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当建筑劳务公司的法人需要什么资质?

当建筑劳务公司的法人需要什么资质?

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商业行为中常接触的两个概念,法人代表也叫称为法人授权代表,法人代表的授权是不固定的,它可以是关于一件事的授权,也可以是关于一系列事授权。许多人可能关心,当建筑劳务公司的法人代表需要什么资质,本文中将为你解答。

当建筑劳务公司的法人需要什么资质?

建筑企业法人没有资质要求,但是建筑企业有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根据企业规模、注册资金、人员资质及专业等一般分为分三部分:

1. 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含12个标准);

2. 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含60个标准);

3. 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含13个标准)。

《建筑企业资质标准》 (修订)

一、资质标准修订原则

2014年11月6日颁布的2015年最新《建筑企业资质标准》已经颁布,将于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目的是为了进一步简政放权,规范行政审批,引导建筑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促进建筑业人才持续发展。

1、高端准入、低端放开、平稳过渡原则;

2、标准框架保持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不变。

3、资质类别方面,对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只能要求的承包资质予以取消;对部分专业划分过细、市场需求少、经营范围相近的专业承包资质予以合并。

4、在资质标准要求方面,对部分与目前工程实际制度不相适应的要求进行了调整,并增加了必要的引导。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2015年最新建筑企业资质标准仍然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资质评价仍然是从企业资产、企业主要人员、企业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进行要求。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资质类别、等级、数量和具体要求方面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 最新资质类别数量、名称、等级等变化。

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类别仍为12个,但专业类别名称和等级有所变化;专业承包资质专业类别由原来的60个减少为36个,同时专业类别名称和等级有所变化,其中取消了19个类别;劳务分包资质由原来的13个专业类别合并为施工劳务资质企业资质,不再分类别和等级。具体变化如下:

1. 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变化

向左转|向右转

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变化

(略)

(二)资质要求变化

根据最新《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规定,建筑企业资质标准的要求分为四个方面:企业资产、企业主要人员、企业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

1、 企业资产方面,最注册资本金不再要求,对净资产要求全面提高。

这方面的改革主要是基于目前企业工商注册的改革,目前企业注册已经不再要求注册资本金,因此新的资质标准为了不与现行法律产生冲突,不再提出注册资本金要求。

2、 企业主要人员方面

2.1建造师是一个重要的变化

最新的资质标准取消了对项目经理的要求,将旧资质中对项目经理的要求转变为了对建造师的要求;一级资质对建造师要求大部分专业保持不变,个别有所减少;二级资质对一级建造师的需求明显增加;同时建造师可以做公司的技术负责人。

2.2对企业主要技术人员的要求更强调专业匹配,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对数量的要求。

(1)减少了对高级职称人员的要求,取消了对企业经理、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的要求,仅强调技术负责人具有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与工程类别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强调了对中级职称人员的专业必须与资质专业相关,对中级职称人员数量要求明显减少。

(3)增加了对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即通常所说的七大员)的要求。

(4)增加了对技术工人(通常所说的技术工、特种工)的要求。

2.3企业工程业绩方面

(1)减少了工程业绩中的施工类型,但适当提高了规模标准,并明确规定“”工程业绩指的是申请资质企业依法承担并独立完成的工程业绩”。

(2)取消对最低等级资质标准中工程业绩要求。

(3)从单纯考核工程造价改为考察工程规模。

2.4技术装备方面

大部分资质类别取消了对技术装备的要求,同时明确了部分装备的具体内容。

2.5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方面,合并为一个资质标准,同时也提高了资质标准要求

(1)取消了原先对注册资本金的要求,但增加了对企业净资产的要求,要求企业净资产在200万以上。

(2)明确要求施工劳务企业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技术负责人要求明显提高,由旧标准中的“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技师以上”变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

(4)提高了对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的要求。新标准规定“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5) 取消了对业绩和机具的要求

(三)承包范围变化

1、 明确规定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范围内的相应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

2、 表述工程规模时跟科学,更多用建设规模而不是用工程造价规模。

三、企业如何应对

结合新标准的修订情况,云建筑认为,要确保公司现有资质顺利平稳过渡和取得新的资质,重点在于融资、人员培养、工程业绩方面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1、强化培养相关专业人员,人才是企业健康发展的最重要的基础。

