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滁淮高速征地补偿的依据是什么

滁淮高速公路这是由安徽省政府投资建设的一条重要的道路工程的,滁淮高速公路途经滁州到新蔡,途中经过好几个不同的县区,您能够想象一下滁淮高速公路全长一共有125千米左右的,在滁淮高速公路的修建方案刚出台以后,很多人就特别的关心滁淮高速征地补偿的依据是什么?一、滁淮高速征地补偿的依据是什么?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做好征地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规定和各地经济发展状况,现将调整后的《安徽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和《安徽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简称新征地补偿标准)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自2015年3月1日起,本省行政区域内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均按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建设用地位于同一年产值或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的,征地补偿水平要保持一致,做到征地补偿同地同价。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各市、县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特殊地类提高征地补偿标准2017年安徽省征地补偿新标准及政策2017年安徽省征地补偿新标准及政策。2、使用国有农(林、牧、渔)场土地,参照农(林、牧、渔)场所在乡(镇、街道)的区域(区片)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农(林、牧、渔)场周边有多个区域(区片)的,按周边区域(区片)的最高标准执行。3、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新征地补偿标准顺利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施行前已依法获得征地批准,且市、县人民政府已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偿标准按照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未制定或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且未实施征地的,按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2017年安徽省征地补偿新标准及政策4、各市、县征地补偿标准,由省人民政府统一制订,并根据国家规定和各地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各市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调整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后执行,调整周期与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周期相同5、新征地补偿标准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二、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安徽省补偿安置方式主要有货币安置、产权调换安置、土地安置加货币补偿、重建等四种2017年安徽省征地补偿新标准及政策投资创业。相关情况如下1、货币安置指政府给予被拆迁人一次性的经济补偿,由被拆迁人自己负责安排生活以及生产场所。货币安置双方权利义务简单明确,便于实施,成为重要的安置方式.006年至2010年被拆迁安置的人员中有近20%采取了货币安置方式2、产权调换安置是由安置人利用现成的房屋或者新建房屋,根据被拆迁房屋等面积或者等价值调换相应面积的房屋。用于调换的房屋与被拆迁房屋的面积存在差额的,由被拆迁人支付超过面积的建房成本价或者由拆迁人支付不足面积的补偿费3、土地安置加货币补偿,即安排宅基地或者集体建设用地,同时给予一定数额的货币补偿,由被拆迁人自行建设4、重建主要适用于公益设施、基础设施的拆迁安置,如养老院、学校、医院等,由于较少涉及个体利益,而且近些年来,国家对农村公益设施、基础设施投入增加较快,矛盾较少。我们本站平台当中可以针对围绕着征地补偿的一系列法律规定和参考因素给您进行普及,但是各地方的征地补偿标准还是只能等区域政府出台的方案才能确定的,就像是滁淮高速公路途经这么多地方,征地补偿没办法给您笼统的回答的。


·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一)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既遂会被追究的刑事责任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外地宣布拘留送看守所是否可以?
      外地宣布拘留送看守所是否可以? 一、外地宣布拘留送看守所是否可以? 外地宣布拘留送看守所是可以的,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


·征地补偿安置费归谁?怎么规定的?
      征地补偿安置费归谁?怎么规定的? 征地补偿安置费归谁,征地的安置补偿费是国家对农民失去土地后的一种社会保障的提供,是向失去土地的农民提供的一种补助性费用,安置补助费,不许任何单位以任何理由挪用,安置费的支付分2种情况,如果是集体组织安置,安置费给集体,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则应支付...


·农民拒绝征地如何处理
      农民拒绝征地如何处理农民不同意征地的,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对作出的裁决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一次,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既可以申请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二、土地征收的程序是怎样...


·年最新湖北省武穴市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湖北省武穴市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湖北省武穴市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武穴市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武穴办事处。 补偿标准:耕地:39060元/亩;菜地:42966元/亩;果园:39060元/亩;茶园:42966元/亩;精养鱼池:42966元/亩;林地:27342元/亩;...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只能向金融机构吗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只能向金融机构吗 一、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只能向金融机构吗?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不是只能向金融机构,已经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给非金融机构。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条件: (一)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


·宅基地纠纷处理办法有哪些
      在我国宅基地作为农民自有住房的相应土地,我国对这类土地的相关法律法规较为全面。这类土地一旦出现纠纷后,相关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进行解决这类事件,也可以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办理。下面我们就宅基地纠纷处理办法有哪些,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解答。 宅基地纠纷处理办法 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


·安化县 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关于征地我国根据土地的类型、年产量、以及当地土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会给予一定的征地补偿。那么什么是征地?征地需要怎样的条件?这就涉及到本文的法律要点,下面就跟随我们一起讨论有关安化县 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这一问题。一、安化县 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安化县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


·土地使用证可以补办吗?
      土地使用证可以补办吗?土地使用证是特定主体可以排他性的使用一定面积的土地的凭证,故而土地使用证也是一种较为重要的物权,若没有土地使用证,不仅特定主体不得处分土地,且若遇到国家拆迁,也是会不能得到拆迁款的。所以若土地使用证不慎丢失,会想进行补办,那么土地使用证可以补办吗? 一、土地...


·江苏省征地迁坟补偿新标准
      江苏省征地迁坟补偿新标准 江苏省征地迁坟补偿新标准 土地征收的有效条件有三,即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符合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及依法进行征收。 (一)迁坟注意事项: 1、迁坟前,征拆工作具体实施单位必须发布迁坟公告。在公告规定期限内,由墓主亲属将坟墓迁葬到指定地点,并按规定标准...


·在我国土地转包是什么意思?
      在我国土地转包是什么意思? 中国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后,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的部分或全部,以一定的条件发包给第三者,由第二份合同的承包人向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履行,再由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向原发包人履行合同的行为。在承包方与第三者确定转包关系后,承包方与发包方依据土地承包合同确定的...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