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当事人约定借款利息要注意什么?

为了维护好亲朋好友之间的情谊,很多人都是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将钱借了出去,并且有时还不好意思直接跟对方约定利息。那在实践中,当事人约定借款利息要注意什么呢,换言之,约定借款利息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明。
一、约定借款利息要注意什么
根据《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利息的计算常常有下列情形:(一)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需要注意的是,借贷双方如果约定了利率,但对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适用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规定。(二)借贷双方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但是约定还款期限的,在约定还款期限内,借款人不负有支付利息义务。但是,借款人不按还款期限还款的,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的,应按《若干意见》的规定按照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三)借贷双方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且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贷款人催告还款前,或者虽已催告但未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的,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如果经催告后,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四)由债务人行为引起的无效借贷关系,如债务人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债权人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所形成的无效借贷关系,债务人除返还本金以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资金占用费。(五)民间借贷约定的利息过高的,一般只保护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四倍以下的利息。这里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不完全等同于《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的“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符合我国银行利率市场化改革后的实际。但是,如债务人自愿给付同期贷款基准利率4倍以上利息,也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不予干预。(六)借贷双方仅约定借款利息而未约定逾期利息计算标准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8号)和《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法释〔2000〕34号)计算。如约定的借款利息高于逾期利息计算标准的,则按照约定的借款利息标准计算逾期利息。
二、约定借款利息注意事项有哪些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的自然人之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是对原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公民之间借款问题司法解释在立法上的确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就明确规定: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对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在借款活动中,当事人之间最好是依据法律的规定去约定利息,否则很容易引发纠纷,这样不仅会给您带来麻烦,还会破坏借款双方的感情。如果您不知道该怎么去约定借款利息,那么建议您不妨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为您提出合理的建议。


·夫妻的共同债务主要包括哪些
      夫妻的共同债务主要包括哪些在离婚的时候,男女双方最关心的就是财产的分割问题,比如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婚前财产怎么分割。但往往忽略了债务的问题,其实夫妻共同债务也是需要分割的。而在分割之前,很有必要先了解清楚夫妻的共同债务主要包括哪些才行,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


·债权转让是否需要通知担保人
      债权转让是否需要通知担保人债权如果需要转让的需要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且需要通知债务人,才能使得债权转让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在合同签订的同时,还需要有担保人来承担担保责任。那么,债权转让是否需要通知担保人呢?今天我们就这一问题来做一简单的说明。 一、债权该怎么转让? 《中华人民共...


·欠网贷去自首的行为是否可取?
      由于银行为了安全考虑,对借贷人的要求过高,导致很多人在急需用钱时选择在各大平台上贷款。但通常因为借贷人对自己未来预期收入没有准确估值,导致不能准时还款。亦或是因为借贷金额与利息过高,导致无法还款。那么很多人就产生了欠网贷去自首的想法。其实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因为这只是民事纠纷。下...


·原公司欠债新股东承担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原公司欠债新股东承担法律责任是怎样的?原公司欠债新股东承担法律责任是股东只负有出资义务,只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以下简称《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公司财 产不...


·追讨借款的风险包括哪些
      自然人之间借款时,一般会口头约定还款的期限,在出具借条时,有时会将还款期限写明,有时则不会写明具体的还款期限。个人之间借款的不规范往往导致追债难的问题,那么,追讨借款的风险包括哪些?为了避免相关的风险,追讨借款应注意什么?看完下面的介绍您就清楚了。 一、追讨借款的风险包括哪些 借...


·存单质押共有人需要签字吗?民事借贷中的存单质押的风险有哪些
      存单质押共有人需要签字吗?民事借贷中的存单质押的风险有哪些一、存单质押共有人需要签字吗? 婚姻法规定,对于新增家庭负债,配偶有权同意或拒绝,房产抵押也是这样,哪怕存单和房产都是个人名下的也是这样。 存单质押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或存单的到期日;存单质押贷款额度起点一般为 5...


·驾驶人员不系安全带罚款多少
      驾驶人员不系安全带罚款多少钱驾驶人员不系安全带罚款多少钱机动车无论是在哪里行使,都需要驾驶者或乘客按照法律规定系上安全带,否则的话就要给予相应的扣分、罚款。然而,在不同的道路上行驶,并且有不系安全带的行为,规定的处罚是不同的。1、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怎么写债权转让协议
      怎么写债权转让协议 债权转让协议范文 甲方(债权出让方): 乙方(债权受让方): 丙方(债务人): 丁方(债务担保人): 本协议各方为达到转让债权之目的,经友好协商,达成约定如下: 第一条 债权转让内容 1.1 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转让其对丙方的债权,乙方同意按本...


·应收账款是实物证据吗?
      应收账款是实物证据吗? 一、什么是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Receivables)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各种运杂费等 应收账款是伴随企业的销售行为发生...


·公司债权人和股东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债权人和股东的区别是什么1、股东拥有的是所有权,债权人拥有的是债权。2、股东一般不能退股,只能转让。债权到期后,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请求偿还。3、拥有公司股份就可以参与公司决策。拥有债权与决策权无关。4、股权没有期限。债权一般只有3年的诉讼时效,过期就丧失胜诉权。5、股东可以享...


·法律规定欠条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法律规定欠条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法律规定欠条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算是共同的债务。 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