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满足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减刑

很多时候,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会得到减刑的机会,姑且不论实际能减刑多久,只要能够减刑对罪犯来讲就是好的。不过减刑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那究竟满足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减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满足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减刑

1、可以减刑的情形:

“可以减刑”是对犯罪分子是否减刑由法院自由裁量,需满足以下条件:

(1)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①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

②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③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

④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⑤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

⑥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贡献的。

2、应当减刑的情形:

“应当减刑”是法院必须对犯罪分子进行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二、申请减刑要注意哪些问题

1、判处管制、拘役:

判处管制、拘役的罪犯,以及判决生效后剩余刑期不满一年有期徒刑的罪犯,符合减刑条件的,可以酌情减刑,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判处有期徒刑:

(1)有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

(2)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当间隔一年以上。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比照上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

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和间隔时间的限制。

有期徒刑的减刑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3、判处无期徒刑:

(1)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无期徒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4、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后,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为二十三年有期徒刑。

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五年,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不包括在内。

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抗拒改造,尚未构成犯罪的,此后减刑时可以适当从严。

对于犯罪分子而言,服刑期间要积极悔过,参加改造教育,为以后申请减刑努力。而只要是符合了规定的减刑条件的,那么就可以申请进行减刑,当然法律没有规定减刑的次数,但对实际减刑的期限却做出了要求。

·包庇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包庇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


·监护人疏失导致孩子伤亡应该追诉刑责这一个问题一直
      监护人疏失导致孩子伤亡应该追诉刑责这一个问题一直以来众说纷纭,孩子是每个家里每个监护人的手中宝,然而总会有那么一些意外发生,使得人们措手不及的情况下,孩子就已经收到了伤害,严重的还会死亡。有人说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孩子收到伤害本身就已经非常难过了,不需要在进行处罚,也有的人说应该一...


·诽谤罪具体事实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诽谤罪具体事实的认定条件有哪些?(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


·协助犯的量刑规则是怎样的
      协助犯也被称之为帮助犯,即在他人实施犯罪的时候,提供了犯罪方面的帮助,包括提供犯罪工具等等。对于协助犯我国规定也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那到底协助犯的量刑规则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帮助犯 帮助犯是帮助实行犯实行犯罪的人。成立帮助犯,要求有帮助的...


·从犯的处罚是怎样的,量刑情节包括哪些
      从犯存在于共同犯罪当中,此时需要确定各个罪犯的具体身份,毕竟情况不同法律中规定的处罚原则也是不一样的。如果属于主犯的话,那么对其的处罚自然就是最终的,但此时如果认定属于从犯的话,则此时对从犯的处罚是怎样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从犯的量刑情节包括哪些 (一)酌定量...


·成立介绍卖淫罪怎么判处
      成立介绍卖淫罪怎么判处该罪名分为两个量刑档次:(1)一般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规定: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


·单位犯罪的罪名有哪些?
      单位犯罪的罪名有哪些?一、危害国家安全罪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主体:境内外的机构、组织或个人。二、危害公共安全罪1、资助恐怖活动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2、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3、非法...


·经济犯罪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经济犯罪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担任经济犯罪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侦查阶段:1500-10000元/件;审查起诉阶段:2000-10000元/件;一审阶段:3000-30000元/件。实行市场调...


·一、襄阳醉驾起火要承担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一、襄阳醉驾起火要承担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在襄阳醉驾引发火灾要承担的刑事责任是处拘役并处罚金。另外,过失引起火灾涉嫌构成失火罪。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以放火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一百三...


·犯罪中止跟未遂怎么区别
      犯罪中止跟未遂怎么区别?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即欲为而不能为。在犯罪中止中,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


·无期徒刑减有期徒刑的刑期怎么计算
      若罪犯一开始被判无期徒刑的话,实际上并不会坐牢一辈子。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的,可以获得相应的减刑机会。因而无期徒刑也是有机会减为有期徒刑的,那通常无期徒刑减有期徒刑的刑期该如何计算呢?我们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无期徒刑减有期徒刑的刑期怎么计算 无期徒刑,是人民法院判决的,...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