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土地使用权置换涉税需要注意什么?

土地使用权置换涉税需要注意什么?

在实际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土地置换是一个常见的现象和行为。政府对土地置换有着明确严格的规定。而土地置换实质上是土地使用权的置换,而且土地使用权置换也是涉税的。这是由于土地不是私有的,都是国有的,土地管理法规定的。那么,土地使用权置换涉税需要注意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置换涉税需要注意什么?

1.交换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发生了土地使用权的转移,交换双方取得了实物形态的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应按规定对房地产交换的双方征收营业税。

2.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若干税收政策和征管问题解答的通知》(桂地税发﹝2002﹞265号)第四条第(十)款规定:“交换房地产的行为既发生了房产产权、土地使用权的转移,交换双方又取得了实物形态的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它属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因此,应按规定对房地产交换的双方征收土地增值税。”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7〕52号) 第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之间的交换,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4.同时涉及以下税款: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如为企业发生的置换行为则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什么是土地置换?

土地置换,是指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利用级差地价置换土地改造老城区,加快城市发展的一种方法。包括异区地块的置换和同区内地块的置换两种情况。

1、因为土地位置的不同,所以其使用价格也不同,即地租不同,从而产生级差地租。一般情况下,离市中心、繁华的商业区、商务区等越近,土地使用价格越高;反之则越低。这样,政府就可以利用土地的差价进行土地置换改造老城区,发展新城区。中心城市土地价差较大,在土地置换中更有优势。

2、土地置换是以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要求,以耕地“占一补一”为前提条件,以调整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布局为目标,以土地的适宜性为依据,通过异地调整,使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局或低效利用的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整体布局,最大限度提高土地利用率。通常情况下,用来置换的建设用地均为国有土地,运作时不涉及土地性质问题,仅限于权属的重新调整和界定。

三、出让土地之间进行置换需要哪些材料?

税函[2007]645号规定土使用者转让、抵押或置换土论其否取该土使用权属证书论其转让、抵押或置换土程否与事办理土使用权属证书变更登记手续要土使用者享占、使用、收益或处该土权利且合同等证据表明其实质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并取相应经济利益土使用者及其事应依照税规定缴纳营业税、土增值税契税等相关税收

(1)房产公司置换取土使用权依据《财政部、家税务总局关于土使用权转让契税计税依据批复》(财税[2007]162号)规定土使用者土使用权转让给应按照转让总价款计征契税

(2)房产公司置换取土使用权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

(3)置换土让应缴纳营业税置换土让属于土使用者转让土使用权行应缴纳5%营业税同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置换土购置或受让依据财税[2003]16号规定单位销售或转让其购置产或受让土使用权全部收入减产或土使用权购置或受让原价余额营业额

(4)置换土让应缴纳土增值税依照税置换土让转让土使用权转让房产增值额计税依据并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缴纳土增值税

(5)置换土应缴纳所税依照税规定置换外购土置换土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合理费用余额应纳税所额适用20%税率按财产转让所项目计算缴纳所




·各地银行如何对租售同权?
      各地银行如何对租售同权? 租售同权对我国的银行发展不会产生本质影响,只不过可能未来随着房价的下跌,银行在房贷这一方面的收益会有所下降。可以预见,一旦“租售同权”在某一城市全面落地,势必将对当地房地产市场、住房租赁市场产生深刻影响。首先,“租售同权”和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将从供给侧...


·土地使用补偿费应当如何进行分配
      土地使用补偿费应当如何进行分配随着我国科教文卫事业的不断发展,国家更加关心公民的基本权益。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可能因为一些原因需要被征收土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征收土地是需要给予一定的经常补偿的,补偿费的分配具有一定的标准,那么土地使用补偿费应当如何分配呢?我们来了解下。一、...


·农村合作社土地使用协议包含哪些内容?
      农村合作社土地使用协议包含哪些内容? 一、农村合作社土地使用协议包含哪些内容? 农村合作社土地使用协议 发包方(简称甲方、法人代表): 承包方(简称乙方、个体农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


·婚姻的自主权主要体现在哪些地方?
      婚姻的自主权主要体现在哪些地方? 我国实行的是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男女平等婚姻制度。因此,每个人都有婚姻自主权。那么婚姻自主的具体表现是什么呢?父母有权决定孩子的婚姻吗? 在古代对于男女婚姻的态度上,更多的是强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样的话一直流传至今,仍然被很多人奉为...


·非法集资属地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近几十年来,非法集资在中国日益活跃,数量越来越大,金额也越来越大手段花样也越来越多。主要是因为金融机构国家垄断,而一些民营的企业可求资金但融资的市场门槛又太高,使得非法集资越来越猖狂。那么国家对于非法集资属地管辖是如何规定我们接下来可以一起看一看。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


·龙泉市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规定?
      龙泉市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规定? 近日来,龙泉市新建铁路,对铁路建造的规划土地中,会对房屋或者土地用于其他用途的建设进行拆迁以及征收。龙泉市政府也出台了关于龙泉市铁路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跟着本站我们一起来看看关于龙泉市铁路征地补偿标准中的相关规定吧。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


·宿迁市征地补偿政策是什么?
      宿迁市征地补偿政策是什么? 我们知道我国的土地政策是国家公有制,但是每个人与土地使用权,也就是用自己的土地,但是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在城镇的建设也在不断的增多,在建设的过程中难免会因为用地需求占用个人的土地,征地在国家法规中有详细的说明,那宿迁市征地补偿政策是什么?下面就详...


·中国土地确权后是不是土地就属于个人了?
      中国土地确权后是不是土地就属于个人了? 1、中国的农村土地一直以来都是村民集体所有,土地确权也只会确权给村里,不会出现私有土地。个人只能拥有承包权。 2、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能买卖,要买卖只能国家征用,然后国家出让使用权。国家征用土地是有规划的,要保持一个耕地的红线,不是让他...


·委托合同的合同履行地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委托合同的合同履行地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一、什么是合同履行地 合同履行地就是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的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这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要确定买卖合同的管辖,就应首先确定被告住所地或合同...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处罚管辖地是哪里?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处罚管辖地是哪里? 一、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处罚管辖地是哪里?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管辖地是犯罪活动发生地或者嫌疑人所在地。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犯罪主体是个人和单位,表现为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


·购买土地还是土地使用权,使用权变更的方式有哪些?
      购买土地还是土地使用权,使用权变更的方式有哪些?土地作为一种自然资源是归国家所有的,国家对土地享有所有权,然而土地的使用权是归个人的,这时候通常很多人会理解为,自己购买了土地,那么土地就是自己的。究竟购买土地还是土地使用权呢?我们通过查找相关资料和法律对土地买卖的情况作了整理。 ...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