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并购贷款是否涉及股权

并购贷款是否涉及股权资产并购指并购方通过收购资产、承接债务等方式,实际控制目标公司。股权并购和资产并购在并购交易主体、并购交易标的等方面有所不同,涉及到法律审查要点亦有不同之处,本指引仅对境内股权并购贷款审查中较易涉及的法律规资产并购指并购方通过收购资产、承接债务等方式,实际控制目标公司。股权并购和资产并购在并购交易主体、并购交易标的等方面有所不同,涉及到法律审查要点亦有不同之处,本指引仅对境内股权并购贷款审查中较易涉及的法律规
一、国有股权并购
本文所称国有资产并购,指境内并购方通过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持有国有资本的企业有偿取得对目标企业国有股权,获取对目标企业控制。《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国有产权受让方一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三)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二十一条规定,如果并购方受让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后拥有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受让方必须为法人,同时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并购方或其实际控制人设立三年以上,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具有明晰的经营发展战略;
(3)具有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发展和改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能力。
二、上市公司并购
本文所称上市公司并购,指境内并购方通过持有上市公司一定比例股份或其他合法途径,取得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并购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一)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二)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三)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四)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情形;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三、外资并购
本文所称外资并购,指外商投资企业作为并购方并购其他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作为目标企业被其他企业并购。并购方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外资准入、产业政策以及中国法律、法规对投资者资格的相关要求。
(一)根据《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比照执行《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不得在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投资。
(二)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第四条规定,依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不允许外商独资经营的产业,股权变更不得导致外国投资者持有企业的全部股权;因股权变更而使用企业变成外资企业的,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所规定的设立外资企业的条件。需由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产业,股权变更不得导致外国投资者或非中国国有企业占控股或主导地位。
(三)根据《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十三条规定,被并购方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的,其他企业购买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必备投资者的股权,应符合《规定》对必备投资者的要求;购买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其他投资者股权的,应符合《规定》第六条对其他投资者的要求。
(四)根据《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第三条规定,并购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境内并购方企业”和并购方为了并购而专门设立的
无其他业务经营活动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因此,并购方为境外企业的,不得对其发放并购贷款
以上我们大概了解了资产并购贷款和股权并购贷款的不同,关于并购贷款是否涉及股权方面的资料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从以上看来并购的贷款几乎都会涉及到股权方面的内容,因为并购的主体本身就大多为公司法人,这样涉及到股权是很明显的。因此,在并购时,要将被并购方的股权了解清楚。


·社会抚养费和超生罚款是同一个意思吗?
      社会抚养费和超生罚款是同一个意思吗? 是同一个意思;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是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在不符合...


·借条陷阱有哪些呢
      借条在民间的经济借贷中时常出现,一般发生在公家或者是私人将金钱或是物品之类的东西借给对方,而对方给出的条子就是借条,通常是以书面的形式出现的一种债务凭证并且表明当事人的债务关系,一般的借条会在债务人签字或者是盖章之后生效,在借条上债务人将会表示已经欠下的债务并备注好债务的相关金额...


·借条不约定还款时间可以吗?
      借条没有还款日期或欠条没有还款日期,实际并不影响借条或者欠条的法律效力,对债权债务的形成也没有什么影响,债权人一样的可以向债务人要债催债,主张债权。但借条没有还款日期或欠条没有还款日期,会对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的计算产生影响,主要为在一方履行合同后另一方因无款可付而写下的欠条与借款...


·保密协议条款包括哪些?
      保密协议条款包括哪些? 一、保密协议应具备哪些条款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保密协议应当具备以下必备条款: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约定商业秘密的权属和保护商业秘密的内容。关于保密的内容和范围,我国法律并没有确切规...


·借条债务人名字与身份证不符可以吗?
      借条债务人名字与身份证不符可以吗?1、借条债务人名字与身份证不符也是可以的,借款人在书写借条上将自己的名字写成了小名、曾用名或者亲戚朋友习以为常的叫法,导致借条上姓名是与身份证不一致,在双方无纠纷时无所谓,一旦发生纠纷就会非常麻烦。2、借款人认可债务的,则借条姓名书写问题不会对案...


·股东撤资需要承担债务吗?
       一、股东撤资需要承担债务吗?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是不能抽逃出资的,如果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债权人除了可以向公司要债,还可以向股东要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


·信用卡的欠款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信用卡的欠款算夫妻共同债务吗信用卡欠款收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进一步区分对待。通常情况下,信用卡都是由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办理,供个人使用,一般情况下属于个人债务。在司法实践中,认定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法院考量的因素主要是“信用卡消费是否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果是用于...


·婚姻法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婚姻法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不属于夫妻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1、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


·未付款的股权转让协议解除有什么法律后果
      未付款的股权转让协议解除有什么法律后果 一般来说,股东之间进行股权相互转让时,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在协议履行的过程中,如果受让人未按合同期限内付清股权转让款,股权转让人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很多人都不太了解。那么,未付款的股权转让协议解除有什么法律后果?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


·离婚协议书有债务约定怎么处理
      离婚协议书有债务约定怎么处理1、协议离婚时需要对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进行约定,如下:(1)在财产问题上,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共同财产具体数目的查明,分割某些财产的法定手续等等;(2)在子女问题上,涉及到合适抚养方式的选择,抚养费的合理确定,探视方式的确定等等;(3)在债权债务...


·一、离婚财产赌博导致的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吗?
      一、离婚财产赌博导致的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吗?离婚财产赌博导致的债务是不需要共同承担的,由赌博的一方个人进行偿还。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方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的...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