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劳动争议案件撤诉后还能再诉吗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但是如果劳动者反悔了,对于劳动仲裁案件如何申请撤诉呢?实践中,如果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后撤诉又反悔了,那么劳动争议案件撤诉后还能再诉吗?对于这些问题,我国法律都有明确的规定,本文也将为您详细介绍这些问题的内容。一、劳动仲裁案件如何申请撤诉?申诉人申请撤诉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是申请人申请撤诉必须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仲裁庭提出申请。二是撤诉申请必须由申诉人提出。三是撤诉的目的必须正当。申诉人申请撤诉并不一定就会得到批准。仲裁庭还要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申请是因为规避法律,另一方当事人的胁迫或者撤诉的结果会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该撤诉是不能成立的。四是撤诉必须在仲裁庭作出裁决前提出。如果仲裁庭对劳动争议已经作出裁决,则对双方之间不稳定的劳动关系已经作出了决定和结论,他们之间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已经重新得到了确定,当事人就不能再申请撒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二、劳动争议案件撤诉后还能再诉吗?对于劳动仲裁申诉人在撤诉以后,能否再次申请仲裁的问题,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中均未作明确规定,但在仲裁实践中,很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参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当事人在撤诉以后,在法定的申请仲裁期限届满之前,再次提起申诉的,仍可受理。不过,您不要认为:既然撤诉后,还能再诉,就可以在劳动仲裁期间随意撤诉。因为尽管申诉人撤诉时,可能还享有再诉的权利,但撤诉时的仲裁费是由申诉人承担的,申诉人撤诉的次数越多,负担的仲裁费也越多。所以,申诉人不要轻易撤诉,最好是在自己的权利实现以后,再决定撤诉,只有这样,才能既能免打官司耗资费力,又能顺利地、经济地实现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目的。从以上内容中我们知道,当事人在申请劳动仲裁后,满足一定的条件是可以申请撤诉的,申诉人撤诉后在一定的期限内也享有再诉的权利。但撤诉又再诉涉及的法律问题比较麻烦,也会增加当事人的负累。当事人在申请劳动仲裁后又想撤诉的,最好是事先咨询一下本站劳动争议方面的专家律师的意见,谨慎考虑。


·职工发生劳动工伤该怎么赔偿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5.工伤赔偿: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


·一、公司辞退员工多久生效?
      一、公司辞退员工多久生效?收到通知后马上生效,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 ,并不需要劳动者签字才能生效的,对于用人单位的无故辞退,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如何申请劳动仲裁: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我们发现在一些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会与劳动者具体约定服务期,
      我们发现在一些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会与劳动者具体约定服务期,通常在单位会对劳动者进行培训的情况下,才会进行服务期的约定,主要还是怕培养了劳动者之后,对方却辞职不干了。而对于劳动者而言约定服务期会有一些注意的事项。那到底约定服务期注意哪些事项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一、劳动合同法经济赔偿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经济赔偿的计算标准是什么?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


·一、东莞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东莞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东莞工伤赔偿标准的规定,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7个月);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5个月);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3个月)。 ...


·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什么
      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什么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能随便与三期妇女的,但是以下的情形除外:《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


·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当然拿不到经济补偿金
      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当然拿不到经济补偿金 在司法实践中,只要是员工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比如“家里有事、个人发展、出去创业”等等,如果公司能够举证证明员工该辞职理由(通常在辞职信、离职交接表、或离职协议书中可找到辞职理由),裁判机关一般都不会支持经济补偿金。 并且,以个人理...


·误工费的概念
      误工费的概念 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误工损失是一种间接损失,赔偿误工费是对受害人的损害进行法律上的补救。即受害人因受伤不能上班工作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而形成的损失。赔偿受害人误工损失体现了民法侵权法填补受害人的损失原则。 二、提供证明收入状况...


·教师去世给40个月工资需要什么证明领取?
      教师去世给40个月工资需要什么证明领取?教师去世给40个月工资领取用什么证件:需要死亡医学证明,户籍注销证明,火化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证件。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


·工伤赔偿办法是怎样规定的
      工伤赔偿办法是怎样规定的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要求有哪些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要求 1.生产性项目和辅助性公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完,能满足生产使用; 2.主要工艺设备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 3.必要的生活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成; 4.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的需要; ...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