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企业融资项目的概念是什么?

企业想要走项目融资的这种渠道,也必须要有切实可行,在市场当中能够站稳脚跟的项目才行的。而且整个项目要有书面的方案向投资人进行非常详细的阐述,在项目没有建设开发之前的市场反应都是凭投资者的投资眼光来决定的。可能有些第一次接触到融资这一领域的人员还不是特别清楚企业融资项目的概念是什么?
一、企业融资项目的概念是什么?
项目融资是指为建设和经营项目设立新的项目法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完成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还贷。其基本特点是,项目的投资决策由项目发起人(企业或政府)作出,项目发起人发起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财务独立,以项目自身的盈利能力来偿还债务,并以自身的资产承担债务担保责任。债权人仅对项目本身的资产和盈利能力具有追索权,而对项目发起人没有追索权。在这种融资结构安排下,项目能否还贷仅仅取决于项目是否有可靠充足的财务效益,因此又称“现金流量融资”。同时,这种融资组织形式下,债务和股本的结构安排是否合理,直接影响项目的现金流量及项目的还本付息风险,因此又称为“结构式融资”。项目融资组织形式下的投资项目,一般是新建项目,但也可以是将现有企业的一部分资产剥离出去,并在此基础上组建新的项目法人的改扩建项目的投资项目,一般是新建项目,但也可以是将现有企业的一部分资产剥离出去,并在此基础上组建新的项目法人的改扩建项目。
二、项目融资的特点有哪些?

(1)项目导向
主要是依赖于项目的现金流量和资产而不是依赖于项目的投资者或发起人的资信来安排融资是项目融资的第一个特点。项目融资,顾名思义,就是以项目为主体安排的融资,贷款者在项目融资中的注意力主要放在项目的贷款期间能够产生多少现金流量用于贷款,贷款的数量、融资成本的高低以及融资结构的设计都是与项目的预期现金流量和资产价值直接联系在一起的。由于项目导向,有些对于投资者很难借到的资金则可以利用项目来安排,有些投资者很难得到的担保条件则可以通过组织项目融资来实现。进一步,由于项目导向,项目融资的贷款期限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需要和项目的经济生命周期阿里安排设计,可以做到比一般商业贷款期限长,近几年的实例表明,有的项目贷款期限可以长达20年之久。
(2)有限追索
有限追索是项目融资的第二个特点。追索是指在借款人未按期偿还债务时贷款人要求以抵押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偿还债务的权力。在某种意义上,贷款人对项目借款人的追索形式和程度是区分融资是属于项目融资还是属于传统形式融资的重要标志。对于后者,贷款人为项目借款人提供的是完全追索形式的贷款,即贷款人更主要依赖的是自身的资信情况,而不是项目本身;而前者,作为有限追索的项目融资,贷款人可以在贷款的某个特定阶段(例如项目的建设期和试生产期)对项目借款人实行追索,或者在一个规定的范围内(这种范围包括金额和形式的限制)对项目借款人实行追索,除此之外,无论项目出现任何问题,贷款人均不能追索到项目借款人除该项目资产、现金流量以及所承担的义务之外的任何形式的财产。有限追索的极端是“无追索”,即融资百分之百地依赖于项目的经济强度,在融资的任何阶段,贷款人均不能追索到项目借款人除项目之外的资产。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是很难获得这样的融资结构的。
(3)风险分担
为了实现项目融资的有限追索,对于与项目有关的各种风险要素,需要以某种形式在项目投资者(借款人)、与项目开发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其他参与者和贷款人之间进行分担。一个成功的项目融资应该是在项目中没有任何一方单独承担起全部项目债务的风险责任,这一点构成了项目融资的第三个特点。在组织项目融资的过程中,项目借款人应该学会如何去识别和分析项目的各种风险因素,确定自己、贷款人以及其他参与者所能承受风险的最大能力及可能性,充分利用与项目有关的一切可以利用的优势,最后设计出对投资者具有最低追索的融资结构。一般来说,风险分担是通过出具各种保证书或做出承诺来实现的。保证书是项目融资的生命线,因为项目公司的负债率都很高,保证书可以报财务风险转移到一个或多个对项目有兴趣但又不想直接参与经营或直接提供资金的第三方。保证人主要有两大类:业主保证人和第三方保证人。当项目公司是某个公司的子公司时,项目公司的母公司是项目建成后的业主,贷款方一般都要求母公司提供保证书。当项目公司无母公司,或母公司及发起方其他成员不想充当保证人,可以请他们以外的第三方充当保证人。可以充当保证人的主要有五类人:材料或设备供应商、销售商、项目建成后的产品或服务的用户、承包商和对项目感兴趣的政府机构。我们在上文当中是给您具体的解释了一下项目融资的概念,至于说企业融资项目这个要结合企业自身能力,而且一些好的融资项目也是需要市场上专门的金融知识的专家才能够给企业分析得出来的,我们作为法律平台,只能够给您在融资法律风险方面提供参考依据。


