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多长时间算遗弃罪的成立?

遗弃罪一般都是家庭中有一定生存能力的人因为负担过重拒绝承担照顾老人或者孩子的责任而用非正常的手段将其抛弃,对此国家对行为人的恶劣行为认定为是遗弃罪并会针对严重程度加以惩罚,下面一起来看看多长时间算遗弃罪的成立?
一、多长时间算遗弃罪的成立?
遗弃罪,主要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成员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成员不履行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民法典禁止家庭成员间的遗弃,明确规定遗弃行为的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自诉。并没有具体规定多长时间,主要有足够证据证明事实即可。认定遗弃罪应注意:1、行为人对被害人有抚养义务是构成遗弃罪的前提条件。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之间互相抚养的权利、义务关系。我国民法典已明确禁止家庭成员间的遗弃,并逐条规定夫妻之间、父母子女之间、及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扶养、抚养和赡养的义务。2、构成遗弃罪,行为人还须具有履行义务的能力。即行为人有独立的经济能力,并在能够满足本人及家人最低生活标准(当时当地标准)外有多余的情况。行为人是否有经济能力,这就需要审判机关结合其收入、开支情况及行为人能力(包括体力、脑力状况)加以综合分析认定。3、构成遗弃罪,行为人确须履行义务。遗弃罪侵犯的对象必须是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他们的共同特点,是没有独立生活能力,若没有其他人的帮助和抚养就无法生活下去。4、构成遗弃罪,行为人的行为还须具有社会危害性。通常表现在遗弃动机卑劣,手段恶劣并造成严重后果。如因遗弃致被害人生活无着流离失所;在遗弃过程中又对被害人施以打骂,虐待;遗弃行为屡教不改;由于遗弃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自杀等等。对于放弃了自己家人的人来说只要是产生了抛弃的念头并确实已经这样做了,不管是在多长时间内后悔并改正都是已经触犯了法律对遗弃的规定而需要被国家机关追究责任,所以您应当好好对待自己需要被照顾的家人而不是逃避责任。


·刑法哪些罪名属于告诉才处理
      刑法哪些罪名属于告诉才处理1.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但犯此罪的案件如果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就不适用告诉才处理。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如用暴力强迫他人嫁娶离婚。犯此罪致人死亡的不适用告诉才处理。3.虐待...


·单位犯骗取出口退税罪会怎么处罚?
      出口退税是我国鼓励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提高竞争力的一种政策和优惠措施,然而,有时候却也成为了不法分子谋取利益的一种手段。不法商家会通过虚假上报出口产品数额、金额等来骗取出口退税,对此我国法律规定单位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处罚规定,具体如下。 一、骗取出口退税罪的处罚条例 1、自...


·寻衅滋事是什么意思,对寻衅滋事罪怎么量刑?
      寻衅滋事行为,在不满足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时,往往是属于一般的民事行为,但此时也是会给予行为人治安管理方面的处罚。但如果构成刑事犯罪,即寻衅滋事罪的话,给予的就是刑事处罚了。到底寻衅滋事是什么意思?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寻衅滋事是什么意思 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


·关于抢劫罪的量刑是如何规定的
      抢劫犯罪中侵犯的不仅仅是被害人的财产所有权,因为往往会伴随着暴力行为所以也会给被害人的人身造成侵权,我国对抢劫行为的态度是只要实施了该行为的,就会被认定构成抢劫罪。那如今我国关于抢劫罪的量刑是如何规定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关于抢劫罪的量刑是如何规定的 [三年以...


·失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失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失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


·假烟两百万犯罪未遂判几年?
      假烟两百万犯罪未遂判几年?制造假烟在我国就是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涉及到十年有期徒刑未遂量刑...


·传播淫秽物品罪刑罚一般是什么
      传播淫秽物品罪刑罚一般是什么《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三百...


·刑事赔偿精神损失费怎么算
      刑事赔偿精神损失费怎么算 一、刑事赔偿精神损失费怎么算 各地法院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司法实践,制定了具体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计算规定。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比如造成伤残,要根据伤残的十个评级来确定赔偿,而且年龄的大小对于赔偿的结果也会有一定的影响。《精神赔偿解释》规定了三种...


·刑事拘留在派出所还是看守所?
      刑事拘留在派出所还是看守所? 一、刑事拘留在派出所还是看守所 刑事拘留,应当关押在县区看守所,不会是监狱。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刑事拘留最长时限为37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


·限制减刑是什么意思,与减刑一样吗?
      你知道限制减刑是什么意思吗?自刑法修正案八以来,对于一些死缓犯开始限制对其进行减刑。关于限制减刑的内容,我们搜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但愿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限制减刑是什么意思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四条的规定,限制减刑是指对被判处死缓的累犯以及其他严重...


·关于行政拘留处罚期限折抵的情形是?
      关于行政拘留处罚期限折抵的情形是?根据法律规定,执行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1日,折抵行政拘留1日。《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之...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