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在我国取保候审期间打工可以申请外出吗?

一、在我国取保候审期间打工可以申请外出吗?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因此,取保候审期间,如果没有执行机关的批准去外地是不可以的。

二、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四)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五)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六)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在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想要外出打工的这种申请,不过我们个人认为结合实际情况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只能够在本省份内寻找工作,想要离开居住的地方的这种几率是不大的。因为为了案件侦查的方便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必须要保持随叫随到的。




·我国的工伤保险原则都包括哪些
      一、我国的工伤保险原则都包括哪些? 【工伤保险遵循以下十个原则】: 1、无责任补偿(无过失补偿)原则; 2、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原则; 3、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 4、个人不缴费原则; 5、区别因工与非因工原则; 6、经济赔偿与事故预防、职业病防治相结合原则; 7、一次性补偿与...


·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哪些案件实行先予执行?
      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哪些案件实行先予执行? 一、适合先予执行需满足的条件 先予执行的着眼点是满足申请人的迫切需要。执行本应在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后,先予执行是为了解决一部分当事人由于生活或生产的迫切需要,必须在裁决之前采取措施,以解燃眉之急。例如,申请人因高度危险作业遭受工伤,造...


·用人单位因疫情拖欠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因疫情拖欠工资怎么办?用人单位因疫情原因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咨询了解,要求后期补发。因此次疫情,假期延长和复工延迟属于企业无法预见的客观情况,延迟复工的企业可以在复工后的最近工作日发放工资。同时,企业应注意告知员工延迟发放事宜。(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


·一、事业单位一年没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一、事业单位一年没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违法,一般事业单位用工是不可以与事业单位的合同制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


·砌体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砌体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如今的工作都要求质和量,各行各业的质和量的要求也不尽相同,但是都有一个行业内标准,砌体工程也是如此,而且砌体工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所以我们应该要对砌体工程质量要求有一个基本的认识,当然也不需要深入研究,普通人只要对要求有一个大概的了解就好,接下来就...


·轻度烧伤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为了保护作为弱者的劳动者的利益,在我国《劳动法》里,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并由单位赔偿或者可以享受相应的保险金(即五险一金中的工伤保险)。工伤赔偿的依据是劳动者受到伤害的程度,不同的伤害赔偿标准也不同,那么,轻度烧伤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我们为您解答。 一...


·国有企业改制员工身份转换的问题是什么?
      国有企业改制员工身份转换的问题是什么企业的改制是发展的需要,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都可遇到改制,但是改制需要处理好企业职工的安置问题,对于国有企业来说,除了要解决好安置问题,还要处理好国有企业改制员工身份的问题,确保所有的员工都能够得到妥善的安置,不因改制而引发矛盾,但是具体...


·目前对于劳动关系的认定,除了我们通常认为的劳动法律关系,还有
      目前对于劳动关系的认定,除了我们通常认为的劳动法律关系,还有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没有签订有效的书面合同。因此,事实劳动关系的保护是劳动关系保护中的一个重难点。那么,事实劳动关系怎么认定呢?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要违约金吗?请跟随律师我们进行了解。...


·国企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
      国企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 有补偿; 在国企解除劳动合同,其经济赔偿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关。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


·公司法人要签劳动合同吗
      公司法人要签劳动合同吗一、公司法人要签劳动合同吗?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只针对自然人,而公司法人是自然人的对称。它是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一、员工主动离职补偿金是多少?
      一、员工主动离职补偿金是多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