·公司法股东大会召开时间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大会召开时间是什么? 一、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的召开分下面两种情况: 1、定期召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定期召开一次年会,通常是在每一会计年度终结的6个月内召开。具体时间由公司自行规定。 2、临时召开股东大会 出现重大问题,需要股东...


·法律顾问对中小企业的重要性有哪些?
      法律顾问对中小企业的重要性有哪些? 一、有利于商业交易顺利完成 中小企业的商业交易常常是“先朋友,后合作”,而交涉细节又必然要涉及利益的安排、取舍,这些常常碍于情面而难以启齿。如果由法律顾问出面谈判,则可两全其美,既能照顾双方的情面,又能将双方的权利义务用完备的法律文件予以明...


·武汉企业拆迁赔偿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武汉企业拆迁赔偿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企业拆迁纠纷案件律师费用是多少? 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


·商品批发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多少?
      商品批发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多少? 一、商品批发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多少? 商品批发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50万元。 企业最低注册资金限额: 1. 咨询服务类公司 - 3万元 2. 投资管理咨询公司 -3万元 3. 贸易类 - 3万元 5. 实业公司-100万元...


·小微企业融资风险防控方法有哪些
      小微企业融资风险防控方法有哪些 现如今,您在日常生活当中,很多人会选择自主创业来实现自己的价值。所以,我国很多的中小企业正在逐步发展。这些微小企业在进行创业和发展的时候,免不了会进行融资。但是微小企业融资时会存在不小的风险。为了使微小企业在融资的时候,能够避免相关的风险。我们特...


·私募基金能担任拟挂牌公司股东吗
      私募基金能担任拟挂牌公司股东吗? 一、私募基金能担任拟挂牌公司股东吗? 根据《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第九条,基金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应当用于下列投资:“(二)未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权及其他财产权利;(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投资于前款第(二)...


·合伙企业法人股具体内容有哪些
      合伙企业法人股具体内容有哪些 法人股简而言之就是说,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那么合伙企业法人股又是怎样的?下面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 一、股权的形式 股权设置有四种形式:国家股...


·总分公司之间签订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总分公司之间签订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上没有规定分公司与总公司签订合同的效力,通常情况下分公司也不会和总公司去签合同的,因为分公司和总公司都是一回事,自己和自己签合同是不合常理的。《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


·企业偷税漏税处理的是谁
      企业偷税漏税处理的是谁?企业偷税漏税处理的是企业,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员工并没有实质上的责任。偷税漏税罪处罚方式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及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逃税罪的处罚方式如下:1、对自然人犯罪的处罚: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


·中标单位想用分公司签订合同可以吗?
      中标单位想用分公司签订合同可以吗?如果是总公司中标后委托分公司签署合同,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


·分公司私签合同项目负什么责任?
      分公司私签合同项目负什么责任?分公司私签合同项目负民事经济赔偿的责任,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其签订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虽然分公司应当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