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酌定量刑情节都有哪些?

在量刑情节里面,具体可以区分为法定量刑情节和酌定量刑情节。其中比较常见的法定量刑情节就是自首和立功,当然法官在对刑事案件审理的时候,需要全面考虑量刑情节才行。那其中酌定量刑情节都有哪些呢?本站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法定量刑情节

1、应当免除处罚的情节: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第24条第2段前段)。

2、可以免除处罚的情节:

(1)犯罪较轻且自首的(第67条第1段后段);

(2)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第351条第3款)。

3、应当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1)防卫过当(第20条第2款);

(2)避险过当(第21条第2款);

(3)胁从犯(第28条);

(4)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第68条第2款)。

4、应当减轻处罚的情节:造成损害的中止犯(第24条第2款后段)。

5、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在国外犯罪,已在外国受过刑罚处罚的(第10条)。

6、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1)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第68条第1款后段);

(2)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公司、企业工作人员行贿行为的(第164条第3款);

(3)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第383条第1款第3项);

(4)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行为的,中国刑事辩护网提供(第390条第2款);

(5)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介绍贿赂行为的(第392条第2款)。

7、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从犯(第27条第2款)。

8、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1)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第19条);

(2)预备犯(第22条第2款)。

9、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犯罪(第17条第3款)。

10、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1)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第18条第3款);

(2)未遂犯(第23条第2款);

(3)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时的教唆犯(第29条第2款);

(4)自首的,中国刑事辩护网提供(第67条中段);

(5)有立功表现的(第68条第1款前段)。

11、应当从重处罚的情节:

(1)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第29条第1款);

(2)累犯(第65条第1款);

(3)刑法分则部分从重情节参见《刑法》分则。

二、酌定量刑情节有哪些

1、犯罪的手段。

2、犯罪的时空及环境条件。

3、犯罪的对象。

4、犯罪造成的危害结果。

5、犯罪的动机。

6、犯罪后的态度。

7、犯罪人的一贯表现。

8、前科。

其实有可能是对罪犯从轻或减轻处罚,当然也有可能是从重进行处罚。而律师在辩护的过程中,自然需要收集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来进行辩护,那么在最后量刑处罚的时候,才有可能被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一、法院对于银行卡盗刷如何判刑?
      一、法院对于银行卡盗刷如何判刑?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


·防卫过当刑事辩护词格式需要注意什么
      防卫过当刑事辩护词格式需要注意什么 一、防卫过当刑事辩护词格式需要注意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1款的规定刑事辩护词格式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首部。首行要写明标题。 2、正文。在具体制作法庭辩护词时,分两段。 (1)向法庭说明出庭行使辩护权的根据...


·常州市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
      敲诈勒索罪是一种重要的侵犯财产罪,其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而不能是人。行为人涉嫌构成此罪的,就要依法进行对应的处罚。今天,我们具体来了解一下,要是在常州市犯敲诈勒索罪的话,具体该如何来处罚。我们带来相关的量刑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按下述敲诈勒索数额对应的...


·涉嫌单位犯罪怎样委托律师?
      涉嫌单位犯罪怎样委托律师?由法定代表人到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即可。案件的结果很大一部分也包含律师的专业程度和辩护力度。单位犯罪庭审程序要怎么进行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刑事诉讼基本原则、诉讼制度、诉讼权利与义务同样适用于公、检、法机关处理单位犯罪的案件。此外,最高人民法院《解释》...


·对方雇人打我负刑事责任吗
      对方雇人打我负刑事责任吗?需要负刑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参与打架都是违法的,即便自己没直接实施,但安排人身,躲在后面出谋划策也同样违法。属于共同违法。《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


·保险诈骗罪的行为形式是怎样的
      保险诈骗罪的行为形式是怎样的保险诈骗的行为方式有以下五种:(1)财产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物质财富及其有关利益、人的生命、健康或有关利益。故意虚构保险标的是指在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故意捏造根本不存在的保险对象。以为日后编造保险事故,骗...


·缓刑考验期结束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法律在对犯罪人员量刑时,会对一些符合条件的犯罪人员处以一定时间的缓刑,而此时缓刑的执行会伴随着一定时间的考验期,如果在考验期结束之后,犯罪人员表现良好,就可以不用再执行刑罚。那缓刑考验期结束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我们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缓刑考验期结束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


·绑架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绑架罪能判多少年
      在实践中,经常出现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或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这就有可能会构成绑架罪。那么,绑架罪立案标准究竟是什么呢?此外,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绑架罪能判多少年呢?下文将为您做一个较为...


·渎职罪怎么处理
      渎职当然要追究法律责任,坚决不能在处理渎职问题中徇私舞弊。渎职有轻重之分,涉嫌犯罪的,追究刑事法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追究行政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法院刑诉法审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首先会介入调查,锁定犯罪嫌疑人,确定犯罪事实清楚的,会由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公诉。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是有一定期限的,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延期。那么,法院刑诉法审限是多久?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一、刑诉法审限是多久?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


·过失致人重伤的量刑是怎样的
      在我国,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就可以认定为犯罪,即故意伤害罪。但如果是过失造成了他人人身受到损害的话,此时要求损害是重伤或者死亡的,才会被认定为犯罪。那此时过失致人重伤的量刑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过失致人重伤的量刑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