目前要加强的主要是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七大员)、技术工人(特种工、技术工)的培养。公司应当从现在开始制定公司的企业资质发展战略,并根据发展战略制定公司的人才培养计划,确保资质就位时,企业的主要人员专业和数量都能达到要求。

2、强化工程业绩资料整理并增加独立完成的工程业绩。

公司应当认真做好工程项目的资料收集归档整理,特别是项目招投标、项目备案、竣工验收、预决算等环节的资料,并确保项目经理是公司注册的建造师,确保项目资料符合资质申报要求。公司如要申请资质或升级资质,更要不断增加公司独立完成的工程项目。

3、 推进公司的投融资管理。在原有股东、银行贷款的基础上,大力推进股份制、ppp、保险等新型融资方式。

综上所述,当建筑企业法人不需要资质条件。但是建筑劳务公司有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的等级根据规模,资金,人员的不同分为三个部分若干个对应的标准。当建筑劳务公司的法人无需资质,但不是简单的事,法人需要承担众多责任,且法律对其行为做出了限制。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否随时辞职?
      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否随时辞职?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能随时辞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继续向我追问或者跟我一对一咨询或者直接与我们联系。...


·一、员工犯罪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吗?
      一、员工犯罪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吗?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虽然违法犯罪,但是尚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比如被刑事拘留但未判决的)不算,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比如治安处罚)也不算。2、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不解除...


·国家对于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的?
      国家对于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的?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关于国有企业改制中职工内退问题的处理意见有哪些
      关于国有企业改制中职工内退问题的处理意见有哪些?国有企业长期以来一直是国家经济的支柱,国有企业的兴衰,直接影响到国家经济的好坏。只要保证国有企业一直处于稳定状态,通过企业改制的方式来来保证企业的活力。而在国与企业改制中会涉及到职工内退的问题,影响到职工的权益,那关于国有企业改制中...


·误工费由谁赔偿
      误工费由谁赔偿 关于受伤期间保险公司赔付误工费的问题,有很多消费者反映具体的证明和办理流程比较复杂。保险业内专家表示,在受伤期间如果相关人员的工资没有停发,一般而言保险公司是不赔误工费的。在遇到上述情况时,当事人应该与保险公司和所在单位进行积极沟通,看哪种方式更有利于自己。 ...


·解聘赔偿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作为一家企业,不管是上市企业还是私营企业,都会遇到需要解聘员工的情况,有可能是企业需要重组,有可能是员工不适合本企业,又或者是其他某种原因。不顾那是什么原因,我们都需要知道,只要发生解聘,就必须有解聘赔偿。今天,我们就在网上收集了一些关于解聘赔偿的相关知识。 一、 新劳动法解聘...


·水电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水电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现在老百姓买到的商品房基本上是毛坯房,需要找装修公司进行装修。在诸多工序中,水电工程属于隐蔽工程,是非常重要的。毕竟,如果今后入住过程中水电方面出问题,维修是非常麻烦的。有的业主会在水电工程结束后,聘请专业人员进行验收。那么水电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下面...


·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条件有哪些
      解雇员工是单位享有的一项权利,但是解雇也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否则就会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实践中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条件有哪些呢?而在解雇职工的同时,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本文马上为您具体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条件有哪些 员工违纪用人单位可以解雇,但根...


·因工伤导致骨折需赔付多少钱?
      因工伤导致骨折需赔付多少钱 ?工伤出现的时候如果是比较轻的话,可以要求企业进行一点赔偿,如果是比较重的话就要进行工伤认定,然后来确定赔付多少钱,那么一般来说,骨折的话需要赔付多少呢。劳动纠纷律师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一般工伤骨折赔付多少”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般工伤骨折赔...


·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要支付吗
      在普通的合同中会约定违约金条款以备在解除合同时所用,自然在劳动合同这种比较特殊的合同中,一般也是有这方面的约定,但此时受到了法律的限制,即只能在两种法定的情况下才需要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当然在劳动合同中却可以约定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情况。那一般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要支付...


·榆林八级工伤怎样赔偿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5.工伤赔偿: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级工伤为11个月本...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