资本吗
      注册个体工商户需要注册资本吗 一、注册个体工商户需要注册资本吗? 1、不需要,个体户不是公司法人,不需注册资金,是个人承担无限责任 2、部分地区对个体户征税按定额税方式。定额税就是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一种方式。通常税务部门会按你的经营面积、地段、设备等核定一个营业额,每月固定...


·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司法解释有哪些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劳动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监外执行怎样才能去外地工作?
      监外执行怎样才能去外地工作?需要申请并获得司法部门的同意后才可以去外地工作,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


·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
      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受伤劳动者,若需要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话,则一定要向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而此时也要注意申请认定的期限问题。通常超过了规定期限申请认定的,此时认定部门往往就是不予受理。那究竟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期...


·试用期内可不可以辞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试用期内可不可以辞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试用期是可以辞职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辞职。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


·砖砌体工程质量有哪些
      砖砌体工程质量有哪些要求?我们的社会生活是由各种工程所组成的,有质量的工程是人民的社会生活得到保障的前提,质量存在瑕疵的工程会使人们的社会生活存在风险,故而为了使工程质量得到保障,国家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对砖砌体等工程的质量提出了一些概括性的要求,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砖砌体...


·一、劳动合同签收手续是怎样的?
      一、劳动合同签收手续是怎样的?劳动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劳动合同发放时需请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签收表》,并对签收劳动合同的签收者进行统计、建立名册。签收单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文本编号、劳动者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属部门、具体岗位、入职时间、合同期限、签约时间、劳动...


·上班被马蜂蛰了算不算工伤
      上班被马蜂蛰了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被马蜂蛰了算不算工伤 是工伤,在工作时间受到伤害是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


·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要给补偿吗?
      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要给补偿吗?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可以低于当地政府最低标准吗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可以低于当地政府最低标准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如下:1、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2、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