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工伤鉴定结果岀来后复议的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鉴定结果岀来后复议的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1、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不服,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果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工伤鉴定结果能做假吗?
是不能造假的。在伤残鉴定时是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三到五名专家共同鉴定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况且复议的时效着在第一次工伤鉴定结果书下达的时候当中就会告诉当事人复议的时间跟复议的机构的。不过员工不能仅凭着自己的感觉就单方面的认为第一次的工伤鉴定的结果是不对的,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就申请复议也是瞎浪费时间。


·工亡抚养费一次性付是合法的吗?
      在现代社会,工作压力很大,这种压力来源于同事之间的竞争、与家庭之间的时间冲突,除了这些以外,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工作的时候发生伤害,有些危险的工作中容易受伤也是工作压力的来源之一。发生工伤甚至是工亡后有一系列的问题,比如工亡抚养费一次性付是合法的吗?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


·工伤事故中残疾赔偿金哪个支付
      工伤事故中残疾赔偿金哪个支付 一、工伤事故中残疾赔偿金哪个支付? 工伤事故中残疾赔偿金一般是工伤保险机构承担的,劳动者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以下项目: (1)工伤医疗费; (2)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


·一、大连市劳动合同书签订的原则是什么?
      一、大连市劳动合同书签订的原则是什么?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和权利。 1、原则《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


·受伤是因为酒后上岗作业 算不算工伤
      受伤是因为酒后上岗作业 算不算工伤 一、受伤是因为酒后上岗作业,算不算工伤? 不算,如果是属于醉酒的情况,就算符合其他工伤的条件,也不能认定为工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怎么赔偿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


·买房是一生中的头等大事,因为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才能够安心的工
      买房是一生中的头等大事,因为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才能够安心的工作和生活,但是想要买房却因为囊中羞涩而与心仪的房子失之交臂实在是很可惜,所以想要买房子钱不够怎么办呢?您跟随我们来了解一下有关的资料吧,希望能为您解除疑惑。 一、想要买房子钱不够怎么办? 如果父母可以帮助出一部分首付...


·疫情期间辞退员工算犯法吗?
      疫情期间,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员工,否则将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在当前情况下,即使因疫情原因导致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员,仍然不建议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法律法规等依据:根据2020年1月2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


·达到退休年龄后劳动关系自行终止吗?
      达到退休年龄后劳动关系自行终止吗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并不自动终止。司法实践中,判断劳动关系是否终止的依据是《劳动法》和最高法院的相关民事政策。《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 最高法院民一庭在相关答复中提出,...


·用人单位应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应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形有哪些员工加班的情况其实也是比较多的,但并非是在所有的情况下,单位都是要支付其加班工资,其实在一些情况下即使员工加班了,单位也是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的。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究竟用人单位应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用人单位...


·房建钢筋分项工程质量怎么控制?
      房建钢筋分项工程质量怎么控制? 中国城市化发展不断加速,房地产发展迅速。在建筑工程中,钢筋分项工程是影响结构安全的主要工程,对房屋结构的影响比较大,对于工程现场的工程监理师来说,钢筋分项工程质量是监理工作的重点之一。那么对于房建钢筋分项工程质量如何控制,下面我们简单和您聊一聊。...


·因为劳动者也是有解除权的
      因为劳动者也是有解除权的,所以劳动者可以向单位提出辞职,也就是单方面的解除劳动合同。当然,如果属于违法辞职的情况,劳动者也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另外,在辞职的时候也有需要注意的事项。那么辞职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辞职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1、...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