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组织传销罪和非法经营罪的区别是什么?

在外出工作的时候被卷入了传销之中不仅会对自己的安全造成危害,还可能因此而影响了家人的合法财产权利甚至在融入组织的时候还会诱骗家人也加入传销的队伍之中,所以国家在对某些疑似传销的组织中会严格审查。那么,组织传销罪和非法经营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组织传销罪和非法经营罪的区别是什么?

组织、领导传销罪是指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行为。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经营罪的前提是扰乱市场秩序,而且必须有正常的经营活动、真实的商品、标的。在司法实践中,组织、领导传销罪与非法经营罪在客观表现方面可能会发生竞合,但事实上组织、领导传销罪与非法经营罪存在较大的区别。

从犯罪主体上看,组织、领导传销罪必须是传销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而且只能由自然人构成,不能由单位主体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主体可以由单位构成,也可以由自然人构成。

从犯罪主观方面上看,组织、领导传销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明知和故意,即明知本罪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而积极的组织和领导。非法经营罪的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

从犯罪客体上看,组织、领导传销罪的客体是财物和经济社会秩序,是否取得财物不再是定罪的唯一标准。非法经营罪的客体是国家依法管理市场的秩序。

从犯罪客观方面上看,组织、领导传销罪的客观方面是形成了一定的层级,采用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或者交纳费用或者购买产品和服务骗取他人财物,并分层级进行提成。非法经营罪的客观方面是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经营罪是情节犯或者结果犯,根据2000年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经济犯罪追诉标准的规定》要求达到一定的经营数额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才可构成非法经营罪。而组织、领导传销罪是行为犯,构成该罪不要求经营数额,只要实施了组织、领导传销的行为,就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罪论处。“情节严重的”,则在较重法定刑幅度内量刑。就本案而言,江某和王某的行为实质上是一种“拉人头”和“骗取入门费”式的传销行为,他们以骗取入门费为主要谋利手段,不存在真实的交易标的,本质上也没有经营活动,所以应认定为组织、领导传销罪。
总之,不管是什么样的形式总之的传销活动都会在国家的监管之中而显露其犯罪的本质,但是我们也要将某些非法经营的情形另外作为一种罪名而不是与传销作为同类进行追责处理。



·刑事案件中检察院审查阶段要多久?
      刑事案件中检察院审查阶段要多久?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查起诉一般是在立案后的时间为一个月,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也就是一个半月。但如果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时间为一个月,案件送到检察机关后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时限。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以二...


·拘留与批捕有什么区别?
      一、拘留与批捕有什么区别?1、适用条件不同(1)拘留的条件是: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法定的某种紧急情形。上述两要件,只有同时具备、才可拘留。(2)逮捕的条件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采取、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


·云南省故意毁坏财物罪标准审判是怎么样的?
      云南省故意毁坏财物罪标准审判是怎么样的? 一、云南省故意毁坏财物罪标准审判是怎么样的? 由于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因此各地在实施中的标准也不太相同,福建省在对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认定中,“数额较大”一般为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数额巨大”为五万元...


·诈骗罪会抓配偶吗
      刑事犯罪由犯罪分子承担刑事责任,所以老公进行诈骗活动的,如果配偶并不知情,没有参考诈骗活动的,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犯罪是个人行为,不会连累亲属。《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


·缓刑是什么意思、撤销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提到缓刑,可能很多人都请说过,这主要是在法官对刑事案件作出判决的时候同时作出的,也就是说缓刑只能在这个阶段作出。另外,作出缓刑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因此也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被判缓刑。那您知道缓刑是什么意思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缓刑是什么意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


·2023年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程序是否有规定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程序是否有规定?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程序没有明确的规定,《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司法解释》)第2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提起刑事公诉时,...


·死刑缓刑是不是就不用死了
      死刑缓刑是不是就不用死了?缓期内没有故意犯罪不会执行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只有在二年的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又故意犯罪,且属于情节恶劣的,才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如果在二年的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或虽然故意犯罪,但不属于情节恶劣...


·法院对对外国公职人员行贿罪既遂怎么处罚
      一、法院对对外国公职人员行贿罪既遂怎么处罚? 对外国公职人员行贿罪的判刑标准是3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犯罪人员的行贿罪有共同犯罪吗
      一、犯罪人员的行贿罪有共同犯罪吗从刑法理论上讲属于必要共同犯罪,但在实务上并非按共同犯罪处理,而是分开处理。首先,介绍贿赂罪具备的犯罪构成,介绍贿赂行为并不是行贿罪的帮助行为,其与行贿者并不形成共犯关系。从社会危害性角度而言,介绍贿赂者在行贿者与受贿者之间进行撮合,促成贿赂成功,...


·诈骗金额多少构成诈骗罪?
      在认定是否构成诈骗罪的时候,除了要看实际行为是否符合法律中关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外,同时还要判断具体的诈骗金额是否符合了规定的立案标准。那么目前在我国,行为人诈骗金额多少构成诈骗罪呢?这是很多人搞不清楚的地方,下文中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金额多少构成诈骗罪 根据《最...


·刑事上诉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当事人的案件,在经过法院一审判决以后,如果对判决不服的,或者是有新的证据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我国,罪犯本人,如果罪犯是未成年的话,他的法定代理人,或者是罪犯的近亲属,有权利提起上诉。当事人提起上诉的话,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提起,也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当事人提起上诉的话...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