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拐卖妇女儿童罪司法解释

近年来随着”打拐“活动的紧张进行,”拐卖妇女儿童罪“这个罪名也被人们所熟知。国家对此也高度重视,加大了对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刑事处罚。今天我们就来说一下:拐卖妇女儿童罪司法解释以及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犯罪处罚,以便帮助您更深入的了解。
一、拐卖妇女儿童罪司法解释
为依法惩治拐卖妇女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拐卖妇女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1、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的拐卖妇女罪中的“妇女”,既包括具有中国国籍的妇女,也包括具有外国国籍和无国籍的妇女。被拐卖的外国妇女没有身份证明的,不影响对犯罪分子的定罪处罚。
2、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拐卖外国妇女到我国境内被查获的,应当根据刑法第六条的规定,适用我国刑法定罪处罚。
3、对于外国籍被告人身份无法查明或者其国籍国拒绝提供有关身份证明,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起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犯罪处罚
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情节严重的主犯,累犯,偷盗婴幼儿、强抢儿童情节严重,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情节严重,拐卖妇女、儿童多人多次、造成伤亡后果,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法从重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判处死刑。
拐卖妇女、儿童,并对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实施故意杀害、伤害、猥亵、侮辱等行为,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的刑罚应当依法体现从严。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应当注重依法适用财产刑,并切实加大执行力度,以强化刑罚的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效果。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以上是拐卖妇女儿童罪司法解释以及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犯罪处罚。虽然国家加大对人贩子的打击力度,但由于金钱的诱惑,人贩子依旧活跃在我们的生活中。所以有孩子的家庭,家长一定要提高警惕,尽到看管、照顾的义务,以免悲剧发生。

·国家赔偿监督申请书怎么写?
      国家机构作为老百姓信任的官方组织自然需要在它们作为侵权方时要积极做出赔偿的行为,但是国家能够给付的赔偿涉及到了公众利益自然不能像普通民事之间的赔偿一样随意进行,公民如果不放心国家按时赔偿就可以对其监督。那么,国家赔偿监督申请书怎么写? 一、国家赔偿监督申请书怎么写? 赔偿请求...


·离婚之后怎样夺回孩子的抚养权
      虽然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孩子抚养权作出处理,但此时的处理结果并不是一层不变的,现实中,如果因为客观情形发生了改变,那此时也是可以对抚养权作出变更。而此时对于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就在想自己应该怎样夺回孩子的抚养权,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夺回孩子...


·两岁宝宝抚养权属于哪一方我国婚姻法规定
      两岁宝宝抚养权属于哪一方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但父母离异,客观上会造成子女不能同时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后果,由夫妻一方照顾未成年子女,另一方承担抚养费成为大部分...


·签订离婚协议抚养费能改吗
      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一般都是由离婚夫妻协商之后确定的,就包括其中的抚养费,也是双方协商之后的结果。但在离婚之后,可能一方觉得之前协商约定的抚养费数额过高或者过低,那此时离婚协议抚养费能改吗?下文中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增加抚养费 基于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


·离婚之后离婚协议有用吗?
      离婚之后离婚协议有用吗 离婚后离婚协议书当然还有用,那是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是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的条件之一。未达成离婚协议,民政部门婚姻登记部门对于当事人提出的离婚申请是不予受理的。一般情况下,要使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应具备的条件有: ...


·父母离婚,婚生子女抚养关系怎么处理?
      父母离婚,婚生子女抚养关系怎么处理?我国《婚姻法》对于离婚后,婚生子女关系的处理做了相关规定,简要介绍:1、父母离婚并不会影响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即父母离婚,婚生子女就必须跟随且仅跟随一方生活,但是婚生子女与另一方的父子或母子的法律关系不变。2、虽然婚生子女只能选择跟随父母一方生活...


·增加抚养费的途径有几种
      夫妻离婚时虽然对子女抚养费数额做出了约定,但日后也有可能因为客观情况发生改变,从而需要增肌抚养费数额。那么实践中,增加抚养费的途径一般有几种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增加抚养费的途径有几种 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


·现在的婚姻法分开多久算自动离婚
      现在的婚姻法分开多久算自动离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也就是说,离婚必须通过向民政局登记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进行。有些夫妻常常认为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这是因为他们误解了《婚姻法》规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


·协议离婚程序怎么办
      协议离婚程序怎么办理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是依法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程序。它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农村是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


·离婚抚养孩子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抚养孩子协议书怎么写在孩子的问题上面,有不少离婚夫妻都是慎重处理的,甚至还有单独写一份协议来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约定。那这个离婚抚养孩子协议书怎么写呢?需要注意,虽然协议的内容当事人可以自由协商,但却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离婚抚养孩子协议书 立...


·如何行使夫妻共同财产权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实双方都是有使用权的,但毕竟其中会涉及到一些价值很大的财产,例如房产、车辆,那么在行使财产权的时候,就需要征得对方的同意,而一方是不能擅自处罚价值较大的共同财产。那现实中究竟应该如何行使夫妻共同财产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行使夫妻共同财...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