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起诉婚姻离婚

起诉婚姻离婚,望文生义,就是人民法院经过发布布告免除当事人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从法律的角度讲婚姻中某方被判失踪后另一方要求离婚时,人民法院经过发布公告铲除他们的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办法。那么,起诉离婚公告的条件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为您讲解。

起诉离婚应向人民法院,提交结婚证、身份证、起诉书以及证明你们婚姻关系破裂等证据材料。并书写起诉状一并提交。

起诉离婚条件如下: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7、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8、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的,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9、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10、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1、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13、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4、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5、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6、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7、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断定婚姻有效或者无效,可吊销的婚姻在检查的时候其实没有多大难处,而判定婚姻是否合法有效,检查时只能以是否持有结婚证作为依据。这也是区别合法婚姻与不合法同居联系的分水岭。所以,在受理案子时,要严厉检查原告方提交的结婚证这一依据。

·离婚和无效婚姻的区别怎样规定的?
      在当代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一件事情,我国存在着许多无效的婚姻,对于这些婚姻在我国法律上是不被承认的,也就是说不能够引起法律上的关系。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常常有人弄不明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和无效婚姻的区别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离婚与无...


·协议离婚法律风险都有哪些
      虽然协议离婚不需要离婚夫妻去法院打官司,但也不能轻视,毕竟处理的都是自己的事情,稍不注意就会在离婚之后受到损害。并且协议离婚也是会产生法律风险的,不过您知道协议离婚法律风险都有哪些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协议离婚法律风险都有哪些 协议离婚的法律风险:离婚协议书不具有...


·诉讼离婚开庭程序是怎样的
      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这其实都是有一定程序的,自然在不同离婚方式下,涉及到的程序也就是不一样的。诉讼离婚的开庭程序对于当事人而言比较重要,同时也是必须要了解的内容,不然在庭审过程中就容易吃亏。那具体而言诉讼离婚开庭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起诉离婚的程...


·离婚诉讼何时调解,什么时候进行离婚调解
      调解是我国诉讼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离婚诉讼中,调解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同时法律也规定了调解是离婚诉讼必经的程序。那么,实践中,离婚诉讼何时调解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法院进行婚姻调解工作是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中的,一般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诉前调解。 诉前调解,顾...


·国家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国家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国家赔偿责任是指国家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行使公共权力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权力与合法利益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产生国家赔偿责任的原因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的不法侵害行为。1、侵权行为主体要件。根据《国家赔偿...


·私自用存单质押夫妻财产的行为是否有效
      私自用存单质押夫妻财产的行为是否有效?1、私自抵押夫妻财产的行为是无效的,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解释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抵押有效的...


·应该如何才能解除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其实存在很大的相似之处,只不过由于男女双方成立这些关系的不同,因而导致有的是事实婚姻,而有的是同居关系。对于事实婚姻来讲,也是可以被解除的。那现实中应该如何来解除事实婚姻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应该如何才能解除事实婚姻 针对如何解除事实婚姻,目前尚没有...


·女方离婚男方不同意如何处理?
      女方离婚男方不同意如何处理? 女方离婚男方不同意如何处理? ?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饿方式进行解决。 诉讼离婚的流程 1、搜集证据 离婚主要就三个问题展开: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问题。所以要搜集这三方面的证据材料,调查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争取孩子抚养权的需要证...


·一、嘉兴小孩抚养费的标准是多少?
      一、嘉兴小孩抚养费的标准是多少?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


·离婚后子女探视权可以累计吗?
      离婚后子女探视权可以累计吗?探视权是指法庭授予无生活监护权的父母一方的、对其子女进行经常性看望的权利。通常情况下,只有在法庭审理案件后认为进行探视会严重危害子女的身体、精神、道德或感情的健康时,才会拒绝授予无生活监护的父母一方探视权。《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之后,不直接来抚...


·起诉离婚开庭辩解可以陈述什么?
      起诉离婚开庭辩解可以陈述什么? 起诉离婚开庭辩解可以陈述:双方感情是否破裂,有无和好可能;小孩抚养权归哪方,抚养费的承担问题;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主要看证据。最后可以通过请律师来为自己辩解。 一、起诉离婚怎么辩解 主要看对方的诉讼请求有哪些,其中主要围绕: 1、双方...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