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工伤死亡赔偿财产如何分割?

工伤死亡赔偿财产如何分割?
工伤死亡赔偿金的分割是指工伤死亡职工的亲属通过与工伤死亡职工单位协商取得工伤死亡赔偿金后,工伤死亡职工的亲属之间对工伤死亡赔偿金进行分配。在工伤死亡赔偿金规定笼统,又未指明享受对象时,容易出现工伤死亡赔偿金分配争议。鉴于丧葬费是用于工伤死亡职工的丧葬,并且数额固定,所以,在分配工伤死亡赔偿金之前应先将丧葬费剔除。然后,再算出各个供养亲属应得的抚恤金,对于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金,则参照法定继承,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进行平均分配。在工伤死亡赔偿金高于或低于实际应得工伤死亡赔偿金的情形下,应先扣除丧葬费,然后按照依法计算的抚恤金和工伤死亡补助金的比例,来分割供养亲属抚恤金与工伤死亡补助金。由于抚恤金不是给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不属于遗产范围。对抚恤金如何分割法律无明确规定。
二、工伤死亡赔偿项目有哪些?
工伤死亡赔偿金包括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1、丧葬补助金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统筹地区是指直辖市和设区的市)。2、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地方法规会根据当地情况在上述幅度内确定当地的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金标准。3、供养亲属抚恤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综上所述,工人因工死亡,家属可以拿到一笔钱,一般在几十万左右。讲到这里,您对工伤死亡赔偿财产如何分割应该有了一定了解。家属拿到这笔钱后,要支付掉丧葬费用、被抚养人生活费用,剩下的部分可以当做遗产进行分配。由子女、配偶等法定继承人协商解决。


·关于劳动合同的分数,一般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一份,同时还要上
      关于劳动合同的分数,一般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一份,同时还要上交一份给当地的劳动管理部门才行。因此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都是需要签订三份的,但实践中本该由劳动者自己保管的合同,劳动合同单位是否可以统一保管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合同单位是否可以...


·拖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拖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一、拖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大多数拖欠工程款已历时相当久,甚至超过两年,有的甚至达到十年之久。拖欠太久的工程款,承包商经常因法律意识淡薄或碍于情面怕影响与建设方的关系等原因而错过诉讼时效。 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


·工资约定不清楚如何处理
      对于劳动者来讲工资向来都是很重要的内容,为单位提供劳动,无非也是为了想要从单位获取工资报酬。但有的时候可能会发现之前双方就工资约定不清楚,那么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工资约定不清楚如何处理 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劳动报酬一定要明确、具体,包括明确...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一、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项职责: 1、承办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日常工作; 2、根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负责聘任仲裁员,组织仲裁庭; 3、管理仲裁委员会的文书、档案、印鉴; 4、向仲裁委员会汇报、请示工作; 5、办理仲裁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


·一、劳动法规定职工的权力是什么?
      一、劳动法规定职工的权力是什么? 1、 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2、 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3、带薪休息休假的权利; 4、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6、 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7、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8、依法参...


·解除试用期的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的权利很难得到确切的保障。一旦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就不能随意解除合同,但是例外情况下,用人单位还是可以解除的。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解除试用期的劳动合同的相关知识。 一、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


·建筑劳务分包都能承担什么工程
      建筑劳务分包都能承担什么工程 一、建筑劳务分包都能承担什么工程 建筑劳务分包能承担什么工程要看分包单位的资质,分包工程与其资质相对于,没有资质的不能够承担工程分包。 二、工程分包的规定 指施工单位或者专业分包单位(均可作为劳务作业的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


·在我国劳动关系是身份关系吗
      所谓劳动关系,在正常情况下是非常清晰,确认劳动关系也是非常简单的。但是有些时候,如果因为劳动关系引发纠纷,可能情况比您想象的要复杂。比如说有些人就容易将劳动关系和身份关系相混淆,对于劳动关系是身份关系吗这一问题产生诸多的疑惑,可能有些时候,劳动关系和身份关系会同时发生在同一个劳动...


·用人单位做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用人单位做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一、用人单位做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提交工伤认定机构出具的工伤确认书复印件或工伤鉴定委托书一份; 2、填交《职工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一份,加贴一寸照片、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3、提交指定医院医生填写的《...


·工伤退休后生活护理费待遇是怎样的
       一、工伤退休后生活护理费待遇是怎样的 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遭受工伤用人单位不赔偿怎么办
      一、遭受工伤用人单位不赔偿怎么办 职工受到工伤后,公司不按规定赔偿的,可以按照如下步骤为自己维权: 1、先申请工伤认定 企业作为申请人,在职工发生事故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职工作为申请人,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