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遇到老公出轨还诉讼离婚吗?

遇到老公出轨还诉讼离婚吗?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就只有两种,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因此男人出轨想要离婚也就只有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双方能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三大问题达成一致,建议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花费时间短,而且收费低廉。由于是男方出轨,女方在离婚协议书中可要求男方给予精神赔偿。如果夫妻双方达不成一致,即无法协议离婚,那只能选择诉讼离婚了。诉讼离婚相对来说要麻烦得多,它有三个阶段:1、首先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收集有关资料(最主要的是感情破裂的证据、男人出轨的证据),法院立案。2、答辩阶段。(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二、起诉离婚对一审判决不服怎么办?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涉及到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不得重新起诉离婚,被告则不受上述期间的限制。实践中,因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而又没有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时,原告往往需要等待6个月提起第二次的离婚诉讼。通过上面这篇文章,我们分析了遇到老公出轨还诉讼离婚吗这个问题。老公有出轨行为,女方一般不会原谅,要求离婚对方又不同意的,女方只好起诉离婚来维护自身权益。女方在起诉的时候,一定要收集对方出轨的证据,这样法院认定情况属实的,可以在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得到赔偿。


·婚外有子女构不构成重婚?
      婚外有子女构不构成重婚?并不一定构成重婚罪,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认定的标准有:(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


·侮辱妇女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侮辱妇女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侮辱妇女罪立案标准是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强制狠亵、侮辱,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侦查。首先,主观方面行为人猥亵、侮辱妇女具有违背妇女意志的本质特征。违背妇...


·婚前调查是结婚的必要前提吗?
      婚前调查是结婚的必要前提吗?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离婚率的日渐上升,许多人在结婚前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焦虑,为了解决这种焦虑,结婚调查这个词出先现在了我们的视野之中,为了保证自己婚后生活的幸福,我们到底要不要彻底了解即将结婚的对象呢?婚前调查是结婚的必要前提吗?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


·在夫妻离婚官司期间财产如何分割
      婚姻,并不是两个人在一起过日子,而是组成了一个新家庭。不过,若走到了道路尽头,就需要另谋出路了。双方若能达成一致,好聚好散最好。若对离婚持不同意见,就需要走法律程序了。其中分歧较大点就在于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在夫妻离婚官司期间财产如何分割。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依...


·过错方离婚的财产分割原则是怎样的
      在夫妻离婚就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有一定的原则是需要当事人遵循的,其中就有关于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方面的原则。接下来,我们就来详细为您介绍一下这个原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过错方离婚的财产分割原则 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就是指在一方存在过错的时候,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及对无过...


·重庆起诉离婚费用多少钱?
      离婚主要就是代表着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根本不可能继续走下去。现如今离婚的越来越多,而离婚的方式还是只有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协议离婚知道双方达成协议,然后签订离婚协议书就可以了,而起诉离婚往往就是因为某一件事没有达成一致,才通过起诉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那么重庆起诉离婚费用多少钱...


·一、小孩抚养纠纷管辖问题是怎么样的?
      一、小孩抚养纠纷管辖问题是怎么样的? 1、原告就被告。 这是关于管辖权确定的一种原则,意思就是原告如果要起诉被告,那么需要到被告的住所地法院去起诉。住所地法院也可以成为户籍所在地法院,是户口薄上登记的地方。 2、原告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时应当选择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


·有抚养权的不给抚养费吗
      当今时代说起离婚好像永远扯不完的话题。但是翻来覆去的就是那几个问题,最为您关注。其中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往往会令您纠缠半天。在现实生活当中,人们常说,孩子的抚养权给了一方,另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很多人会存在这样一种困惑,有抚养权的不给抚养费吗?我们将为您进行解答。 一、离婚时...


·一、离婚案件有过错方少分财产吗?
      一、离婚案件有过错方少分财产吗?我国《婚姻法》第47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事实婚姻从那年开始不承认
      事实婚姻从那年开始不承认2001年12月26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


·一、离婚后怎么要孩子抚养权?
      一、离婚后怎么要孩子抚养权?离婚后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如果父母双方不能达成协议,那么就可以起诉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