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单位犯罪和法人的关系是什么?


单位犯罪和法人的关系,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机关团体的组织为本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实施的犯罪行为,在单位犯罪过程中,如果法人组织实施,或者参与犯罪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单位犯罪属于双罚制,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进行双重处罚,应当区分单位意志还是个人意志。
单位犯罪需要追究法人的责任吗
单位犯罪在您的生活中也见到过,那么单位犯罪是如何追究责任的。在如今法制越来越完善的今天,您的法律意识在增强,您都有必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我们今天就带您来看一下“单位犯罪需要追究法人的责任吗”这个问题及其后续问题。关于这些问题,本站我们为你整理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单位犯罪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单位犯罪自首是以单位犯罪为前提的,没有单位犯罪,就不可能有自首问题的研究。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只是从犯罪主体范围方面进行了描述,而从概念揭示对象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来看,这远没有揭示单位犯罪概念的深刻内涵,但同时它又为单位犯罪的理论研究及其实践探讨留下了广阔的空间,正因为如此,学理界关于单位犯罪概念的学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所谓单位犯罪就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所犯的罪,系个人犯罪的对称。此种观点认识到了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区别,也揭示了单位犯罪的主体范围,但它实际上是对刑法条文的一种片面理解,由此推之,单位犯罪即单位所犯的罪,这又犯了循环定义的逻辑错误。单位犯罪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者由有关负责人员决定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与前一种观点相比,该说区分了单位意志与个人意志,但它所说的单位犯罪只限于主观上的故意,这与刑法中规定的少数过失的单位犯罪相背离。此外它强调的单位犯罪以非法利益为要件,无疑又缩小了概念的内涵。因此,在八届大五次会议审议的时候,由于其局限性而被否决。单位犯罪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法定单位,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由有关负责人员代表单位决定,为本单位谋取利益而故意实施的,或不履行单位法律义务、过失实施的危害社会,而由法律规定为应负刑事责任的行为。此观点克服了以上观点的不足,明确地把过失犯罪纳入其中,这与刑法之规定是一致的,同时也不限于以非法利益为要件,准确地揭示了单位犯罪的本质特征。单位犯罪具有法定性,如果刑法没有规定单位可以犯某种罪,即使公司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行为与法律规定犯罪行为相符,也不能给该公司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定这种罪。
二、单位犯罪需要追究法人的责任吗
法定代表人在单位犯罪中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关键并不在于该等人员是否作为“法定代表人”,而在于该等人员是否实质介入单位犯罪,并且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了决定、批准、授意等行为。法人犯罪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犯罪是二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法人犯罪正确的名称应该是单位犯罪,根据《刑法》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而法定代表人犯罪实际上属于自然人犯罪,是因其个人实施了犯罪行为而应承担刑事责任。另外,在单位犯罪中,如果法定代表人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其个人也要被判处刑罚,但在性质上仍属于单位犯罪而不是个人犯罪。《刑法》  第三十条 【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综上所述,单位犯罪和法人的关系,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应当是对单位进行现今处罚,对直接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单位犯罪是指以单位为主体进行是违法行为,公司,企业或者社会团体等组织危害伤害的行为属于单位犯罪,法人犯罪好法定代表人犯罪是不同的定义。


·新刑法终身监禁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国家在不断地发展,法律也在不断地完善,我国《刑法修正案(九)》对刑法进行了部分的修改,其中对严重贪污腐败案件设立了终身监禁的刑法执行手段,它并不是所有的贪腐案件都适用于终身监禁,我们和您一起了解一下新刑法终身监禁的适用条件。一、新刑法终身监禁的适用条件依照经《刑法修正案(九)》修...


·刑事紧急避险是什么意思?
       一、刑事紧急避险是什么意思?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


·放火罪和失火罪的处罚有何区别
      放火罪和失火罪的处罚有何区别 一、放火罪和失火罪的处罚有何区别 (1)犯罪主观方面不同。放火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失火罪的主观方面则为过失。 (2)犯罪主体不同。放火罪主体的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失火罪的刑事责任年龄则为16周岁。 (3)构成犯罪的要求不同。放火罪是危险犯...


·行贿罪是否判处罚金 行贿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中规定的大多数犯罪,其实除了会给予主刑的处罚外,同时还会给予行为人附加刑的处罚,在附加刑当中比较常见的其实也就是罚金和没收财产了。我们知道自然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达到了一定标准的时候会被认定为行贿罪,那行贿罪是否判处罚金呢?下面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行贿罪是否...


·盗窃罪有没有判缓刑的?
      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时,判定犯罪行为人具有法定情节的,就应当根据刑法规定的标准,决定对其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者决定对其从重处罚。我们发现针对一些不是很严重的刑事犯罪,其实法官在最后量刑处罚的时候往往会判缓刑,那盗窃罪有没有判缓刑的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盗窃罪从轻处罚的情节...


·获得法律援助刑事辩护书之前需要经过什么程序?
      获得法律援助刑事辩护书之前需要经过什么程序? 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之前,会对双方当事人的经济情况等其他基本信息座椅个简单的了解,若发现有需要获得法律律师援助现象的,法律会指定为当事人辩护的律师,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由其受理指定的律师提交法律援助刑事辩护书。在辞职前需要经过哪些程序呢...


·诽谤罪客体主要有哪些?
      诽谤罪客体主要有哪些?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


·非法经营罪最高判几年刑
      非法经营罪的量刑,根据刑法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次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


·诽谤罪法人可以作为侵权对象吗有哪些主客观条件呢?
      现代社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变迁,法律条文规定在生活的过程中不断丰富完善,更加能够维护生而为人的权利,同时配合道德的约束规定了诽谤罪侮辱罪等,那么诽谤罪法人可以作为侵权对象吗?法人是否能构成诽谤罪的犯罪行为,有哪些主客观条件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 一、诽谤罪的定义和构成 诽谤罪(刑...


·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是什么?
      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是什么? 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是什么?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


·生产有毒食品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生产有毒食品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1、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