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订立合同时有哪些陷阱

订立合同时有哪些陷阱有交易就可能会存在各种各样的陷阱,而人们因种种事由进行交易时,一般都会签订相对应的合同。因此,交易的陷阱一般都会在合同中体现出来。具体来说,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有哪些陷阱?本文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订立合同时有哪些陷阱合同中有陷阱,是因为陷阱利益的驱使。合同的订立过程,就是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过程,即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合意,合同才视为成立。这种相互交换意思表示的过程,法律上称之为要约和承诺的过程。1、要约中的陷阱从性质上看,要约是要约人做出的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单方意思表示,而不是民事法律行为,也不是独立的订立合同的方式。因此,仅仅有要约尚不能发生要约人希望产生的法律后果,即成立合同。可以说,要约是当事人订立合同过程中的首要环节。只有经过承诺的要约,才能在当事人之间成立以要约内容为内容的合同。让我们来看一个例子:某甲有一套处于闹市区的私房准备出售,他在报刊上刊登了“售房公告”,公告中明确写明了房屋位置、结构、面积、出售价格及某甲的联系电话。后某乙见报后迅速与某甲联系,表示愿意以某甲提出的价格购买这套房物,并向某甲给付了2万元定金。几天后,某丙找到某甲表示愿以更高的价格买下该房,某甲因贪图钱财,便与某丙签订了卖房合同。某乙知道后认为某甲违约,要求其赔偿损失,但某甲却以自己刊登的是“要约邀请”而非要约为由拒绝赔偿损失,仅答应归还定金。这就是明显的名为要约邀请、实为要约的陷阱的典型案例。2、承诺中的陷阱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下面让我们再看一个关于承诺的陷阱案例:某水泥厂生产的水泥因价高质次,销路一直不好,为打开销路,该厂向众多用户发去了《水泥购销意向书》,《意向书》上明确写了该厂水泥的生产批号、数量、价格、付款方式,最后还在《意向书》上写上这样的字样:“接到《意向书》的用户在三日内不表示是否购买,则视为愿意购买,我厂将按意向书的内容发货。”某建筑公司收到《意向书》后认为该厂水泥质量过关不打算购买,也就未向水泥厂做出答复。谁知三天后,几吨水泥便运到了该建筑公司,并声称建筑公司没有在三天内答复,根据《意向书》的规定,便是默认了《意向书》的内容,所以应当买下这批水泥;否则就是违约,要赔偿水泥厂的运费并支付违约金。建筑公司无奈之下只得买下这批质次价高的劣质水泥。水泥厂设下的陷阱看似很巧妙,实际上稍有民法典常识的人便会发现,水泥厂正是利用许多当事人对:“承诺”的不了解,设置了一套“沉默=默认”的强盗逻辑,偷换了承诺的真实概念,制造了这一合同陷阱。二、订立合同中的陷阱怎么预防?1、谨慎、心细,了解对方真实用意。由于经济生活中许多合同当事人是将合同作为谋求其他目的的幌子,因此,订立合同时一定要察言观色、仔细慎重,通过对方的言谈举止,关注重点,旁敲侧击,了解对方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还是另有所图。2、腿勤、眼勤,百闻不如一见。现实合同引发的欺诈中,许多是由于一方当事人贪图便利,不肯亲自对对方的实力、信誉作一番调查了解,而是轻信对方吹嘘所致。因此,在订立合同时,一定要多走动,多实地考察、了解,眼见为实,将对方隐瞒重要事实真相或虚构夸张事实的可能性降至最低,尽可能地防患未然。3、增强商业秘密防范意识,加强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应注意处理好保护商业秘密与向对方透露自身实力和优势之间的关系,既向对方展示了自己的实力,使对方感到与自己合作的广阔前景,又有效地防止了商业秘密的泄露。若涉及在合同中不可避免会向对方透露自己的商业秘密时,则应事先让对方做出不得泄露或不正当使用的书面保证,并视该商业秘密的市场价值要求对方提供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最大限度防止商业秘密的泄露所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之前,最好事先了解清楚订立合同时有哪些陷阱,做好防范措施,这样所签订的合同才不至于让自己的利益损害的那么多。当然,要是签订合同之后才发现落入了对方的陷阱之中,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减少自己的损失。


·根据关于合同诈骗罪的法律规定诈骗犯会坐牢吗?
      根据关于合同诈骗罪的法律规定诈骗犯会坐牢吗?根据关于合同诈骗罪的法律规定诈骗犯会坐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


·对方违约,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吗?
      对方违约,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吗?在双方签署合同后的合作过程当中,经常会出现一方做出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这些情况有可能是不兑现合同承诺,或者延迟履行合同等。那么在知道对方违约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吗?针对这个问题,律师 我们整理了以下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一、对方违约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货运合同承运人注意的事项
      货运合同承运人注意的事项 一、货运合同承运人注意的事项 1、承运人承运货物时,应对托运人填交的托运单进行查核,并有权在必要时会同托运人开箱进行安全检查。 2、承运人应按照货运单上填明的地点,按约定的期限将货物运达到货地点。货物错运到货地点,应无偿运至货运单上规定的到货地点,...


·哪些情形可能导致赠与合同终止?
      哪些情形可能导致赠与合同终止? 赠与合同的终止以下几种事由: 第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入职一个月内签合同?
      在生活中,工作时都会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是现实中仍有一部分的公司并不签署合同,逃避法律责任。根据我国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需签订劳动合同,必须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签合同。入职时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入职一个月内签合同? 刚入职的员...


·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
      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对违约金作了详细的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


·赠与合同双方法律行为是什么?
      赠与合同双方法律行为是什么意思 (一)赠与合同双方法律行为 赠与合同为双方的法律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二)签订赠与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


·有名合同法律服务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有名合同法律服务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一、有名民法典律服务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主要在于内容不同、以及适用范围不同,对于法律服务合同在一定程序上也是有名合同中的一种形式,有名合同是法律上或者经济生活习惯上按其类型已确定了一定名称的合同,又称典型合同。中国民法典中规定的合同和民法学...


·一、还没签合同是可以随时辞职的吗?
      一、还没签合同是可以随时辞职的吗?可以,公司和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提出辞职报告随时走人,公司不能以此扣押工资,应结清所有拖欠工资以及加班工资。如果公司没有缴纳社保,还要补交从你入职到辞职的社保。若公司以你辞职,扣押拖欠工资,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另...


·合同违约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合同违约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简述合同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 一般构成要件 即违约当事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都必须具备的要件。 1、违约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


·怎么确定担保合同纠纷管辖法院?
      怎么确定担保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可以约定与合同有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1、保证合同被告住所地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